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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590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2-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15 有效期: 永久

湘远扬审字(2021)第11462

隆回县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隆回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18-2020 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 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13号)要求,我所接受委托 ,对隆回县2018-2020 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域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要求,隆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2018-2020年在全县包括桃洪镇竹塘村、虎形山瑶族乡崇木凼村等13个(增加北山镇梅荷湾村之后为14个)示范村开展第五轮省、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

2018年6月经隆回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隆回县第五轮(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1887号),组织各单位实施。同年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原隆回县农业局)申报了《关于隆回县2018-2020年省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经隆回县发改委批复(隆发改2018253号),同意建设该批次项目。

2、绩效目标情况

(1)总体目标

坚持“办点示范、点面结合、成片推进”的发展思路,积极构建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援建力度,使示范村人居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任务

按要求完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2个和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建设任务。在全县建设13个(增加北山镇梅荷湾村之后为14个)规划好、特色突出、成效明显、辐射力强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打造2条最美“四沿”景观带,使隆回县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0%以上。

(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及建设情况

1、资金计划安排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县财政对县级领导联点示范村每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全县共14个示范创建村,计840.00万元,三年合计2520.00万元;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6月29日县政府办公室第8次),同意县财政解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三年合计30万元;因在2018年实际没有安排专项资金而是在2019年拨付,未计算2018年工作经费按10.00万元计算。三年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540.00万元。

根据提供的账簿和相关资料,2019年拨入县农村工作办公室450万元(2019年1月隆回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告),2019年9月#27凭证特设专户拨入209.24万元(2019年隆农联字201921号);2020年2月#1凭证到位861.60万元(2020年2月隆农联字20204号);2021年4月(未记账)到位743.00万元(2021年3月隆农联字202120号)。账面记载合计到位资金2263.84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提供的账簿和相关资料,2019年8月#21凭证通过县农村工作办公室支出448.30万元,2019年通过县农办项目支出账支付工作经费2.03万元,2019年11月#10凭证支付208.32万元,2020年4月#53凭证支付860.59万元,2021年4月(未记账)支付743.00万元,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经费2.03万元;账面记载合计支出金额2262.24万元。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出明细表                               金额:万元

序号

名称

工作经费

2018年第
一批

2018年第
二批

2019年度

2020年度

合计

备注

1

虎形山瑶族乡崇木凼

60

60

120

2

周旺镇邓家村

60

60

60

180

3

北山镇梅荷湾村

8

58.3

60

126.3

4

北山镇易洋村

60

60

60

180

5

三阁司镇禾塘村

60

83

143

6

荷香桥镇九牛坳村

60

59.7

60

179.7

7

山界回族乡民族村

5.8

54.2

60

60

180

8

小沙江镇杉木坪村

36

24

59.6

60

179.6

9

六都寨镇明德村

38.2

21.8

60

60

180

10

桃花坪街道磨石村

55.8

50.2

60

166

11

桃花坪办事处竹塘村

120

120

市级60万元

12

荷香桥镇九牛坳村

12.5

40.32

32.79

60

145.61

省级35万元

13

羊古坳镇雷峰村

60

60

60

180

14

高平镇江未村

60

60

60

180

农村工作办公室

2.03

2.03

合计

2.03

448.30

208.32

860.59

743.00

2262.24

说明:县财政上缴市国库100万元工作责任抵押金和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0万元不在专项资金支出核算。

3、专项资金结余情况

综合上述专项资金账面的收支情况,财政计划安排资金2540.00万元,到位资金2263.84万元,支出金额2262.24万元,资金结余或结转1.60万元。

(三)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隆回县委办、隆回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隆回县第五轮(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1887号),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隆回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工作经费,各乡镇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到乡镇、村组织机构健全,制定符合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具体帮建措施,健全督查考评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质量由实施单位终身负责制。

2、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照《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经村“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建设项目,由村自主申报,经乡镇审核,报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备案。项目实施单位以村为主,乡镇负责监管,所有项目严格按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实施。完工后,从严按财政专项项目验收标准,填写隆回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验收表,先由村、镇验收,乡镇财政根据项目验收表开具行政事业往来收据票,经援建单位审核再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集中抽查复核并组织验收,最后由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工程验收合格后才予以拨款。本次现场评价核查县农业农村局账簿和相关资料,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暂未发现资金截留、挪用现象。

二、项目产出情况

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道路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绿化、亮化工程建设,改厕,水利工程建设,产业发展,垃圾分类等,根据建设项目验收表,各项目已基本完工。14个示范村做为项目实施单位,完成的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虎形山瑶族乡崇木凼村:出村公路挡土墙,改造旱厕140座,2020年文旅节亮化、绿化工程。

(二)周旺镇邓家村:文化广场建设,改造厕所化粪池165户;公路旁绿化工程;村级体育广场;院落整治,农户地坪硬化1200平方米;产业园机耕道建设55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牌坊前坪广场旧房拆除、地面平整等。硬化道路、宣传栏、高标准泳池,路灯110盏,高标准宣传牌等。

