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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德恒绩字[2021]第009号
2020年度隆回县小沙江镇
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脱贫指〔2021〕1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6月对隆回县小沙江镇(以下简称小沙江镇)负责的2020年度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小沙江镇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小沙江镇位于隆回县西北部,地处有"世界神秘绿洲"之称的雪峰山脉中段东麓,东靠金石桥镇,南接麻塘山、大水田乡,西邻溆浦县龙庄湾乡、葛竹坪镇,北毗虎形山瑶族乡和溆浦县沿溪乡,距县城97公里,S312省道穿境而过,平均海拔1350米,年平均气温11℃,属典型高寒山区。共辖1个居委会,14个村,176个村民小组,人口7627户25469人。2020年全镇共有5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370户4858人。
(二)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小沙江镇2020年度申请扶贫专项资金314.6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白银村等8个乡村村组道路项目、肖家垅村等4个乡村安全饮水项目、黄湾村1个乡村农田水利项目、旺溪村等4个乡村旅游产业项目。通过扶贫项目资金改善各村基础设施,改善农田水利灌溉,解决县域内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带动贫困村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村组道路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解决贫困人口出行困难,方便生产生活;提高贫困户人均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
2.安全饮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解决贫困人口179户554人的安全饮水,提供清洁、安全饮用水;方便生产生活,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
3.农田水利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解决贫困人口91人28亩农田的水利灌溉;生产条件改善带动粮食产量增加;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4.旅游产业项目年度总体目标:由公司带动贫困户通过生产旅游商品、旅游务工或土地流转、资源租赁等增加收入,实现贫困人口700人年人均增收1000元。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扶组〔2020〕8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四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扶组〔2020〕15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七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扶组〔2020〕38号),2020年小沙江镇收到下达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14.6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小沙江镇已使用资金314.6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村组道路项目90.60万元、安全饮水项目113.0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21.00万元、旅游产业项目9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单位扶贫专项资金按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的规定进行支付,对实物工程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竣工验收后(扣除质保金外)一次性拨付;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工程进度拨款,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分期拨付(累计进度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5%),余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并按要求报齐有关资料后拨付。
三、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2020年度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隆回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完善隆回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隆扶组〔2018〕18号)等立项。
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小沙江镇成立了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置乡扶贫开发办公室,配有专(兼)职扶贫专干人员,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负责全镇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和监督检查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全镇社会扶贫开发工作等职责。
结合村级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脱贫任务、整合资金数量、资源总量等因素,小沙江镇精准扶贫项目的选定,各村采取“两议四公开”程序确定扶贫项目,明确项目内容、投资成本、投资收益、资金来源、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票减贫机制等,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流程;并对经批准实施的项目按照《隆回县扶贫办公室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隆扶联〔2019〕6号)的规定进行公示;项目的招标与验收均按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执行。
四、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一)村组道路项目
小沙江镇村组道路项目专项资金90.60万元,新建村组道路10.021公里,硬化村组道路4.55公里,道路改建0.26公里,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839人,交通方便可节约受益贫困人口劳动力成本每人0.003万元,贫困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2小时。
(二)安全饮水项目
小沙江镇安全饮水项目专项资金113.00万元,新建水池13个,新增管道7200米,解决安全饮水乡村4个,村民小组7个,贫困户179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4人,饮水方便可节约每户劳动力成本0.02万元。
(三)农田水利项目
小沙江镇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21.00万元,新建河堤1.66公里,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8亩。
(四)旅游产业项目
小沙江镇旅游产业项目专项资金90.00万元,新增停车位40个,新增旅游厕所蹲位40个,制作标识标牌40个,采取生产旅游产品或务工方式提高收入的贫困户400人,采取土地流转或资源租赁方式提高收入的贫困户300人,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人数46人。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根据隆回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小沙江镇夯实工作队伍,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扶贫开发办公室,严格执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加大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政策,并根据《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隆回县扶贫办公室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隆扶联〔2019〕6号)、《隆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督查问责细则》(隆扶组〔2018〕8号)、《关于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的通知》(湘财农〔2018〕20号)等推进扶贫工作进展。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申报未按规定执行
按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规定,村支两委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项目并申报,但个别项目申报程序存在瑕疵,如:白银村-村组道路(正八线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1.029公里、白银至龙坪1公里)2个项目,资金规模分别为5.14万元、7万元,项目资料显示,入库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记录第一页均系在2020年10月18日项目入库会议记录第一页的基础上修改而来等。
2.项目变更手续不完善
