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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下达2018年度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4742 发文编号: 隆财农〔2018〕35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2-25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12-24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相关各单位:

湘财农指〔2018〕127号文件安排我县2018年水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155万元,用于支持水稻集中育秧所需种子、物资、设备、秧田租金、用工及技术培训等补助。经研究同意,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资金指标见隆财农单〔2018〕136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稻集中育秧具有显著的省工、省时、节本、高效、安全的特点,有利于培育水稻壮苗,是解决水稻育秧难、技术不到位、种田劳力缺乏的有效措施,是稳定发展水稻生产,遏制耕地抛荒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强有力武器。

二、该项目财政投资规模为155万元。财政补助对象主要为承担了全县水稻集中育秧任务的合作组织、种粮大户、育插秧专业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补助环节:集中育秧秧田租赁、种子、物资、设施设备、误工、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及项目实施、工作考评、检查验收等。

三、水稻集中育秧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款专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严格执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2018年湖南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和《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严格资金使用计划,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县财政局将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专款专用。

五、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将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书面报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县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

附件:隆回县2018年度水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2018年度水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项目单位

支出环节

内容

金额

(万元)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物化补助

示范场地无盘育秧技术5000亩,对所需种子、印刷播种、岩棉、无纺布、基质、播种流水线等进行补贴,每亩补贴180元。

90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技术服务补助

开展集中育秧品比试验、育秧方式试验4个,会议培训2期、培训200人次,租赁秧田100亩等,对秧田租赁、会议培训、误工、产量损失、宣传、标牌、资料、信息平台、配套物资运杂等进行补贴。

50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考评验收补助

项目管理、检查、考核验收、绩效考评与总结

15

小计

155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卿燕生 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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