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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3856 发文编号: 隆回财采计〔2018〕0122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
发文日期: 2018-08-23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8-2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隆回县财政局的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32.2万元

二、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8]0122

2.采购代理编号:LHLWCG-2018-009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C020105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隆回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采购项目

包一

财政业务电子化及财政业务系统集成

按照财政部和人总行的要求,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人所提出的具体业务需求,按时完成系统的部署

包二

人行TIPS接入联调、联调及相关基础软件和财政管理系统及国库支付系统升级

提供以及为财政和预算单位制作电子印章和区县版支付系统升级改造、国库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与财政厅、人行、商业银行总行或省分行业务对接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包一:财政业务电子化及财政业务系统集成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根据财政部2013年9月5日发财库[2013]173号“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6月21日发财库[2015]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财政业务电子化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控件”的指导思想,即财政业务电子化建设全国必须使用统一的电子凭证库、统一的安全支撑控件,为保证电子化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降低建设风险,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服务商。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的财政部电子凭证库系统开发和实施中标商。电子凭证库是财政业务电子化的基础和核心,系统应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财政收入电子缴款、电子化政府采购等相关业务电子化管理业务,全国各省市县均使用财政部统一的电子凭证库。

包二:人行TIPS接入联调、联调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国库支付系统升级、改造:要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在湘财办函2012年22号文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电子支付等模块及相关的查询功能。升级、改造后必须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无纸化)的相关技术要求。

人民银行为保证TIPS系统接入联调的安全性,人行金电技术开发中心湖南地区仅授权长沙佳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此项业务,财政业务接入人行TIPS系统联调服务只能由该公司承担。

全省财政厅、人行长沙中支、各商业银行总行均已部署了吉大正元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TLQ消息中间件,为保证系统与省财政、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或省分行做好CA联调工作,故以上系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第一包

1.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01室

第二包

1.名称:长沙佳瑛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2号栋217室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18年8月22日

论证地点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分公司

论证意见(第一包)

根据财政部2013年9月5日发财库【2013】173号“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6月21日发财库【2015】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保证电子化项目实施顺利推进,降低建设风险。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的财政部电子凭证库系统开发和实施中标商。

经专家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意见(第二包)

1、人行金电技术开发中心湖南地区仅授权长沙佳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此项业务,财政业务接入人行TIPS系统联调服务只能由该公司承担。

2、全省财政厅、人行长沙中支、各商业银行总行均已部署了吉大正元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TLQ消息中间件,为保证系统与省财政、人行、各商业银行总行或省分行做好CA联调工作。

3、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在湘财办函2012年22号文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必须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相关技术要求。

经专家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王进勇

隆回县第九中学

/

周锦辉

隆回县人社局

/

马叶

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

/

七、公示期限: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止,共计5个工作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8247691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回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973594066 电 话:18944901158

2018年8月22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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