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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教指〔2018〕3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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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的动态调整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18年秋季学期动态调整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入园补助、困难生活补助等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各学校要专门召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等工作会议,大力做好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我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三、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各校要切实做好对象认定和人数统计工作,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做到精准,既要确保应报尽报,也不得虚报冒领。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原则上打卡发放,特殊情况可发放现金,各校要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
隆回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动态调整后新增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入园补助、困难生活补助等资金统计表。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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