部分项目变更未按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规定,实施相应审批变更程序,如:肖家垅村-安全饮水(修建水池4个、铺设管道5000米)项目,资金规模45.00万元,入库申报项目为“小沙江镇肖家垅村11、12、13组供水工程”,项目实际实施是“10、11、12、13组”;黄湾村-农田水利[新建河堤(4、6、7、8组)长1.66公里]项目,资金规模21.00万元,入库申报项目为“4、6、7、8组”新建河堤,项目实际实施为“2、4、6、8组”,均未见项目变更审批表。
3.项目未按计划开展
部分项目未按项目申报时间开工。如:洞江村-村组道路(洞江至响龙通达公路3公里,宽4.5米)项目,资金规模21.00万元,项目申报的计划开工时间是2020年1年,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杉木坪村-村组道路(10组通畅0.55公里)项目,资金规模5.50万元,项目申报的计划开工时间是2020年1月,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20年2月等。
4.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招投标程序不完整。如:光龙村-村组道路(光龙村红卫至大田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1.59公里)项目,资金规模7.95万元;光龙村-村组道路(寨田线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1.407公里)项目,资金规模7.02万元;黄湾村-农田水利[新建河堤(4、6、7、8组)长1.66公里]项目,资金规模21.00万元;光化村-村组道路(叉二线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2.534公里、月形山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0.723公里、中心至广子冲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0.445公里)3个项目,资金规模分别为12.67万元、3.62万元、2.23万元,项目资料显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但均未见项目招投标或发包资料,亦未见公告资料。
(2)部分项目资料中未见项目工程发包结果公示资料,如:花龙村-安全饮水(修建水池一座、引水池一座,铺设管道2公里)项目,资金规模10.00万元;杉木坪村-村组道路(10组通畅0.55公里)项目,资金规模5.50万元;肖家垅村-村组道路(颜家坪至湾里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0.582公里)项目,资金规模2.91万元,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确定承包人,但均未见发包结果公示资料。
(3)部分项目未按照《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第十二条规范工程项目公示制的规定规范地进行公告公示,如:
①白银村-村组道路(正八线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1.029公里)项目,资金规模5.14万元,《关于申报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公示》中,公示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晚于实际入库时间,公示内容中附件名称为“2019年小沙江镇白银村扶贫项目入库申报表”,年度信息不准确。
②洞江村-村组道路(洞江至响龙通达公路3公里,宽4.5米)项目,资金规模21.00万元,《扶贫工程类项目实施公告》公示中未填明项目中标人或工程施工队伍,《洞江村村部-响龙村落叶山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施工时间: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31日,《扶贫工程类项目实施公告》中实施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12月30日。
③肖家垅村-安全饮水(修建水池4个、铺设管道5000米)项目,资金规模45.00万元;肖家垅村-村组道路(颜家坪至湾里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0.582公里)项目,资金规模2.91万元,《扶贫工程类项目实施公告》公示中均未填写项目承包人或工程施工队伍。
(4)部分项目承包合同人与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记录确定的承包人不一致,如:肖家垅村-村组道路(颜家坪至湾里自然村通水泥路路基0.582公里)项目,资金规模2.91万元,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记录确定的承包人为肖湖先,但《公路维修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人为伍先彪。
5.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的指标值设定不合理,自评表中填写的全年实际值与实际完成情况不一致,如: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产出数量指标“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数”,年度指标值与全年实际值均为39.201公里,但道路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为:新建村组道路10.021公里,改建村组道路0.26公里,硬化村组道路4.55公里,合计14.831公里。另“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数”年度指标值设定为39.201公里,按道路补助标准5.00万元/公里,金额196.01万元,与全年预算数90.60万元不匹配。
6.群众满意度及政策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组通过对各乡村项目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小沙江镇扶贫项目群众满意度为94.4%,政策知晓度为72.8%,群众满意度及政策知晓度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1.完善落实项目申报程序
根据《隆回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办字〔2019〕15号)规定,村支两委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项目并申报,严格按照“四议”程序要求,贯彻落实不打折,保障所有村民利益。
2.规范管理项目变更流程
项目申报审批后,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调整的,应严格履行项目变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审批变更程序,杜绝随意变更。单位对申请变更的项目应核实到位,实地勘察变更要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申请变更的内容一致。
3.全面合理编制工程计划
单位应合理编制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按照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设计及相关的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各种因素。
4.加强执行项目制度管理
单位应提升对项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单位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强领导。一方面,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加强对项目过程的管控,严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规范执行项目招投标、公告公示等程序,并对相关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强化人员能力,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到人。
5.强化绩效工作责任意识
建议单位按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工作,根据申报及批复的项目合理地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准确地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绩效自评的填报质量,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
6.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
群众满意度是精准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扶贫效果满意是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最高评价,各级扶贫干部要加强宣传讲解力度,把握好政策的灵活性,部分贫困户也要摆脱“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只有双方不断磨合、共同进步,才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同时,提高扶贫工作的满意度。要坚持扶贫先扶志,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扶贫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项目立项、质量监督、工程验收,要让群众参与、知晓,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公开透明。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小沙江镇2020年度扶贫资金在资金投入、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公示公告、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公示公告、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0.36分,评价等次为“优”。
附表:2020年度隆回县小沙江镇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主评人: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