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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山界回族乡扶贫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皓审报字[2021]专第048号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17〕8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17〕86号)、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隆回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脱贫指〔2019〕5号)和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对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人民政府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现场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听取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人民政府对项目情况的汇报;检查、核对项目资金预算资料、项目立项资料以及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结果公示等项目的执行资料,项目收支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运用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的开展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查看了扶贫专项资金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资料,并对所有项目进行了现场察看。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工作战略部署,更好发挥隆回县山界回族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强化脱贫攻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山界回族乡政府针对各村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经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纳入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36个,全部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惠及到全乡11个行政村的出行、安全饮水和助力生产发展。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纳入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的批复,山界回族乡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34.60万元,于2020年通过隆扶组[2020]8号、隆扶组[2020]15号、隆扶组[2020]21号等文件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隆回县财政下达山界回族乡扶贫整合资金734.6万元,实际下拨使用734.6万元(含未结算项目的进度款),资金使用比率100%。整合资金主要投向农田水利建设256.8万元;水库加固项目96万元;村组道路建设381.8万元。
山界回族乡财政所设置了“扶贫专项收入”、“扶贫专项支出”两个科目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核算,采用报账制支付专项资金,乡财政所设专人负责村级账务专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基本保证了整合资金的合规使用。经抽查,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基本规范,支出用途基本清晰。资金监管上,山界回族乡财政所遵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及《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等要求,并基本执行到位。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申报的36个项目均已完工,按程序进行了报账,已全额拨付业主单位项目资金734.6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
村名 |
项目个数 |
隆扶组2020-8号 |
隆扶组2020-15号 |
隆扶组2020-21号 |
合计 (万元) |
大坪村 |
7 |
110.00 |
|
100.00 |
210.00 |
红星村 |
1 |
10.50 |
|
|
10.50 |
架枧村 |
14 |
100.00 |
|
100.00 |
200.00 |
金龙村 |
2 |
30.00 |
|
|
30.00 |
罗白村 |
2 |
20.00 |
|
|
20.00 |
落马井村 |
2 |
21.00 |
|
11.00 |
32.00 |
民族村 |
4 |
100.00 |
|
|
100.00 |
四方井村 |
1 |
41.85 |
|
|
41.85 |
坳头村 |
1 |
|
5.25 |
|
5.25 |
崇江村 |
1 |
|
|
5.00 |
5.00 |
老屋村 |
1 |
|
|
80.00 |
80.00 |
合计 |
36 |
433.35 |
5.25 |
296.00 |
734.6 |
四、项目实施情况
各村申报项目,由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在充分听取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设计项目逐级公示上报,并公开公示,由县扶贫办统筹形成项目库。项目实施执行简化采购程序,在村级公务栏公示招标公告,一般采取邀标的形式,选取三家施工队伍,召开项目议事会议确定施工队伍。由项目所在村委会为业主实施的项目,明确村支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为实施扶贫项目和扶贫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完善扶贫项目监管体系,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乡党委政府、县主管单位及村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完工后,由村委会向乡申请验收,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监督小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进行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大坪村水渠修建项目以及民族村“6.7.8.9组环村路及保坎”项目完工未结算外,其余34个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工验收并结算,目前使用状态良好。
