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农〔2018〕4号 |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县畜牧水产局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畜牧水产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强县步伐,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畜牧水产专项资金150万元,现将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相应增列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支出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县财政安排的畜牧水产专项资金属于县本级重点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重点监管办法。
二、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项目实施的进度资料、支付证书、费用单据等,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该专项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毕,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项目支出;如项目已完成,结余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用结转。
五、年终应专项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
附件:隆回县2018年度畜牧水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8年3月 28 日
附件 | |||||||||||
隆回县2018年度畜牧水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 | 金额 | 备 | ||||||
1 | 重大动物 |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支出 | 畜牧局 | 18 |
| ||||||
实验室、冷链设施等运行支出 | 畜牧局 | 16 | |||||||||
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置等经费支出、防疫执法车等运行支出 | 畜牧局 | 26 | |||||||||
防控工作部署、验收租车、表彰经费及迎检工作经费 | 畜牧局 | 8 | |||||||||
安全防护物资购置 | 畜牧局 | 5 | |||||||||
开展畜牧水产法规和业务知识更新及规模场养殖新技术培训 | 畜牧局 | 5 | |||||||||
2 | 项目发展经费 | 生猪、肉牛品改、液氮及精液购运费、人工授精器械购置费 | 畜牧局 | 5 |
| ||||||
技术推广、引进畜牧水产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经费 | 畜牧局 | 6 | |||||||||
3 | 畜禽水产品安全 |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经费 | 畜牧局 | 20 |
| ||||||
打击“瘦肉精”,兽药、饲料常规监管,试纸检测及迎检等工作经费 | 畜牧局 | 30 | |||||||||
4 | 场所专项 | 三阁司渔场5万元、鱼苗鱼种场3万元、种畜种禽场3万元 | 三场 | 11 |
| ||||||
合 计 | 150 | ||||||||||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卿燕生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