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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回财采计〔2018〕0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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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环境保护局的隆回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18】0132,委托代理编号:HNTJZS-1-201812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8】0132
3、采购项目编号:HNTJZS-1-201812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预算:55.28万元(人民币)
标段1:35.28万元
标段2:20万元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1标段:入户调查、培训、汇总建档
2标段: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等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不允许实质性变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提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未受到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或具有综合类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项目实施团队至少具备2名环保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环评工程师;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09月07日起至2018年0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旁),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谈判保证金:
1、标段1:3600元(人民币)
标段2: 2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未按时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3日 12:00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09月14日09时30分。
3、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旁)。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和地点:2018年09月14日上午8点至9点30分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
7、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8247691/8187572
六、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4日8:00- 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隆回县沿江北路财政局往西50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739-8243286
地 址: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采购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18173985888
座 机:0739-2979009
地 址: 隆回县沿江北路财政局往西50米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