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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远扬审字(2021)第11754号
隆回县2020-2021年禁毒经费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年禁毒经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11号),我所接受委托 ,对隆回县2020-2021年禁毒经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禁毒办”)于2012年3月29日在县政府大院挂牌成立。县禁毒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为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公安局。2020年县禁毒委从各单位抽调15名工作人员,2021年抽调了11名工作人员,调整了组织架构,设立了宣教综合组、吸毒人员管控组、缉毒执法组、整治外流贩毒驻广东工作站四个工作组(站)。各组的职责任务分别为:宣教综合组主要负责宣传信息、预防教育、示范创建、办文办会、督查考核、后勤保障,综合协调、日常督导等工作;吸毒人员管控组主要负责吸毒人员风险评估、动态管控、社区戒毒(康复)、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等工作;缉毒执法组积极发挥侦破打击主力军作用;整治外流贩毒驻广东工作站2020年9名同志、2021年4名同志常驻广东开展工作,大力整治外流贩毒,常态化协作办案。
2、项目背景及绩效目标情况
2.1项目背景
2018年度至2019年5月,隆回县先后被国家禁毒委、湖南省禁毒委列为毒品滥用问题严重“通报警示地区”。为全面扭转落后局面,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另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2021年4月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同意县禁毒办关于解决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的相关意见,由县财政解决隆回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县财政会同县公安局对经费支出从严把关。2020-2021年,县财政每年将该项目列入年初预算专项商品服务支出。
2.2绩效目标情况
为持续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坚决打赢禁毒摘帽攻坚战,按照全国禁毒工作“四降四升”、“五个不发生”要求,开展社会化禁毒、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吸毒人员管控、缉毒执法、禁毒管理等各项禁毒工作。县禁毒办作为隆回县公安局的二级机构,2020-2021年禁毒经费项目资金1600万元为财政预算内资金,主要用于隆回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
(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1、资金计划安排及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绩效考评资金1600万元已纳入隆回县公安局预算内资金计划安排,经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查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隆回县财政局已下达指标额度至隆回县公安局,2020-2021年预算内项目资金已完全到位,以前年度无资金结余。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隆回县2020-2021年禁毒经费项目资金已支出金额1836万元,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1)2020年已支出800万元,明细如下:日常工作经费69.7万元,宣传教育经费72.5万元,整治外流贩毒经费89.2万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61万元,重点整治工作经费60.4万元,公安禁毒特勤费30万元,群众举报奖励经费4.8万元,强戒人员给养费和收治费109万元,禁毒大队和县收治中心辅警工资124万元,毒检设备和试剂费40.6万元,禁毒协会工作经费20万元,收治中心医务人员工资100万元,看守所禁毒经费18.8万元。
(2)2021年支出1036万元,其中:日常工作经费89.9万元,宣传教育经费102.5万元,整治外流贩毒经费75.6万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88.3万元,重点整治工作经费83.5万元,公安禁毒特勤费30万元,群众举报奖励经费10万元,强戒人员给养费和收治费157万元,禁毒大队和县收治中心辅警工资124万元,毒检设备和试剂费98.6万元,禁毒协会工作经费20万元,收治中心医务人员工资100万元,托管、看管及医疗经费30.6万元,其他经费26万元。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结合上述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到位资金额度16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出额度累计1836万元。项目资金超额支出236万元,超额支出经费来源:中央禁毒补助专款40万元及单位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超额比例24.5%(196万元(扣除中央禁毒资金)/800万元*100%)。收支情况见下表:
隆回县2020-2021年禁毒经费专项资金 |
||||||||||||||
收支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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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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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 |
计划额度 |
支出额度 |
支出小计 |
结余额度 (“一”超额) |
|||||||||
2020 |
2021 |
2020 |
2021 |
|||||||||||
1 |
支 出 项 目 |
日常工作经费 |
70 |
70 |
69.70 |
89.90 |
159.60 |
-19.6 |
||||||
2 |
宣传教育经费 |
86 |
86 |
72.50 |
102.50 |
175.00 |
-3 |
|||||||
3 |
外流贩毒整治经费 |
120 |
120 |
89.20 |
75.60 |
164.80 |
75.2 |
|||||||
4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 |
60 |
60 |
61.00 |
88.30 |
149.30 |
-29.3 |
|||||||
5 |
重点整治工作经费 |
60 |
60 |
60.40 |
83.50 |
143.90 |
-23.9 |
|||||||
6 |
公安禁毒特情费 |
40 |
40 |
30.00 |
30.00 |
60.00 |
5.2 |
|||||||
7 |
群众举报奖励经费 |
4.80 |
10.00 |
14.80 |
||||||||||
8 |
强戒人员给养费和收治费 |
80 |
80 |
109.00 |
157.00 |
