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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湘远扬审字(2018)第103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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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8]3号),我所接受委托,对隆回县2017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办公室印发的《隆回县财政局 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隆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度文化事业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通知》(隆财教【2017】31号):隆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文体广电新局”)安排60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经费200万元和文化事业重点项目经费400万元),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以下简称“传媒中心”)安排200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回县财政局拨付2017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总计800万元,项目承接单位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文体广电新局使用资金项目20个,其中事业发展项目15个:1、期刊《辰河文艺》使用经费5万元;2、执法装备使用经费10万元;3、“免费开放”使用经费13万元;4、流动文化服务使用经费99,993.41元;5、市级送戏下乡使用经费145,750.00元;6、村村通使用经费148,884.63元;7、文体器材配送使用经费40,626.00元;8、精准扶贫使用经费8万元;9、安全播出与安全生产工作使用经费77,291.40元;10、文化交流使用经费194,674.00元;1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使用经费45,525.00元;12、文物“四有”工作使用经费196,229.00元;13、非遗基础工作使用经费147,508.00元;14、“三区人才”工程使用经费18,848.00元;15、文化市场整顿使用经费156,300.00元;事业发展项目支出金额1,631,629.44元。文化事业重点项目5个:1、百姓剧场使用经费948,880.00元;2、精品创作和奖励使用经费548,366.00元(该项单列7个明细项目);3、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安排经费134万元(该项单列4个明细项目),使用经费274,063.00元;4、欢乐潇湘使用经费429,764.63元;5、春晚使用经费437,760.00元;文化事业重点项目支出金额2,638,833.63元。截至2018年10月31日,文体广电新局项目经费支出总额4,270,463.07元。详见附表2
传媒中心使用资金项目4个:1、高清电视“采、编、播”提质改造摄录部分使用经费909,100.00元;2、十九大安全播出、传输、宣传使用经费579,160.00元;3、新媒体建设使用经费180,333.00元;4、高山台站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使用经费25万元。截至2018年10月31日,县传媒中心项目经费支出总额1,918,593元。详见附表2
(四)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文体广电新局结余经费1,729,536.93元,经费结余比例28.83%,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正在开展或正在筹备中,结余情况为:1、事业发展部分项目结余资金368,370.56元;2、文化事业重点项目结余资金1,361,166.37元,主要结余情况为:(1)“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结余资金1,065,937.00元,主要为“魏源故居陈列馆布置”结余经费261,177.00元,“历史文化名镇申报”结余经费10万元,“手工抄纸”结余经费711,760.00元;(2)“欢乐潇湘”结余资金100,235.37元。
传媒中心结余经费81,407.00元,经费结余比例4.07%,其中“十九大安全播出、传输、宣传”项目中的“无线图传系统,机房维护和专题宣传”结余项目资金65,840.00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详见附表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隆回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隆回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提高隆回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资料汇编》、《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评价指标得分按照定量指标(投入、过程、产出)和定性指标(效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8年11月初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8]3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11月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在隆回县文体广电新局及项目单位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18年11月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18年11月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18年12月初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分析
从项目检查结果来看,(1)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国家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的收支状况。(2)项目承担单位内部控制较规范,财务信息真实,没有大额调账和突击花钱现象,经费支出较经济合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单位有项目申报书,制定有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有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基本按计划完成。除仍在建设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建设质量较好,行业管理规范,项目总体运行良好。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自查和现场评价,根据《2017年度隆回县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逐项评分,2017年度隆回县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2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五、主要绩效
(一)通过发展文化事业项目,满足了人民群众文化需要的同时,也保障了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百姓剧场、免费开放、流动文化服务、文化交流等项目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同时,提升了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推动了文化舞台艺术事业的发展,让“文化兴县”的战略措施落到了实处,也让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了保障。
(二)大力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辰河文艺》期刊、《请到隆回来看花》、《算账》、隆回首届春晚等项目的实施,推动了艺术精品创作的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宣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精准扶贫”宣传方面做出了贡献。
(三)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文物的宣传、保护和传承,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文化产业的保护与传承。
通过修缮设计后恢复了完整功能性的大生昌作坊,成为滩头年画老作坊的窗口和亮点;文物“四有”工作的开展,通过人防、技防及宣传,夯实了文化保护单位安全工作基础;通过“魅力花瑶”非遗节目专项文艺演出,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文化产业的保护与传承。
(四)传媒中心项目建成后扩大媒体传播效应,不仅提高了传播质量,还提高了广告效益。
高清电视提质改造、新媒体建设推广、高山台站基础设备改造为十九大安全播出、传输和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媒介作用,不仅提高了广告效益,还提高了广告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从项目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项目经费存在部分对外拨付经费的情况。
检查过程中,发现文体广电新局在对外拨付经费时,直接将对外拨付的经费记支出,未见该拨付经费实际支出票据。例:2018年2月17#凭证,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具收据15万元(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费),未见整治费支出票据;2017年12月58#凭证,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具收据10万元(执法装备),未见执法装备采购票据;2018年7月18#邵阳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开具收据12万元(2017年送戏下乡演出费),未见演出合同及支出发票等。
(二)部分项目存在超预算的情况。
部分项目存在预算超额的情况,如:文体广电新局“春晚”项目使用经费437,760.00元,预算安排经费40万元,超额37,760.00元;县传媒中心高清电视“采、编、播”提质改造摄录部分使用经费909,100.00元,预算安排90万元,超额9,100.00元;。
(三)资金分配未能突出重点。
项目经费较少,项目建设内容较多,不能突出项目经费的重点领域支出,经济效益不明显。
(四)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未能及时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隆回县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指标金额800万元,当年指标拨付文件时间较滞后,项目承接单位提供的部分大额指标入账时间为2017年12月,导致资金投入进度滞后,结余量较大。截至2018年10月31日,项目经费结余比例为22.64%。
七、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向其他单位拨付专项经费,需认真核实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时督促拨付单位将支出明细及支出票据、支出合同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送至项目承接单位归档冲账。
(二)科学编制预算。
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在保证资金安全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三)资金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重点项目投入。
从绩效评价的结果来看,切块较多的专项资金对于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但经济效益不明显,建议整合可用资金,增加资金总量,加大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资金到位的时效性管理。
一是及时同同级财政协调,催促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对未完工项目加快资金投入,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是以项目承接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依据编制的,仅供委托方约定目的和用途参考使用,如在报告日后有其他需调整事项出现,应酌情对本报告结果作相应修正调整。
附件:1、2017年度隆回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2、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2018年12月1日
(审核:卿燕生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