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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综指〔2018〕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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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财政所、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8〕27号)、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下达 2018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湘移计〔2018〕4号)文件,结合我县百合产业发展现状,经局党组研究,现下达我县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百合产业开发资金40万元(见附件)。此款项由县移民开发管理局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6601--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项目实施工作,工程项目要求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移民开发管理局(联系电话2282950)提出验收申请,县移民开发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工的工程项目,由县财政局收回项目资金另行安排。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老库区的移民遗留问题、移民村组的基础设施项目、扶持移民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项目支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隆回县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隆财综〔2010〕12号)要求,实行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确保移民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具体报账拨款办法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移民项目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综〔2017〕27号)和《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移民资金,确保移民资金运行安全、专款专用。
附件:
隆回县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百合产业项目资金安排表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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