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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606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2-07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 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3日对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我们的评价主要是根据隆回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规定及隆回县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进行的。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的责任是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隆回县应急管理局共有机构编制46人(正式三定方案红头文件34人,因机构改革转隶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火指挥部组建应急事务中心,转隶编制12人),实际在职人数77人,离退休人员24人,遗属补助人数3人。小车编制0台,实际1台(从公车平台借调)。

2、构设置。下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工室(加挂宣教股牌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牌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牌子)、安全生产综合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规划财务和救灾物资保障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3、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关闭煤矿遗留问题的解释协调工作及其他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县发展与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1年度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承办省市重点工作2项,一是安全生产,2021年度全县未发生重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二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驻点位置实地定位核准,完成风险普查系统本县行政区划更新与调整的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修正,印发《隆回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完成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数据调查阶段工作基本完成。

(二)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39.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5.67万元;其他收入14.24万元。

2021年度整体支出决算数3228.2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农林水支出1.2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86.63万元,其他支出126.53万元。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171.33万元,截至2021年度末累计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182.9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缴费和办公经费等。

经抽查翻阅会计凭证,查询账簿报表,结合决算报表的实际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合计113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905.4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15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74.79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20万元,其中:出省出国(境)经费0.00公务招待费1.96万元;ƒ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3.24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8.00万元,预算执行率65.05%,“三公”经费支出未超预算,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

    2020年度三公经费6.36万元,三公经费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16万元,同比增减-18.20%。其中:公务招待费减少1万元,同比增减-33.8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减少0.15万元,同比增减率-4.54%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及车辆加油,干部下乡不用公车。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如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21年项目2088.84万元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1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811.57万元,财政拨款923.48万元,项目资金总投入2088.84万元,项目资金结余646.22万元。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①地质灾害资金12月到账,工程验收结算付款手续未完成;②冬春救助12月底到账,摸底打卡手续未完成;③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全国第一次风险普查)、消防救援车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资金根据合同暂时未达到付款条件或留有保证金等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2088.84万元,其中: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②工作经费348.68万元。主要包括:示范创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防溺水、全县安全生产奖和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专项等。③地质灾害资金77.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处置、救援及避难场所等应急准备保障。冬春救助资金600.00万元。消防车购置款328.52万元,为消防中队从单位过账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34.6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未单独制订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经查看会计凭证,2021年度项目支出符合隆回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救灾资金支出基本符合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地质灾害资金。地质灾害主要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地质灾害点进行抽查。地质灾害发生后,各乡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后从系统报灾,并报上级相关部门立项,根据“四议两公开”程序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项目验收主要是乡镇验收。乡镇验收成员包括项目分管领导、联点领导、乡财政所、驻村干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工作人员、受益群众代表等。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等进行验收。验收时必须进行实地测量,并据实计算出实物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形成工程验收单和结算单,验收结论应经参与验收小组成员同意并签字。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地质灾害点进行抽查。

2.自然灾害和冬春救助资金,各乡镇根据灾情在系统报灾,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所拨相关专项资金协同县财政局,根据灾情分配到各乡镇和预留采购物资金额,各乡镇根据灾情和金额数确定受灾对象和每户发放金额,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再通过一卡通在系统发放。

   3.示范创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防溺水、全县安全生产奖和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财政审批制度执行,特殊情况需改变专项工作经费用途的,通过报告形式向县领导和财政局请示,同意后方才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未制订单独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但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所有的项目支出均应通过财务会审小组审核,会审人员由局长、财务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定期集中会审,会审日定于每月上旬,审查上月财务开支。建立了项目支出进度统计台账,对项目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隆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隆回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月12日制定颁布了《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总则、财务管理制度、印鉴使用管理制度、文明办公制度、作风建设“十不准”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综治安全工作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出勤考核工作制度、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度、领导廉洁自律制度、家庭廉洁承诺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委中心理论学习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发展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保密制度、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宣传报道制度、奖惩制度及附则,共二十八章。

成立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财务会审小组,局长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定期集中会审制度,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财务会审范围,会审日定于每月上旬,审查上月财务开支。

