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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财农指〔2021〕26号
隆回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畜牧水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 知
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安排2021年度畜牧水产专项资金300万元,现将该扶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2021年度畜牧水产专项资金属于县本级重点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重点监管办法。
二、县农业农村局接到通知后,请尽快组织实施,按时办理资金拨付、兑付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律追回和取消相关项目,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2020年畜牧水产专项结余99.59万元调整如下(附件2)。
附件1:隆回县2021年养殖业畜牧水产专项资金计划表
附件2:2020年畜牧水产专项资金结余调整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隆回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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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度养殖业畜牧水产专项结余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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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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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单位 |
安排金额 |
备注 |
1 |
养殖业 |
产业扶持资金乡村振兴扶持经费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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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资金 |
资源化乡镇工作经费 |
全县各乡镇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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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种业普查 |
畜禽和水产普查 |
畜禽水产普查(20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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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业扶持 |
隆回县回民清真宰牛场建设材料费补助 |
汇隆屠宰场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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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大县工作经费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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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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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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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