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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回财采计〔2019〕0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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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办公楼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办公楼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039
委托代理编号:HXCG-HN-1903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项目预算:33.37万元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②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参加谈判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只需装订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财苑小区3栋1楼,财政局旁)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应提供的资料: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谈判保证金:
7.1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 陆仟人民币(¥6000.00)。
7.2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16 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26 日15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谈判会议开始时间: 2019 年 4 月 26 日15时00分。
8.3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即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财苑小区3栋1楼,财政局旁)。
8.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8.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9、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和地点: 2019 年 4 月 26 日14时00分至15 时00分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
10、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8247691/8187572
11、联系方式:
名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
电话:13975993395
联系人:马生先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13873962515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财苑小区3栋1楼,财政局旁
E-mail:724768042@qq.com
2019年4月15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