重点经费的监管。人员经费除财政统发工资外,各种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由相关股室造表报财务会审小组审批后发放;办公用品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单笔1000元以下的办公费用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至10000元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开支;单笔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事前经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事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具“经X年X月X日班子会研究同意开支”意见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账时,经办人将所有应附附件(报告批复、采购申请表、出差审批单、接待审批单、公函、派车单、合同、会议通知、消费清单等)与发票一同交财务部门审核,申报审批流程如下:经手人申报→部门领导及证明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会审→金额超过一万以上的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按制度执行确保支出规范。

制定了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按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2号)规定标准报销。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按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0号)规定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以包干方式为主。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制定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移交、增加、减少、维修、出租出借、报废等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按照管理制度及相应程序进行处理。对现有固定资产实行一物一账一卡登记管理,固定资产购置事前报告办公室,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方可购置;公有财产凭《固定资产登记表》使用,谁使用谁保管,报废时需经核准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批。

    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长、财务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分管领导、财务股、办公室和相关申请采购部门负责人,采购活动需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报采购领导小组或局班子会研究确定,采购活动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由采购验收组组织验收。根据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基础数据表》,单位2021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8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87.6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99.5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479.71万元,包括:①流动资产1156.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8.18%。其中银行存款1.7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067.72万元;预付账款2.07万元;其他应收账款83.293万元;②非流动资产322.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82%。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22.8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65.00万元,累计折旧142.15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我们认为该局在经费支出审批过程中,程序严谨,制度完善,控制有效,程序上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经现场查看核实,我们认为应急管理局资产配置较为合理,财产物资管理未完全符合资产管理规定:1、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数1台(从公车平台借调)2、存货账实不符,未及时进行盘点和账务处理。3、未对长期挂账的资产及负债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25月12日,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号,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2年5月下旬应急管理局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6月中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应急管理局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包含以下方面:

    1、核实数据。核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1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根据应急管理局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结合固定资产明细账,经现场查看核对,该局账务管理基本合规,固定资产账实基本相符。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①投入情况(9分):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67.39%,本项实际得分为5分。

②过程管理(35分):应急管理局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健全,无单独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预算执行率293.24%;年末资金结余1182.99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未经过电子卖场采购;车辆维修及燃油充值没有定点;违规发放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补助9,000.00元;有白条列支的情况;资产及负债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收及应付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部分账期1年以上的明细科目长时间挂账,未按规定清查和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存货账面年末有余额,实际库存无余额;固定资产未实行编码管理;本项实际得分为25.80分。

③产出情况(30分):应急管理局较好地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着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使用多种方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较好地完成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先后获得“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基本达到项目实施的质量目标,项目实施较规范;本项实际得分为28分。

④绩效情况(26分):应急管理局部门履行职责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的安全生产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在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冬春救助、防汛防火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其中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四项内容的答案共42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381基本满意的有39个,满意度比例为90.71%;但2021年度全县发生2起非生产性安全事故,安全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此项扣3分;本项实际得分为23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1.80分,绩效评价等”。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为全县的安全生产、灾害救助、灾害防治、应急工作做出有力的保障,但是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方面有待加强。其2021年主要绩效有:

(一)牢把安全生产关。①全面加强工作部署安排。2021年提请召开县委党委会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4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5次,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会议10余次,交警、交通、住建、教育、水利等10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推进本领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隆回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13个牵头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百日行动”、“敲门行动”、“百日大会战”,重点有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集中整治,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凶险废弃物处置,地质灾害防治、校园校车和防溺水等安全生产整治行动。③突出督查检查和执法监管。2021年对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4个单位进行“黄色预警”,3个单位“橙色预警”,1个单位红色预警,2个乡镇进行“黄牌警告”;2021年应急管理局共开展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直管行业执法检查2000余次,责令限期整改700余起,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0起,全县应急系统安全监管执法立案187起,结案145起,罚没收入106万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立案7400余起,罚款1000余万元,停业整顿企业26家,关闭取缔企业7家,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8000余件,行政拘留50余人。④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群发短信、电子屏、小视频、彩铃、标语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县乡村组四级干部22675人开展“敲门行动”,分类排查257093户并进行安全宣传,公安局制作的“防溺水”短视频获湖南卫视、人民日报点赞转载,全国播放量达5亿次,点赞破千万。

