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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全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不安排车辆购置经费。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标准如下: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台数每台1万元的基数,再加人均600元。
二、2015年全县不审批因公出国(境),因此,也不安排此项经费。
三、全县财政全额拨款公务接待费未单独预算,统一打包在基本公用经费之内,基本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为年人均3000元,内容包括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支出,全县汇总数为各单位上报数汇总。2015年全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汇总数为39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4万元。
( 一审: 二审: 易淑慧 三审: 卿燕生 黄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