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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1〕006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法〔2018〕3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17〕86号)、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隆回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脱贫指〔2019〕5号)及《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法〔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隆回县财政局委托,依据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隆回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总体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2020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项目, 资金规模1007.75万元,用于隆回县59个自然村通公路52.978公里。加快建设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项目建设,有利于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都要重要意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
根据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扶组〔2020〕8号),下达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007.75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交通局实际收到扶贫项目资金1007.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评价县交通局自然村通公路项目累计使用1007.7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文件指示精神,县交通局对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列支项目管理费、招待费、奖金、福利等情况。严禁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防止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扶贫项目做得“一项目一台账”,“一项目一公开”,县交通局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情况不定期实施监督。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县交通局坚持“科学精准、规范高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是规范项目申报与审批,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效益,针对实际需求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实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二是加强项目实施与管理,根据扶贫项目的规模、技术难易程度等,分别实行“一统筹两监督三制度”模式和“一审一议一评”模式。三是完善县级交通扶贫项目库,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科学合理;严格按程序执行交通项目入库和动态调整;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论证、立项、建设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验收、投资评审;建立了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对交通扶贫项目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要求明确所有权、管护权、受益权和监管权。
县交通局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道路建设质量监督,由县交通质安所和工程股、农村公路办组织开展质量监督,从施工队伍的建设资质、路基的检测、建设材料的检查、施工程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要求各乡镇、村(居)委会确定群众监督员监督;对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工程通过招标监理公司进行质量监督,在工程完工后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质量不合格项目不支付工程款。
县交通局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项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实施:一是县交通局直接拨款给各乡镇,由各乡镇村(居)委会公开招投标、发包、组织实施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工程;二是县交通局直接发包给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县交通局拨付工程项目款项。县交通局编制了一路一册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各项目招投标资料、项目建设合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竣工验收资料等,资料齐全,便于管理。
(二)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依据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所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派驻项目组,对县交通局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本次现场评价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59条公路52.978公里,资金1007.75万元,现场查看部分道路。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度县交通局完成59个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项目,贫困村新建公路52.978公里,改善贫困人口2374户8571人的出行问题,方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交通方便可节约受益贫困人口每年每人劳动成本0.1万元,提高了贫困地区建制村通客车率,为贫困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5小时,道路工程审计使用年限长达20年。
五、存在的问题与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建设内容相互交叉,难以形成合力。
经现场检查,发现三阁司镇龙河村石里坪至罗家自然村通水泥路1.02公里项目,分解成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和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两个项目;石里坪至罗家自然村通水泥路1.02公里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由龙河村村委会组织实施,石里坪至罗家自然村通水泥路1.02公里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由县交通局发包给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多,资金较分散,与各个部门的专项资金建设内容难免相互交叉,难以形成合力。各部门在申报立项、资金分配、资金投向和使用等方面各有侧重,使得专项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重复和交叉,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现同一项目不同内容在不同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申报的现象,使各渠道下达的资金难以有效捆绑整合使用,责任不清、投资效果不佳。
2、公路养护管理难度大,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路政管理困难。部分村镇对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制度体制未能及时建立健全,疏于管理,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能。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现有路政巡查人员和经费投入与农村公路执法巡查的需求不匹配,巡查力度和频度不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普遍存在。群众缺乏自觉性,公路边乱推乱放、侵占公路用地私搭乱建等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放任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许多农村公路损毁严重,使用寿命严重缩短。
3、公路线路绿化率有待提高。
建设“四好农村路”要求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即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根据“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县交通局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项目有待提高公路线路绿化率,建设秀美农村路。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各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变分散资金为板块投入,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的总体目标,将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与本级交通、水利、城建、农业综合开发、支农专款中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建立和健全长效投入机制,统筹规划,变分散资金为板块投入,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适度扩大项目投资规模。
2、推行“管养分离”,完善公路养护制度。
一是在农村公路管养里程迅猛增加、养护经费紧张、养护人员不够的情况下。进一步总结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逐步实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行的“管养分离”制度,做好公路管理机构自身管理的本职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养护工作市场化还原给市场去调节,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养护企业参与养护工程承包,逐步实现市场化养护运作模式。二是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镇、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拟事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
3、因地制宜,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
在农村公路美化上,因地制宜,整合公路植树和建立公路苗圃,降低绿化成本,弥补资金不足,组建路树护卫队伍。
六、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0〕1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法〔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至现场评价日,2020年度扶贫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7.50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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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