(三)北山镇梅荷湾村:河堤和渠道建设,水毁挡土、挡土墙159立方米;硬化行人道290米;拆除空心房760平方米;山塘防护栏81.6米,山塘清淤612立方米;村部前左则挡土墙141.6立方米;新建公共厕所4座;永久性宣传标语和灯杆标语;安装太阳能路灯28盏。村部文化长廊、路灯40盏,荷叶8组堡坎等建设。

(四)北山镇易洋村:综合服务平台周边硬化,制作文化墙、画像、特色防护栏,综合平台建设、涵管、混凝土、占地补偿;建设灯带1.82千米,控制器107个;购买垃圾桶2330个,改厕、空心房拆除;绿化植树共3千米;村庄规划设计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包括“三清一改”建设,在中心院落实施通组通户公路,村部周边的宣传栏,舞台文化墙及凉亭修建,太阳能工程等。

(五)三阁司镇禾塘村:村部广场建设安装路灯107盏,安装栏杆等,修建3米、1.5米、1.2米、1米宽的道路。

(六)荷香桥镇九牛坳村:修建了老鸦山公园。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620平方米,修建防腐木、预制板栈道785米,土堆道路833米。荷花园基地,停车场及观光道路、游乐场硬化及水沟遮阴棚,水库大坝美化,光头强建设附属工程,移风易俗生活馆装绿化等项目。

(七)山界回族乡民族村:绿化工程,清真寺牌头及周边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75盏;文物修葺工程;6、7、8、9组及苏家院落文化广场。新建村部、水沟硬化、道路硬化、花栏砖砌800米及栽培花等。

(八)小沙江镇杉木坪村:安装路灯,绿化工程。金银花和猕猴桃基地建设各100亩。修建河堤建设长112米、高1.6米、宽0.75米,硬化广场223.4立方米、挡土墙107.8立方米、土石方1793立方米,制作村务公开栏公开栏12米*2.6米、村标6米*2米,文化墙、文化宣传墙画10.4米*4.2米*2,1.1米*4.6米。公路硬化,游步道、荷花池建设,河堤,安全饮水工程,绿化、美化等工程。

(九)六都寨镇明德村:安装路灯。村主干道广告牌240个、6个固定广告牌、电子显示屏1个。主干道上安装路灯,安装太阳能路灯206盏,修建花坛1282米,绿化星星至城山、丰乐等院落。建设排洪渠及附属工程等。

(十)桃花坪街道磨石村:中心院落实施通组通户公路。广场硬化。建河堤和渠道建设。购买垃圾桶。广告美化,制作中国结102套,种植黄桃面积 65亩,种植荷花面积50亩,硬化组道489米。修建田间道路500米、新修渠道、包谷山枫树塘改造、村级组道路硬化,路面宽3.5米,厚度0.2米等。

(十一)桃花坪办事处竹塘村:渠道建设高标准:600米*2渠道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套。

(十二)南岳庙镇新家桥村:在中心院落实施通组通户公路,制作广告标语,文化长廊和宣传栏等。安装太阳能路灯146盏。砌花坛、花坛土方回填,绿化植树,安装162盏路灯,休闲文化广场300.89平方米、健身场55.31平方米、凉亭1座。

(十三)羊古坳镇雷峰村:中心院落实施通组通户公路。在中心院落制作广告标语,文化长廊和宣传栏等。修建挡土墙30.86立方米;王化永基地排渠、土方、涵洞等建设403.64立方米;大院子鱼塘建设混凝土、基础垫层等建设175.18立方米;建设水质观测点大院子塘栏杆、块石基础栏杆196米,挡土墙171立方米;村右侧道路硬化39米;安装路灯100盏,绿化8万元包干;村主干道扩建、保坎建设;组道硬化4处。修建水沟及保坎,7、8组公路硬化,排水沟,广场电子显示屏等。

(十四)高平镇江未村:在中心院落制作广告标语,文化长廊和宣传栏等。用于村级平台建设及硬化地面800平方米,挡土墙96平方米等,修建沿河观光带河堤1200米,河道建设1000米,实施安全饮水提升工程,自来水管道安装到全村各院落。主干道上安装路灯。包括公路硬化,公共厕所,河堤修复,休闲亭建设,路灯安装30盏等。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隆回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美丽乡村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隆回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1年5月底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2020 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13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6月中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在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单位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1年6月上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6月中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1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隆回县第五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人居环境整治、发展产业、文明新风、基础建设”为抓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达到农民富、农村美的建设目标。各示范村成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样板村。

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和现场评价综合评价,根据隆回县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方面逐项评分,隆回县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4.9分,绩效等级为“”。

五、主要绩效

美丽乡村建设采取县财政奖补的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其他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从而带动示范村的经济发展。如崇木凼村,三年以来,上级项目资金550万,县级财政投入4180万,援建单位花瑶景区管理处投入1792万,市场主体雪峰山旅游公司投入5000万元,完成项目建设45个。九牛坳村3年援建资金154.7万元,村民自筹资金56万元,共完成10个建设项目。全县各类投入资金达2.03亿元。