五、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2020年,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各村的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全年道路硬化2.48公里、通达和通畅道路修建完成8公里、道路窄改宽工程完成4处2.78公里,道路的建设大大改变了路面状况,使贫困人口的出行更加便利;病险水库加固3处、灌溉电排1项、机耕道修建1.6公里,解决了贫困人口46户400亩农田灌溉和贫困人口114人农田耕作出行困难,改善了生产条件;山塘清淤3处,可灌溉面积180亩;新建和修建水渠4处3.7公里,改善了373人农田水利灌溉条件,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
经现场访问和发放调查问卷,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4%。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实施程序或管理欠到位。存在:
1.个别项目合同签订在先,项目批复公示程序在后。如:民族村”1.2.3组2口山塘清淤及维修”项目,2020年3月15日签订了合同,2020年6月26日才对项目批复结果进行公告公示。
2.将个别2019年度项目纳入2020年度。如四方井村“新亭子C365430524窄改宽1.993公里加宽1.5米”项目,项目申报表计划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实际该项目于2019年11月5日已进行了验收。
3.中标通知书下达前已签订合同。如:罗白村“灌溉电排”项目承包合同书签订日为2020年4月4日,中标通知书下达时间为2020年4月7日。
4.个别项目在验收和结算前开具发票。如:架枧村“1、2、3组通过四方井村通达路0.4公里”项目,发票(金额7万元)开具日为2020年8月27日,而验收及结算审批表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
5.个别项目先签合同,后走项目审议决议流程。如:老屋村战备病险水库加固工程项目,2020年4月14日乡政府与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承包工程合同。但四议两公开程序会议时间分别为:2020年5月10日支委提议会、2020年5月15日两委商议会、2020年5月16日党员会议审议、2020的5月20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又如:架枧村“5组、16组通达”项目,2020年3月6日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入库申报及公示日为2020年3月25日。
6.项目验收资为欠规范,验收表未能针对项目具体的验收内容逐项予以反映。
(二)个别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山界回族乡大坪村水渠修建项目(专项资金139.8万元)和民族村“6.7.8.9组环村路及保坎”项目(专项资金56万),因个别地方需整改,暂未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
(三)档案管理欠到位
1.归档资料全部为复印件,复印效果不佳,导致部分会议记录显示不清楚;
2.归档不规范、不完整。评价组检查项目归档资料,所有项目档案中均缺项目实施方案、监理现场签证单或监督管理过程记录;架枧村“8、9组通山机耕道”和“10、15组机耕道”项目,归档资料缺招标邀标及中标通知;大坪村“大坪庄3组道路硬化”和“大坪庄4.5.6组道路硬化”项目,归档资料未见合同等。
七、 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前应经过前期申报、审批,并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杜绝先实施后申报现象。申报项目批复后,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项目完工及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应比照合同约定条款、应完成的工作量、应达到的技术标准等实行联合验收,形成有验收结论的验收报告。验收和结算完成后按要求进行竣工公告,竣工公告无异议后开具发票,和齐全的验收资料按程序进行报账,其中100万以上工程需提供财政评审或第三方机构的工程结算书。
(二)进一步督促和落实项目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后积极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事宜。
(三)加强对项目资料审核与档案管理意识,建立纠错机制,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采取补充收集、复制原件、完善手续等方式;同时制定完善的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合理有效的进行档案归集和存放,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效率和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八、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逐项评分,进行综合评价,隆回县山界回族乡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9.2分,评价等级为良。
附表:2020年山界回族乡扶贫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2020年山界回族乡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价情况 |
评分 |
项目决策(13) |
项目立项(5)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①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存在个别项目申报欠到位,扣0.5分。 |
2.5 |
项目库建设和执行 |
2 |
是否按要求建设了项目库并得到执行。 |
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库的得1分,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的得1分。 |
|
2 |
||
绩效目标(4)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
① 、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值未能完全体现与年度任务相对应,扣0.5分 |
1.5 |
||
资金投入(4)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
①、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无预算超预算该项分数全扣。 |
未提供预算编制依据等文件资料,扣0.5分 |
1.5 |
|
资金分配规范性 |
1 |
①分配办法是否健全、规范; |
①分配办法健全、规范,计0.5分; |
|
1 |
||
1 |
实际分配是否符合办法要求,结果是否公平、合理。 |
实际分配符合办法要求,结果公平、合理,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1 |
|||
项目过程(27) |
资金到位(5) |
资金下达时效 |
2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评价项目单位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将资金指标下达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的时间效率。中央资金下达≤15日,省市级资金下达≤30日为满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30日,省市级资金下达>60日为0分;中央资金15-30日,省市级资金30日-60日按资金量和时长加权依比例减分 |
|
2 |