(二)抓实抓细防汛工作。2021年汛期共组织防汛会商6次,开展防汛督查检查5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5.16”、“6.3”、“6.29”3次强降雨,取得了“不跨一塘一库一坝,不死一人”的胜利。

(三)扎牢森林防火安全篱笆。2021年共出动宣传车2000余台次、张贴禁火令3万余张、发放防火宣传资料1万余份,出动县乡村各级干部和护林员5000余人,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30个,对排摸出的318个防控点进行重点管控。

(四)功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1年全县有25个乡镇84290人受灾,房屋倒塌27间、房屋严重受损39间、房屋一般受损244间,农作物受灾2657公顷,县乡道路中断17条次,因灾停电4个村,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4起。应急管理局先后调拨棉被820床、大米500袋、食用油500桶,配送防火防汛物资270余万元,全县572个村居(社区)全面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达到省市验收标准。

(五)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修订《隆回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寄卖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数据调查阶段工作基本完成。

(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化,局政工室一季一检查一通报;5月份,每名党员认领并完成至少一项“微心愿”,功功实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8月份连续4周周末无休息,发动干部职工志愿者助力桃花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活动;2021年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①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008,930.00元,2021年决算数为32,282,516.50元,预算调整数较大,主要是上级的救灾资金根据实际发生的灾情拨付,预算调整率为293.24%,预算数严重偏离决算数;

②2021年年初预算11,008,9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58,930.00元,项目支出1,450,000.00元;而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1,394,160.15元,项目支出20,888,356.35;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56,230.15元,增加19.20%;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38,356.35元,增加1340.58%;

年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需要提高。

2、违规发放补助。2021年2月10号记账凭证发放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补助9,000.00元,暂未收回。

此行为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1号)第八条第二款、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和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之规定。

3、会计核算不严谨,发现多处账务处理差错更正调账记录,如2021年12月记账凭证65号、2021年12月记账凭证66号等。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部分会计科目账实不符。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余额20,426.00元,期末余额20,426.00元,经询问相关人员,实为采购的物资入库时记入存货科目,领用时未及时核销,导致账面结存20,426.00元,实际已耗用,虚增了资产,少列了费用。    

5、部分会计科目长时间挂账,未及时清理或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①其他应收款——招商旅游局600.00元、财政局综合规划股205,082.00元、财政局住房资金管理部33,693.00元、上交市煤炭局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0.00元、驻村帮扶30,000.00元、交市局安全风险押金10,000.00元、财政专户11,600.00元等明细,账期均超过了一年,应定期核查,及时收回或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②其他应付款——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经费300,000.00元、其他12,720.00元、各项先进奖金1,000.00元、国库20,100.00元、石门斜岭煤矿留守人员工资专项财政借款1,209,700.00元、赞助款300,000.00元、长安公司竹山煤矿300,000.00元、市煤炭局90,000.00元、水电费50,642.10元、斜岭煤矿22,000.00元等,账期均超过了一年,应定期核查,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4、5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6有固定资产管理,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7、项目支出未制订相关管理制度。而项目支出在整体支出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数占整体支出的64.70%,应制订和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

8、资金支付的管理不严格。有白条列支,2021年2月记账凭证24号付值班洗被子开支无发票。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意识,重视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合理安排资金,既要保证单位工作职责的全面履行,保证重点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又要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科室及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地审核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审核,依法依规支付资金,杜绝超标准发放各种补助。

3、加强会计核算业务学习。减少和避免会计核算差错的发生;

4、加强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务清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对应收款项应及时催收,确保资金安全;对应付款项应定期核查,对长时间挂账的应付款项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5、定期核对实物资产,确保实物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对项目支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项目支出合理合法,提高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效益;对单笔金额较大的地质灾害资金应尽可能进行全部检查,而不是抽查。

7、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杜绝白条列支。

九、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0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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