(一)示范村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通过一系列绿化、亮化和文化栏工程、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各示范村面貌焕然一新,如周旺邓家村的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把“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做为整治目标,改善了人居环境。北山易洋村的拆除空心房、改厕项目和农户前后水沟的硬化工程,改变了脏、乱、差等落后的局面。高平江未村和六都寨明德村安装路灯建设,亮化和美化了村庄。南岳庙镇新家桥村把乡风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作成宣传文化墙,既给人心灵的教育,又装扮了中心院落,成为一大亮点。

(二)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山塘清淤、村道公路、水渠建设等工程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如雷峰村、磨石村、易洋村、村硬化组路工程,方便了百姓的出行,让老百姓告别了雨天走泥泞路的历史,得到群众的拍手称赞。明德村、杉木坪等村的水渠建设工程引水灌溉农田,促进了农业生产。

(三)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新家桥村、雷峰村、邓家村、江未村的文化广场及公路建设,为群众提供了健身和休闲的场所,群众自发在新建的广场上跳广场舞,参加健身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为新时代精神文明提供了活动载体。

(四)促进了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各示范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的改善,有利于农户发展产业建设,如雷峰村在王化永超级稻试验田的发展下,带动当地百姓种植超级稻或优质稻,增加农户收入,九牛坳村以农户入股分红的方式投资水上游乐场建设,杉木坪村大力发展金银花和猕猴桃产业,同时引入新型苔藓产业。各示范村的产业有了明显发展。

(五)成功创建一批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通过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建设,树立了示范村的新形象,提高了示范村的影响力。2019年九牛坳村已挂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雷峰村、崇木凼村、易洋村被授予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20年虎形山崇木凼村成功通过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验收,竹塘村、新家桥村、明德村、邓家村被授予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六)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次绩效评价发放了30份调查问卷,从道路、厕所、垃圾处理、饮用水、整体环境等方面开展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乡村环境等各方面的改善非常满意。

六、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验收时部分项目未明确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如:高平镇江未村专项资金26.8万元的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羊古坳镇雷峰村33.48万元的绿化亮化工程等,均未说明开工和完工时间,无法核实项目建设进度以及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履约时间完成;是对项目验收内容的表述过于简略,如:山界回族乡民族村专项资金44.7万元的清真寺牌头及周边建设工程,记载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清真寺牌头装修11万,围坪工程17万,道路硬化工程7万”等;周旺镇邓家村绿化工程5万元,记载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完成村体育广场、文化广场、高速桥洞、部分村级公路旁绿化”,因为没有工程量数据做为佐证材料,没有计算过程,验收结果无说服力。三是填写验收表时缺乏细致、严谨及完整性,如项目验收表中的总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等金额单位为万元,但部分验收表误以元为单位填写,如:三阁司镇禾塘村太阳能路灯专项资金实际为25.466万元,在验收表中填写为“254660”;部分验收表未填写验收日期;大部分验收表中,村级、乡镇参加验收人员、县财政局未填写验收日期。四是部分验收表缺少项目建设技术性验收资料,汇编资料中仅有验收表。按规定:乡镇验收后填报项目验收表应附项目建设技术性验收资料,县相关单位实际查看核实签字后拨款。五是部分建设工程金额较大的项目没有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如:荷香桥镇九龙坳村的荷花园基地等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承担60万元,仅有施工方提供的竣工结算书。六是核查验收表时发现,北山镇易洋村2、3、4组支路硬化,总投资38万元由专项资金承担。验收表记载:在验收时质检C28.3,与原合同不符(即混凝土强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但群众代表会议一致通过,核减金额1万元。本工程质量未达标但通过验收,并且验收表没有附群众代表会议记录,今后可能存在纠纷隐患。

(二)日常管理未落实,损坏的设施未及时更新和修复

本次绩效评价,现场勘查了羊古坳镇雷峰村和荷香桥镇九牛坳村,发现雷峰村的两处大型广告牌倒塌,九牛坳村老鸦山公园的凉亭周边部分石护栏损毁,没有进行维修。

(三)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缺少考核记录

现场评价时没有提供相应资料。

七、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验收工作

经核查验收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基本上自2019年起开工,零星小额工程繁多并且由私人承包,部分项目工期半年以上,建议验收单位人员查看核实项目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核查验收,准确、完整填写建设项目验收表各要素,填写项目开工、完工日期和验收日期,避免时间上的逻辑错误;必要时安排专业人士、专业设备检测工程质量和完工量,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二)探索建立长效后续管护、发展机制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每年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农村道路、公共设施、村庄路灯亮化等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将逐步增加,部分村级收入有限,维护管理经费仅靠财政支撑将难以为继,可能因管护资金缺乏无法保证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

建议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后续管护资金。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同时依靠群众,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要求,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公共设施管护,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避免长此以往出现脏、乱、差回潮现象。

落实项目督查考核工作

    《隆回县第五轮(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量化了办点示范工作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五大类别的考核标准。由于示范村的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建议及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考核。

附件: 1、隆回县2018-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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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隆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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