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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皓审报字[2021]专第0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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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北山镇扶贫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皓审报字[2021]专第049号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17〕8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17〕86号)、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隆回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隆脱贫指〔2019〕5号)和隆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对隆回县北山镇人民政府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现场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听取隆回县北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情况的汇报;检查、核对项目资金预算资料、项目立项资料以及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结果公示等项目的执行资料,项目收支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运用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的开展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查看了扶贫专项资金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资料,并对所有项目进行了现场察看。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工作战略部署,更好发挥隆回县北山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强化脱贫攻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北山镇政府针对各村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经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纳入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15个,全部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惠及到全镇12个行政村的出行、安全饮水和助力生产发展。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纳入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的批复,北山镇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9.16万元,于2020年通过隆扶组[2020]8号、隆扶组[2020]15号、隆扶组[2020]21号等文件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隆回县财政下达北山镇扶贫整合资金229.16万元,实际下拨使用229.16万元,资金使用比率100%。整合资金主要投向9个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02.26万元;3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1万元;1个安全饮水工程12万元;1个旅游项目50万;1个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43.9万。
北山镇财政所设置了“扶贫专项收入”、“扶贫专项支出”两个科目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核算,采用报账制支付专项资金,镇财政所设专人负责村级账务专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基本保证了整合资金的合规使用。经抽查,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基本规范,支出用途较清晰。资金监管上,北山镇财政所遵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及《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等要求,并基本执行到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申报的15个项目均已完工,通过程序进行了验收报账,已全额拨付业主单位项目资金229.16万元。具体明细见下:
村名 |
项目个数 |
隆扶组2020-8号 |
隆扶组2020-15号 |
隆扶组2020-21号 |
合计 (万元) |
大塘村(原清江) |
1 |
43.90 |
|
|
43.90 |
大伍村大竹村 |
1 |
18.73 |
|
|
18.73 |
大院村 |
1 |
|
22.40 |
|
22.40 |
东鄄村(原蒙田) |
1 |
7.00 |
|
|
7.00 |
观音塘村 |
1 |
2.84 |
|
|
2.84 |
建塘村 |
3 |
11.29 |
|
|
11.29 |
清江村 |
1 |
20.00 |
|
|
20.00 |
满塘村 |
1 |
12.00 |
|
|
12.00 |
易洋村 |
1 |
|
50.00 |
|
50.00 |
云峰村 |
1 |
|
|
3.00 |
3.00 |
卢家村 |
1 |
|
|
3.00 |
3.00 |
长冲村 |
2 |
35.00 |
|
|
35.00 |
合计 |
15 |
150.76 |
72.40 |
6.00 |
229.16 |
四、项目实施情况
各村严格按照“一统筹两监督三制度”模式,由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一般对项目进行招投标后予以实施。未进行招投标的,由村民集体实施的项目,经村群众代表大会表决,并形成决议后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确因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施工,需要进行调整或变更的,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逐级上报,县扶贫办项目股批复后施工。
对每一个扶贫项目,由项目所在村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组成的安全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镇成立督查组,班子成员任组长,各个行业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不定期对该行业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督查,及时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按照程序由村和扶贫工作队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镇验收组牵头组织相关站所、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行业主管部门为业主实施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验。
2020年的扶贫项目基本完成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使用状态良好。
