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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教指〔2019〕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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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职业学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200号)文件精神,现将上级分配我县的2019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02职业教育——中专教育”,部门经济科目列“30308助学金”,政府经济科目列“50902助学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中职学生。
二、学校应加强学籍管理,做到精准资助,如实上报受助学生人数,受助学生必须是在籍在校学生,确保学生信息准确,严禁降低标准发放助学金,严禁虚报或重报学生人数。
三、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喻户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拍照存档。
四、学校要统一为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及时将中职资助卡发到学生手上,由学生保管使用,任何人不能扣压、代管学生中职资助卡和以任何形式占有受助学生助学金。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财统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打卡发放。
五、各校要切实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发放花名册要分学期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成册。
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行为,确保国家助学金发放安全、规范,否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有个别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发放到位的,应及时报告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并将助学金上缴县财政。
附件:
1. 隆回县2019年春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2. 2019年春季学期 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3. 2019 年 春 季 中职 国家助学金发放学校信息表
4.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隆回县2019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资助人数(人) |
合计 人数 (人) |
资助 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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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
二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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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业中专 |
1559 |
1470 |
3029 |
302.9 |
|
2 |
华星职校 |
869 |
626 |
1495 |
149.5 |
|
3 |
湖湘职校 |
359 |
190 |
549 |
54.9 |
|
合计 |
2787 |
2286 |
5073 |
507.3 |
|
附件3:
2019 年 春 季 中职 国家助学金发放学校信息表
隆回县 学校名称: (此处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资助学生总人数: 资助学生总金额:
编号 |
学校名称 |
资助人数 |
学校账户账号信息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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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账号 |
单位开户名称 |
资助金额 |
开户银行名称 |
用途 |
姓 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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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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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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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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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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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涉农 □非涉农 |
年级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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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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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 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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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户籍所在地 |
□农村 □县镇 □县城 □城市 |
主要 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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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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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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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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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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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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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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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审核意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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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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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资助部门公示结果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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