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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隆回县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602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2-04 有效期: 永久

2021年度隆回县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2020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水利局2021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乡振联〔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7)、《关于下达隆回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隆发改〔202131号),通知批复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779.88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0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拨付资金

退回资金

实到资金

调整资金

隆乡振联〔20211

239.58

239.58

隆委乡振组〔202111

4,540.30

1,283.88

3,056.42

200.00

合计

4,779.88

1,523.46

3,056.42

200.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水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支出名称

实到资金

资金支出

结余资金

1

安全饮水项目

860.98

860.98

2

灌区续建项目

800.00

800.00

3

河道堤坝维护项目

427.00

427.00

4

河道治理项目

533.44

533.44

5

农村水系治理项目

400.00

400.00

6

山洪灾害预警项目

20.00

20.00

7

溢洪道除险加固项目

15.00

15.00

合计

3,056.42

3,056.42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乡振联20211、(隆委乡振组202110)、(隆委乡振组〔2021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7号)、(隆发改〔202131号),累计下达乡村振兴资金4,779.88。截20211231日,水利局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579.88万元,退回资金1,523.46万元,调整资金20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056.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支出名称

实到资金

资金支出

2021年支出

2022年支出

1

安全饮水项目

860.98

860.98

860.98

2

灌区续建项目

800.00

800.00

796.80

3.20

3

河道堤坝维护项目

427.00

427.00

283.20

143.80

4

河道治理项目

533.44

533.44

464.17

69.27

5

农村水系治理项目

400.00

400.00

325.60

74.40

6

山洪灾害预警项目

20.00

20.00

20.00

7

溢洪道除险加固项目

15.00

15.00

15.00

小计

3,056.42

3,056.42

2,765.75

290.67

(二)资金管理情况

对振兴专项资金的收支通过业务活动支出科目进行归集核算。项目资金按《隆回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县乡村振兴局每季度对资金进行督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实施分工负责,每一个项目都有人具体督促管理。财务上设专人负责账务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保证了振兴资金的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审批程序规范,支出用途基本清晰

四、项目实施情况

前期申报:按照有关文件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争取项目资金,提出初步方案,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反馈到有关项目乡镇,由乡镇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有关程序对项目进行前期的公告公示。再由乡镇按有关程序上报项目,县水利局按程序形成项目库,上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乡村振兴小组批准以后实施。

项目调整: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具体方案,项目所在地乡镇签出意见,县水利局审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

组织实施全部项目由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设计和程序进行招投标;水利局承担督促进度、指导施工、统筹协调的职责每一个项目的监理都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聘请,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的到位,现场监理工作,实行网上微信考勤,项目管理实行专班负责、现场管理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同时发动各业主单位和受益村组安排专人监督。

完工与验收: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和结算负责。项目完工,由项目业主单位、所在乡镇初步验收,水利、财政进行抽查,送审计进行资金的结算。同时,每一个工程建立了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并基本执行;县水质检测中心定期对每一个水厂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一)安全饮水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安全饮水项目10个,实施项目资金860.98万元。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供水保障率及水质达标率,推动农村供水向安全型、稳定型、高效型、城镇化转变,全面实行农村供水改革,实现供水城乡一体化。

(二)灌区续建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灌区续建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800.00万元,灌区续建能保障灌溉安全,确保灌区内的农田灌溉用水

(三)河道堤坝维护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河道堤坝维护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427.00万元,通过河堤修护,河堤得到有效保护,河两岸人民安全有了保障,农田灌溉得到很好改善

(四)河道治理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河道治理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533.44万元,通过河道治理能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粮食损失。

(五)农村水系治理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农村水系治理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400.00万元,能让全村水系得到有效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粮食产出稳定,有效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

(六)山洪灾害预警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山洪灾害预警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15.00万元,山洪沟治理和预警系统站点维护有效保障了沿河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粮食损失,为防汛工作提供预警预报。

(七)溢洪道除险加固项目

水利局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溢洪道除险加固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20.00万元,水库除险修复加固通过对帷幕灌浆、库区整治、下游坝坡整治、溢洪道改造、老涵管封堵、隧洞灌溉渠、过坝渠道防渗加固、高涵封堵、低涵改造,保护了人口安全,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安全饮水项目

安全饮水项目改善受益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效减轻农民取水负担,提高受益群众的健康和生活水平,促进了当地的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灌区续建项目

灌区续建能保障灌溉安全,确保灌区内的农田灌溉用水,稳定粮食生产安全,增加灌区农民收入

(三)河道堤坝维护项目

通过河堤修护,河堤得到有效保护,河两岸人民安全有了保障,农田灌溉得到很好改善

(四)河道治理项目

通过河道治理能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238万元,减少入河泥沙3.16万吨。

(五)农村水系治理项目

农村水系治理项目,能让全村水系得到有效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粮食产出稳定,有效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稳定粮食年收入100万元。

(六)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沟治理和预警系统站点维护有效保障了沿河两岸3千余人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粮食损失200万元,为防汛工作提供预警预报。

(七)溢洪道除险加固

水库除险修复加固通过对帷幕灌浆、库区整治、下游坝坡整治、溢洪道改造、老涵管封堵、隧洞灌溉渠、过坝渠道防渗加固、高涵封堵、低涵改造,保护了人口0.78万人,解决农户安全5000多人,改善了农田灌溉面积1700亩,实现增产增收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交叉、多头管理

荷田乡横溪水新屋桥水毁河堤修复1处,项目资金7万元。据查看20211134#凭证,付款单据上金额为 167445元,经核实该项目由两部分资金组成,一部分资金来源为(隆水字202112号)荷田乡荷田村横溪河河堤修复项目,项目资金50万元,另一部分来源为(隆委乡振组202111号)横溪水新屋桥水毁河堤修复1处,项目资金7万元,形成项目资金交叉、多头管理。

木瓜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资金800万元,实际签订合同金额2937万元,实际工程执行1376万元,资金来源为2个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剩余资金暂时未到位,形成项目资金交叉、多头管理。

(二)报账单据不规范

县城自来水花门街道辰水河西片管网延伸工程,项目资金166万元,其中发票显示632158.54的购买方为隆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为水利局的下属二级单位,发票原件记账在水利局,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

县城自来水管网延伸武邵水厂输水工程,项目资金360万元,据查看20211111#凭证,付款单据中收款人为隆回县自来水公司,发票开具方为隆回县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发票销售方与收款方不一致,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

(三)项目先实施,后拨付资金

县城自来水管网延伸武邵水厂输水工程,项目资金360万元,据查看凭证,2021112日支付300万元,20211223日支付60万元,后附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1117日,约定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1118日,完工日期为20201227日,其项目完工结算书日期为202037日,该项目为先完工并验收,再拨付资金。

(四)资料归档不规范

木瓜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800万元,归档图片为黑白。

麻石江山洪沟治理项目,项目资金200项目档案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归档。

鸭田镇梅树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300万元项目档案中缺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城自来水管网延伸武邵水厂输水工程项目,资金规模360万元档案中项目报账清单不齐,只提供了申请60万元付款时的单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标资料、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只提供了封面无具体相关内容。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项目规划及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把控,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到招标过程、再到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的严格把控;对于投标中标人的资格资质的审查,对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的跟进和监督,对相关审批流程的严格执行,确保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完工的整个过程合规准确且及时。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降低资金滞留量;落实责任,对在建项目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逐个清理落实到人,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验收、报账;对因实施条件不具备形成资金滞留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及时调整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资料是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产生的重要信息,全面与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能够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多个项目均有档案资料缺失,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建议依据目录清单,逐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隆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水利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5.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分所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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