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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对单位的“三公”经费实行定人、定员、定额,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全县2016年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9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112万元,公务用车支出186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同比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1000万元,同比下降20.10%;比2016年年初 “三公”经费预算数少143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核减外事接待经费预算标准;二是严格控制车辆购置支出,加强车辆维护运行的管理,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三是全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初步完成,除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以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促使“三公”经费下降明显。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分项情况
2016年全县公务用车决算支出为18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为1780万元,2016年当年购置车辆7辆,年底全县现有公务车辆420辆。2016年全县按年初部门预算车辆编制数1万元/台和在职人员600元/人的标准进行预算,根据上级严控“三公”经费精神,严禁单位公车购置支出,以及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卿燕生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