266.00 |
-106 |
|||||||
9 |
禁毒大队和县收治中心辅警工资 |
124 |
124 |
124.00 |
124.00 |
248.00 |
0 |
|||||||
10 |
毒检设备和试剂费 |
40 |
40 |
40.60 |
98.60 |
139.20 |
-59.2 |
|||||||
11 |
禁毒协会工作经费 |
20 |
20 |
20.00 |
20.00 |
40.00 |
0 |
|||||||
12 |
收治中心医务人员工资 |
100 |
100 |
100.00 |
100.00 |
200.00 |
0 |
|||||||
13 |
看管、托管、医疗费 |
|
|
18.80 |
30.60 |
49.40 |
-49.4 |
|||||||
14 |
其他 |
|
|
|
26.00 |
26.00 |
-26 |
|||||||
15 |
小计 |
800 |
800 |
800 |
1,036.00 |
1,836.00 |
-236.00 |
(三)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以及县相关制度细则,县禁毒办结合实际情况,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制定了《隆回县禁毒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隆回县禁毒专项经费财务管理规定》,并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隆回县落实湖南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隆禁毒委发【2021】6号)、《关于印发<隆回县集中整治毒品滥用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隆回县落实湖南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施,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且分工明确,以确保项目质量、效果及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县禁毒委出台了隆回县禁毒专项经费财务管理规定,项目经费由县禁毒办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拨入财政特设专户,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县禁毒办设立专人进行支出管理和报账。
支出管理规定:1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组长审批,1000元至3000元的开支由禁毒办副主任审批,3000元以上的开支报禁毒办主任审批,3万元以上开支须经禁毒委员会研究决定。
审批流程如下:按照财务管理权限实行由下到上逐级呈报、先审后批制度,经手人→证明人→组长审批→财务专管员审核→副主任→财务会审→警务保障室主任→主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提高隆回县2020-2021年禁毒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2021年禁毒经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11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2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在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审计局及项目单位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2年5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6月中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分析
从项目检查结果来看,(1)项目投入情况:项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目标指标明确、与年度计划对应匹配,但未设置细化量化的指标。(2)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定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规定和禁毒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项目资金的使用参照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3)项目产出情况:结合现场问询情况及实际工作情况,实际工作完成较好,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得到了保障。(4)项目绩效情况: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加强禁毒工作力度,为打赢禁毒摘帽攻坚战,努力开创隆回禁毒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自查和现场评价,根据《隆回县2021-2021年禁毒经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评分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方面逐项评分,隆回县2021-2021年禁毒经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0.5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的评价标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五、主要绩效
隆回县通过夯实禁毒基层基础,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整治外流贩毒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管理,做好吸毒人员管控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四下降四上升五不发生”的目标。
2020-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禁毒办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得到根本好转,2020年顺利实现“全国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摘帽,“全省毒品问题通报警示地区”降级为“全省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2021年顺利实现“全省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摘帽。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上升12位。污水验毒排名全省第64位。“三下降三上升”取得明显成效。现有吸毒人员同比下降26.6%,新滋生吸毒人员同比下降30%,新增外流贩毒人员同2019年比下降87%,戒断三年未复吸同比上升25%。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99.8%,累计收治病残吸贩毒人员40人,2020年查处公职人员涉毒19人,2021年查处公职人员涉毒9人。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未发生未成年人吸毒事件,未发生制毒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预算编制无明确标准,资金分配欠缺合理性。