资金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x100%,100%计3分:95%-100%计2分;95%-90%计1分,低于90%不得分 |
|
3 |
||
资金使用(11)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计1分,1例不符合扣0.5分; |
存在个别项目如大坪村水渠修建工程139.80万元,前期无预算控制价审核。扣1分. |
4 |
|
资金进度 |
6 |
专项资金使用率 |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计分原则如下: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次年6月 30日未达到70%的扣6分,未达到80%的扣5分,未达到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 |
|
6 |
||
资金监管(2) |
资金监督 |
2 |
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监管计0分 |
有监管但档案资料中未留存监管过程资料,扣0.5分 |
1.5 |
|
公示公告(2) |
公示公告情况 |
2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 |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公示的,计1分;到村到户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且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计1分,否则不得分。 |
个别项目存在合同签订在先,公示在后。扣0.5分; |
1.5 |
|
项目实施(7)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项目单位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的项目,是否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尽招应评尽评,无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等行为; |
①、②、③各计1分。如果有部分单位①、②均不适应,则③为3分,有一项不适应,则③为2分,否则,酌情扣分。 |
个别项目存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已签订合同,扣0.5分; 个别项目在未验收及结算前已开具了发票。扣0.5分; 缺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扣0.5分 |
1.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
① 、②、③、④各1分。否则,酌情扣分。 |
项目验收,未能针对项目具体的验收内容逐项予以反映,扣0.5分 存在先签合同后走相关流程情况,扣0.5分 项目档案整理不够到位,项目实施方案、监理资料、材质、技术标准检测等资料未归入档案等。扣1分 |
2 |
||
项目效益(60) |
项目产出(39) |
产业发展项目完成率 |
15 |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数量完成(总分15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情况进行分类) |
评价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完成情况。计分原则如下:项目未完成率达到40%以上的扣除100%分数,未完成率达到30%-40%(含)的扣80%分数,未完成率达到20%-30%(含)的扣除60%分数,未完成率达到10%-20%(含)的扣除40%分数,未完成率10%(含)以下的扣20%分数。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存在个别项目因有个别地方需要整改,暂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截至评价报告日,被评价单位已将项目送审。酌情扣2分。 |
13 |
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 |
|||||||
其他项目完成率 |
|||||||
产业发展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8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总分8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项目情况进行分类) |
质量达标率100%计8分,每降低1%扣5%分数。 |
|
8 |
||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
其他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
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时效 |
8 |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计划时间完成(总分8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项目情况进行分类) |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用时/项目实际用时×8分,满分8分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个别项目个别地方未整改完成。扣1分 |
7 |
||
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时效 |
|||||||
其他项目完成时效 |
|||||||
产业发展项目成本节约率 |
8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总分8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项目情况进行分类) |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投资成本/项目实际投资成本×8分,满分8分 |
|
8 |
||
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节约率 |
|||||||
其他项目成本节约率 |
|||||||
项目效果(21) |
经济效益 |
3 |
项目实施对原贫困地区人均收入所带来的变化,对照实际完成情况与项目申报确定的经济指标来确定得分(适用于申报时填报了经济指标的项目评价,未填报的该项直接得分) |
完成经济指标计3分,完成度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
3 |
|
社会效益 |
8 |
1、贫困人口减少进度(乡镇扶贫评价适用); 2、受益贫困户覆盖率(部门扶贫项目评价使用) |
1、分值=考核年度贫困人口实际减少数量/下达的年度贫困人口减贫计划数*8 2、分值=考核年度项目实际覆盖受益贫困户/受益贫困户计划数*8 |
|
8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扶贫对象对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人数*5+基本满意*3)/调查总人数 |
发放调查问卷16份,回收问卷16份,对扶贫效果满意度,15人表示满意。扣0.3分 |
4.7 |
||
政策知晓率 |
5 |
扶贫地区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了解情况 |
(全面了解人数*5+部分了解人数*3)/调查总人数 |
被调查人员90%表示对扶贫政策全面了解。 |
4.5 |
||
|
|
|
100 |
|
|
|
89.2 |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