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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回财采计〔2019〕0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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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执法执勤车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058、委托代理编号:LHHF2019001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执法执勤车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058
3、委托代理编号:LHHF20190019
5、采购预算:¥36万元。
6、最高限价:¥36万元。
7、采购需求:小轿车/3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②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投标文件内,否则,作资格性检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31日起至2019年06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在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5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0日 16:00 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质疑和投诉:
本招标公告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隆回县沿江西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50米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9-8232411
采购代理机构: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资江北路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9-8187338
2019年5月31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