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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滩头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2〕015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滩头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滩头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滩头镇2021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滩头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乡振联〔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7号)、《关于下达隆回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隆发改〔2021〕31号),通知批复滩头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801.8672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6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乡振联〔2021〕1号 |
344.15 |
|
344.15 |
|
隆委乡振组〔2021〕10号 |
82.7172 |
|
82.7172 |
|
隆委乡振组〔2021〕11号 |
155.00 |
|
155.00 |
|
隆委乡振组〔2021〕17号 |
200.00 |
200.00 |
|
|
隆发改〔2021〕31号 |
20.00 |
5.00 |
15.00 |
|
合计 |
801.8672 |
205.00 |
596.8672 |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滩头镇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滩头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村组道路项目 |
173.35 |
168.35 |
5.00 |
|
农田水利项目 |
151.00 |
31.00 |
120.00 |
|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57.50 |
157.50 |
|
|
水利建设项目 |
59.00 |
59.00 |
|
|
就业稳岗项目 |
4.80 |
4.80 |
|
|
烤烟生产发展项目 |
130.2172 |
130.2172 |
|
|
安全饮水项目 |
126.00 |
46.00 |
80.00 |
|
合计 |
801.8672 |
596.8672 |
205.00 |
|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乡振联〔202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0号)、(隆委乡振组〔2021〕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7号)、(隆发改〔2021〕31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801.8672万元。滩头镇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801.8672万元,项目退回资金205.0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596.867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96.86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00%(其中2021年实际使用资金532.3672万元,2022年实际使用资金64.5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实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2021年支出 |
2022年支出 |
村组道路项目 |
168.35 |
168.35 |
162.35 |
6.00 |
农田水利项目 |
31.00 |
31.00 |
25.00 |
6.00 |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57.50 |
157.50 |
117.00 |
40.50 |
水利建设项目 |
59.00 |
59.00 |
59.00 |
|
就业稳岗项目 |
4.80 |
4.80 |
4.80 |
|
烤烟产业项目 |
130.2172 |
130.2172 |
130.2172 |
|
安全饮水项目 |
46.00 |
46.00 |
34.00 |
12.00 |
小计 |
596.8672 |
596.8672 |
532.3672 |
64.50 |
(二)资金管理情况
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镇和村在镇政府、村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由镇纪委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任务。同时为乡村振兴资金建立资金台账,资金拨付情况一目了然,镇村帐负责人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四、项目实施情况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全镇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镇财政所负责乡村振兴资金的下拨。镇乡村振兴办、公路办、水利站协助各村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等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由镇、村及时开展验收,成立专门的项目验收组,负责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验收报账,确保各项目达到质量指标,待项目完成验收后由镇财政所针对不同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
(一)村组道路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村组道路项目12个,实施项目资金168.35万元。通达公路和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的建设,能提升村民出行便利、交通运输便利,解决脱贫户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二)农田水利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农田水利项目5个,实施项目资金31.0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对于解决田间水利灌溉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脱贫户生产条件,增产增收,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农产业发展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水利设施基础。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个(包含村级保洁人员岗位补助收入项目),实施项目资金157.5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该村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游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四)水利建设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水利建设项目6个,实施项目资金59.0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保障水库安全,减少自然灾害。
(五)就业稳岗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就业稳岗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4.80万元,就业稳岗项目有利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六)烤烟生产发展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烤烟生产发展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130.2172万元,烤烟生产发展项目有利于促进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
(七)安全饮水项目
滩头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安全饮水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46.00万元,安全饮水项目能保障全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户和脱贫户生活条件,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村组道路项目
村组道路项目,新建改建公路里程公里4.841公里,其中硬化路3.391公里,完善了各村通行畅通度,受益脱贫户847户3173人,节约居民出行时间,也使更多农产品的能够便捷及时地进入市场,便利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农田水利及水利建设项目