五、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各村的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村村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同时,北山镇对帮扶责任人落实到位,贫困原因落实到位,为有针对性的帮助贫困户增收,使贫困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20年15个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工并验收。供水工程的建设为贫困人口安全饮水提供了保障;病险水库加固保障了水库安全、减少自然灾害、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为农业粮食增产打下了基础;道路建设项目受益建档立卡户数累计685户,惠及建档立卡人口数约2650人;易洋旅游项目吸引游客达10万人次,带动了村里的经济发展和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经现场访问和发放调查问卷,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2%。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实施管理或程序欠到位。存在:
1.个别项目在申报前已完工或基本完工。如长冲村”新建渠道长0.8km”项目,申报材料体现的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年10月,完工时间为2020年6月。实际查看项目资料,项目在2019年7月10日已签订了合同书。
2.存在个别项目招投标无公示期。如:长冲村“道路建设长0.69km”项目,2019年7月10日扶贫工程类公示,同日签订了合同。
3.部分项目在验收和结算前开具发票。如满塘村“铺设管道3000m”项目,2021年2月1日进行了结算审批和竣工公示,发票开具日为2020年6月17日;建塘村“严塘村五组至三组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0.278公里”项目,2020年6月11日完成验收,发票开具日为2019年12月27日;易洋村“易坪1组老自来水至易坪四组槽门口沿河修建环形游步道1.5公里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2020年9月15日完成验收,发票开具日为2020年7月1日。
4.个别项目开工时未签订合同。如:大院村“旗阳至小角通畅0.7公里硬化(续建)”项目开工日为2020年5月20日,合同签订日为2020年5月22日。
5.个别项目先签订合同,后走申报公示流程。如:清江村“道路建设长0.51km”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为2018年8月25日。但相关项目申报及公示程序结点时间如下:2019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完成四议,2019年11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11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
6.个别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实施。如:卢家村“低涵封堵、闸门维修1处”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4月,完工日期为2020年5月,实际于2021年3月7日已签订施工合同,2021年3月25日完成验收。建塘村“道路建设长0.69km”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实际开工日为2020年7月1日。
7.个别项目质保金扣除未能按照合同执行到位:如易洋村”游步道“项目按合同应扣质保金10%,实际按验收行业分管领导意见扣除3%质保金。
(二)档案管理欠到位
1.部分归档资料复印效果不佳,导致无法看清;
2.归档整理欠规范、完整。所有档案均缺少项目实施方案、监理现场签证单。
(三)个别项目暂未发挥效益。
现场查勘长冲村“新建渠道长0.8km”项目,因县政府批准在山顶修建的电排和水池一直未建好,导致新建的渠道无法取水,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四)个别项目的后期养护需加强,如满塘村“铺设管道3000m”项目,抽查路边检查井,井内淤泥较多,后期维护待加强。
七、 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前应经过前期申报、审批,并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杜绝先实施后申报现象。项目批复后,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在开工前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严禁先签合同后走项目公示流程,并做到按批准方案的计划时间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加强对项目资料审核与档案管理意识,建立纠错机制,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采取补充收集、复制原件、完善手续等方式;同时制定完善的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合理有效的进行档案归集和存放,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效率和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三)建议北山镇政府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提出存在的困难,请求上级部门的解决,以便扶贫项目尽早发挥其应有效益。
(四)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建议项目竣工验收后,落实好项目后续维护管理的交接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巡查维修记录等。
八、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逐项评分,进行综合评价,隆回县北山镇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2.10分,评价等级为优。
附表:2020年隆回县北山镇扶贫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0年北山镇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价情况 |
评分 |
项目决策(13) |
项目立项(5)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①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存在个别项目实施前程序不到位现象,扣0.5分。 |
2.5 |
项目库建设和执行 |
2 |
是否按要求建设了项目库并得到执行。 |
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库的得1分,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的得1分。 |
|
2 |
||
绩效目标(4)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
① 、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值未能完全体现与年度任务相对应,扣0.5分 |
1.5 |
||
资金投入(4)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
①、②、③、④各0.5分,否则,酌情扣分;无预算超预算该项分数全扣。 |
未提供预算编制依据文件资料,扣0.5分 |
1.5 |
|
资金分配规范性 |
1 |
①分配办法是否健全、规范; |
①分配办法健全、规范,计0.5分; |
|
1 |
||
1 |
实际分配是否符合办法要求,结果是否公平、合理。 |
实际分配符合办法要求,结果公平、合理,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1 |
|||
项目过程(27) |
资金到位(5) |
资金下达时效 |
2 |
资金下达及时率 |
评价项目单位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将资金指标下达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的时间效率。中央资金下达≤15日,省市级资金下达≤30日为满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30日,省市级资金下达>60日为0分;中央资金15-30日,省市级资金30日-60日按资金量和时长加权依比例减分 |