实施单位申报的项目目标未分解成具体任务,目标设置较笼统,指标内容不够细化量化;预算编制无明确标准,如:每年安排收治中心医务人员工资100万元,预算编制无历史数据及项目计划作为参考依据,资金分配欠缺合理性。
(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情况未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二是对拨付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或监管,如:经查询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申请明细报表数据,2021年度付各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经费等115.55万元无追踪、监管资料,仅以收据入账。三是存在办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情况,挤占金额20875.00元:机关办公费12556.00元、电话费开支8319.00元,办公经费事项列入项目支出,不符合“专款专用”的要求。四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单位自评报告披露2020年度支出金额800万元、2021年度支出金额1036万元,而单位核算科目“一般性项目支出-禁毒专项”列示2020年度支出累计数681.22万元、2021年度支出累计数1026.59万元,信息真实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项目实际支出远高于预算,项目资金支出率大于100%。
经比对项目实际支及预算资料,单位如期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的支出金额远高于完成既定目标预算支出,项目资金使用存在超额情况,如:2021年度资金超额196万元(扣除中央禁毒补助款40万元),超额比例24.5%,超额资金以其他来源资金弥补,项目资金支出率远大于100%。
(四)绩效目标未按时完成,缉毒执法数据落后。
2021年度绩效目标:缉毒执法打击数同比上升30%,受疫情防控、持续高压严打等因素影响,缉毒执法力度有所减弱,全县强制隔离戒毒任务完成率未达到预期目标。
七、 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明确项目目标内容,设置指向明确、可量化、可匹配的支出范畴。
对申报的项目目标内容科学论证,制定合理可行的目标内容相互匹配,目标内容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并以定量表述为主,设定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目标内容。
(二)规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加强资金跟踪监管。
一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二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以收据入账,其他单位以往来资金核算,容易使项目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难以保证,建议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管;三提升预算支出约束机制,加强财务岗位业务培训,杜绝办公经费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四进行会计核算时,按项目、按预算资金支付路径核算经济业务事项内容,保证专款专用,数据统计口径一致。
(三)明确项目目标内容,合理安排资金额度。
规范项目资金设置,根据预算安排优化项目资金的部署结构,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合理安排资金额度,对于超额事项充分论证,以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计划,确保项目运行所需,合理增加项目资金。
(四)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制作项目实施进度表,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归纳项目实施情况,提升项目执行效率,保证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
附件:1、隆回县2020-2021年禁毒经费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隆回县2021年度禁毒经费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投入(12) |
项目立项(6) |
决策程序和依据 |
项目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是否相符 |
3 |
1.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计1分; 2.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1分; 3.符合年度规划或计划1分 |
3 |
|
目标内容 |
项目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可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
3 |
1.目标可分为具体的工作任务1分; 2.可通过细化量化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3.与年度计划任务数相对应匹配1分 |
2 |
未设置细化量化的指标,扣1分 |
||
资金落实(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是否相适应;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是否匹配。 |
3 |
1.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计1分; 2.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相适应计1分; 3.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一致计1分 |
2 |
支出内容含机关办公费,与预算内容不一致,扣1分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是否相适应。 |
3 |
1.资金分配额度合理计1.5分; 2.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相适应计1.5分。 |
1.5 |
资金分配额度不合理,存在超额支出的情况,扣1.5分 |
||
过程(28) |
项目管理(14) |
组织机构 |
项目组织是否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1 |
1.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如设立禁毒工作小组相关部门,计0.5分; 2.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计0.5分。 |
1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 |
