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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教指〔2019〕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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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列“30308助学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湘财教〔2012〕7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入园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上级补助标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学期可享受500元入园补助,任何人不得变更或变通处理补助标准。
二、 在确定幼儿补助对象时,要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幼儿、残疾幼儿资助全覆盖。
三、入园补助资金必须实行打卡发放,全部由县财政局通过湖南省惠农补贴发放系统打卡发放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父母或监护人扶贫补贴明白卡或惠农补贴一卡通中,防止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等不良行为出现。
四、各单位要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的信息基础管理和资料保存工作建档一定要规范。
附件:隆回县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明细表(第二批)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教育局
2019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