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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回财采计〔2019〕0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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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库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库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1.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033
1.3、委托代理编号:HXCG-HN-190309
1.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采购品目) | 规格型号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手动密集架 | A型(4-6)节 | 632.11M³ |
2 | 预埋轨道 | 埋入式(130mm*45mm深) | 220.50米 |
3 | 轨道斜坡 | 150mm宽,15度斜面 | 441米 |
二、采购项目预算: ¥92.3908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①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②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参加磋商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需单独提交验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3.4、由于本项目需预埋路轨,为了配合采购人正在进行的装修施工,请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公章到隆回县三阁司镇小江村(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办公楼)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并开具现场勘察证明,时间定于2019年 4 月17日9:00-12:00。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年 4 月 18 日起至2019年 4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北京时间),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财苑小区3栋1楼,财政局旁)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30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即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财苑小区3栋1楼,财政局旁)。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和地点:2019年 4 月 30 日下午 14 时至 15 时 00 分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
七、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247691/8187572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75993395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财苑小区3栋1楼,财政局旁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39-8870020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户 名: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05 0186 3836 0000 0011
E-mail:724768042@qq.com
2019年4月15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