1.制定禁毒业务相关管理办法,计0.5分; 2.禁毒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3.制定禁毒经费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等财务制度,计0.5分; 4.技术服务、考核奖罚、档案管理、招投标制度等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
2 |
|
||
项目监管 |
项目实施是否有完整的日常监管制度 |
5 |
1.项目实施有完整的禁毒工作日常监管制度,计1分; 2.省级禁毒工作年度考核邵阳市范围内排名靠前计1分; 3.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计1分; 4.定期举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计1分; 5.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统计资料的情况计1分。 |
5 |
|
||
项目执行情况 |
项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变更情况、公示执行情况、验收情况等 |
6 |
1.按规定上报资金结构计1分; 2.在资金结构批复后落实具体项目计1分; 3.按规定时间上报备案项目资金计划计1分; 4.项目执行按计划实施计1分; 5.近两年内通过省市级"创建无毒(害)县市区"检查验收计1分; 6.禁毒工作相关资料保存完整并及时归档计1分。 项目执行脱离规划扣2分(项目执行变更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不扣分),招投标制度未按规定实施扣2分,有审计、财政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或被上级公开批评的情况扣3分 |
6 |
|
||
资金管理(14) |
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
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单独设帐或独立科目核算,支出内容与立项计划内容的符合程度等 |
7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会计核算规范、设独立核算科目; 3.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一致,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评估论证或集体决策; 6.符合年初计划安排及预算资金的用途; 7.无白条入账及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 8.对拨付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的资金进行追踪或监管; 9.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10.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况。 以上1例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对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扣3分。 |
3 |
存在办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情况,扣1分;资金使用情况未见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扣1分;未见对拨付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的资金进行追踪或监管资料扣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扣1分 |
|
资金支出率 |
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金额*100%。 |
7 |
全额支出得满分;项目实施超额支出1%扣0.4分,单个项目超额扣0.5分。 |
0 |
超额196万元/800万元=24.5%,24.5%*0.4大于7分,此项不得分 |
||
产出(40) |
项目产出(40) |
工作完成情况 |
反映和考核单位项目工作完成程度 |
10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项目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计划工作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实际完成率×10分 |
8 |
受疫情防控等因数影响,强制隔离戒毒数据较落后,酌情扣2分。 |
质量达标情况 |
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
10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达标率×10分 该项参考禁毒工作验收情况及总结情况;重点项目1项未验收或总结扣1分,扣完为止。 |
9 |
|
||
产出时效 |
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反映和考核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完成及时率×10分 以各项目验收单或相关资料确认项目或任务完工时间;计划完成时间为项目预算方案计划时间,如有计划时间变更请提供经批准的项目调整事项变更表。 |
9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分1分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该指标仅考核一定时期内实际完成的项目。 实际成本:实施单位如期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的支出金额(包括列入专账的项目配套管理费用)。计划成本:为完成既定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预算安排表为参考。 |
10 |
成本节约率每达到1个百分点计1分,达到10%满分。项目全部完成后成本结余率达到20%或超过成本20%不得分。 |
10 |
“资金支出率”指标已扣分,该指标不重复扣分 |
||
绩效(20) |
项目绩效(20) |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 |
项目的实施完成对服务对象、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0 |
根据项目实施成果对社会安定、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及现场考评情况评定 1.通过禁毒宣传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得3分; 2.通过管控,减少复吸,做到吸毒人员有人管、管的住、管的好,得3分; 3.通过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得4分。 4.未设置对应指标扣2分 |
9 |
酌情扣1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项目实施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 |
10 |
项目实施对象是指项目实施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服务满意度90%以上,10分;满意度80~90%(不含90%),8分;满意度70~80%(不含80%),6分;满意度60~70%(不含70%),4分;满意度不足60%,0分。 |
10 |
|
||
总分 |
|
|
|
100 |
|
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