|
2 |
资金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x100%,100%计3分:95%-100%计2分;95%-90%计1分,低于90%不得分 |
|
3 |
||
资金使用(11)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计1分,1例不符合扣0.5分; |
个别项目存在先实施,后进行项目申报、或再公示公告程序现象。扣0.5分 个别项目质保金扣除未能按照合同执行到位:如易洋村”游步道“项目按合同应扣质保金10%,实际按验收单行业分管领导意见扣除3%质保金。扣0.5分 |
4 |
|
资金进度 |
6 |
专项资金使用率 |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计分原则如下: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次年6月 30日未达到70%的扣6分,未达到80%的扣5分,未达到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 |
|
6 |
||
资金监管(2) |
资金监督 |
2 |
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监管计0分 |
有监管但档案资料中未留存监管过程资料,扣0.5分 |
1.5 |
|
公示公告(2) |
公示公告情况 |
2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 |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公示的,计1分;到村到户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且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计1分,否则不得分。 |
存在个别项目招投标无公示期。如:长冲村“道路建设长0.69km”项目,2019年7月10日扶贫工程类公示,同日签订了合同。扣0.5分 |
1.5 |
|
项目实施(7)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项目单位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的项目,是否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尽招应评尽评,无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等行为; |
①、②、③各计1分。如果有部分单位①、②均不适应,则③为3分,有一项不适应,则③为2分,否则,酌情扣分。 |
个别项目存在未验收及结算前已开具了发票。扣0.5分;未提供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查阅,扣0.5分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
① 、②、③、④各1分。否则,酌情扣分。 |
个别项目开工时未签订合同。如:大院村“旗阳至小角通畅0.7公里硬化(续建)”项目开工日为2020年5月20日,合同签订日为2020年5月22日。扣0.5分;项目档案整理不够到位,项目实施方案、监理资料、材质、技术标准检测等资料未归入档案等。扣1分 |
2.5 |
||
项目效益(60) |
项目产出(39) |
产业发展项目完成率 |
15 |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数量完成(总分15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情况进行分类) |
评价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完成情况。计分原则如下:项目未完成率达到40%以上的扣除100%分数,未完成率达到30%-40%(含)的扣80%分数,未完成率达到20%-30%(含)的扣除60%分数,未完成率达到10%-20%(含)的扣除40%分数,未完成率10%(含)以下的扣20%分数。 |
|
15 |
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 |
|||||||
其他项目完成率 |
|||||||
产业发展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8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总分8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项目情况进行分类) |
质量达标率100%计8分,每降低1%扣5%分数。 |
|
8 |
||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
其他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
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时效 |
8 |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计划时间完成(总分8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项目情况进行分类) |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用时/项目实际用时×8分,满分8分 |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实施。如卢家村“低涵封堵、闸门维修1处”项目,计划开工为2020年4月,完工日期为2020年5月,实际于2021年3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2021年3月25日完成验收;建塘村“道路建设长0.69km”项目,计划开工2019年10月,实际开工在2020年7月1日。扣1分 |
7 |
||
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时效 |
|||||||
其他项目完成时效 |
|||||||
产业发展项目成本节约率 |
8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总分8分,乡镇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项目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分数按投资金额比例分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门扶贫项目按照部门项目情况进行分类) |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投资成本/项目实际投资成本×8分,满分8分 |
|
8 |
||
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节约率 |
|||||||
其他项目成本节约率 |
|||||||
项目效果(21) |
经济效益 |
3 |
项目实施对原贫困地区人均收入所带来的变化,对照实际完成情况与项目申报确定的经济指标来确定得分(适用于申报时填报了经济指标的项目评价,未填报的该项直接得分) |
完成经济指标计3分,完成度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个别项目经济效益暂未能发挥。扣0.5分 |
2.5 |
|
社会效益 |
8 |
1、贫困人口减少进度(乡镇扶贫评价适用); 2、受益贫困户覆盖率(部门扶贫项目评价使用) |
1、分值=考核年度贫困人口实际减少数量/下达的年度贫困人口减贫计划数*8 2、分值=考核年度项目实际覆盖受益贫困户/受益贫困户计划数*8 |
|
8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扶贫对象对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人数*5+基本满意*3)/调查总人数 |
发放调查问卷26份,回收问卷26份,对扶贫政策的实施总体评价以及扶贫项目工作的满意度,24人表示满意。扣0.4分 |
4.6 |
||
政策知晓率 |
5 |
扶贫地区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了解情况 |
(全面了解人数*5+部分了解人数*3)/调查总人数 |
发放调查问卷26份,回收问卷26份,26人均表示对扶贫政策了解。 |
5 |
||
|
|
|
100 |
|
|
|
92:1 |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