农田水利及水利建设项目新建渠道,山塘及水库修复加固,清淤,新建、硬化渠道等,共改解决农户人口554户2191人农业用水问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条件,提高了土地种植亩产量,有助于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善脱贫户535户1736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条件,完善村级绿化硬化,打造舒适院落,提高居民生活幸福度。
(四)烤烟生产发展项目
烤烟生产发展项目受益脱贫户157户679人,有利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提升烤烟品种纯度。
(五)安全饮水项目
安全饮水项目新建或改善饮水设施5个,新增管道1900米,完善了村级饮水设施,受益脱贫户101户333人。合理保障了村民饮水安全,改善农户和脱贫户生活条件,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六、存在的问题
(一)资料归档不规范
项目资料存在未及时归档的情况,部分项目档案中缺少施工队资质文件、招投标会议照片、招投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现场彩色图片、项目实施及竣工公告、银行支付凭证等。
桃仙岩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项目资金12万元,档案中邀标公告、招投标会议照片、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实施及竣工公告、项目现场照片均为黑白打印非彩打,无施工队资质文件。
坦联村山塘、水渠维修、道路硬化等共6个项目,资金合计80万元,项目入库公告、档案中邀标公告、招投标会议照片、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实施及竣工公告、项目现场照片均为黑白打印非彩打,无施工队资质文件。
坦联村坦塘长脚庙水库至坦塘岩里水渠380m,40*40部分浆砌石墙,项目资金5万元、修建坦塘3组至长脚庙水库长1000m、宽3.5米的砂石路,挡土墙及土方开挖,项目资金10万元、坦联村车槽坦塘院落通组入户道路浆砌挡土墙135m³、150米,宽3.5米,资金规模10万元(合同总金额25万元)。只附有转账支票存根,银行进账单及回单未归档。
(二)质保金收取不规范
据《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2021〕13号)文件规定,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点规定,竣工验收后,经结算(审计)后,拨付工程总额的95%,预留5%的质保金,保质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付清。
据查看项目档案资料,城东村城禾5、6、7组到滩头村后托点道路硬化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依相关规定应收取质保金1万元,实际收取质保金为3万元,存在质量保证金收取不规范的情况。
庙山废弃石场弃渣挡土墙(1.5米*4米*36米),场地平整600平米。硬化400平米,绿化200米。围墙200米长2.2米高等设施,项目资金35万元,已全额支付35万元,未收取质保金,存在质量保证金收取不规范的情况。
(三)项目施工时间存在延期的现象
城东村S204道城东村段、三面片2条村道区域两旁村民院落硬化涉及户数为260户,长度为3000米,绿化带长约3000米,各点死角垃圾的清运,项目资金48万元,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前,验收申请报告中项目的完工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完工时间晚于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时间,未按工程承包合同严格执行。
山废弃石场弃渣挡土墙(1.5米*4米*36米),场地平整600平米。硬化400平米,绿化200米。围墙200米长2.2米高等设施,项目资金35万元,合同约定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工,验收申请报告中项目的完工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完工时间晚于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时间,未按工程承包合同严格执行。
(四)项目完工后管护乏力
城东村S204道城东村段、三面片2条村道区域两旁村民院落硬化涉及户数为260户,长度为3000米,绿化带长约3000米,各点死角垃圾的清运,项目资金48万元,经现场查看,绿化带里杂草丛生,项目完工后缺乏相应的管护措施。
(五)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
据《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2021〕13号)文件规定,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点规定,对实物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按进度付款的管理办法。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拨付进度款40%,完成工程进度80%以上拨付进度款60%,全部完工后拨付进度款不超过70%,竣工验收后,经结算审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单个项目〕后,拨付工程总额的95%,预留5%的质保金,保质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付清。
城东村S204道城东村段、三面片2条村道区域两旁村民院落硬化涉及户数为260户,长度为3000米,绿化带长约3000米,各点死角垃圾的清运,项目资金48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支付30万元进度款,其“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中描述到累计已完工程量估算造价为35万元,折算为72.91%,应参考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拨付进度款40%的相关规定,可支付的进度款为18.4万元,支付进度款未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庙山废弃石场弃渣挡土墙(1.5米*4米*36米),场地平整600平米。硬化400平米,绿化200米。围墙200米长2.2米高等设施,项目资金35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支付24万元进度款,其“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中描述到累计已完工程量估算造价为26万元,折算为74.28%,应参考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拨付进度款40%的规定,可支付的进度款为14万元,支付进度款未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塘市村村级集体经济奖补项目、碧云泉村道路硬化项目、柏林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以及城东村城禾5、6、7组道路硬化项目,凭证后附仅有支票存根,其银行进账单及回单未进行粘贴。
(六)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不及时
李家村村组道路加宽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验收结算审批表时间为2022年6月18日,其中2021年11月26日支付14万元,于2022年7月15日支付6万元。查看隆回县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审批单,报账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乡镇财政所村账会计审批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不及时。
李家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验收结算审批表为2022年7月8日。查看资金支出凭证,其中2021年11月27日支付14万元,于2022年7月15日支付6万元,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不及时。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规范质保金的管理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严格执行质保金相关规定,有利于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施工水平、优化施工方案、减少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发包方、施工方互相推诿或者缺乏资金维修的情况,提高施工方的质量意识,促进其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质量。
(二)加强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支出管理
在项目资金具体管理中,要实现全程监督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严格遵循财政账务管理制度,负责联系镇乡村振兴办及行业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适时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该行业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督查,及时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验收百分之百合格,保证整合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规定,做到不占用、不挪用、不拖欠,确保资金及时合理正确的使用。
(三)合理规划施工时间
由于施工过程中影响进度的因素纷繁复杂、如机械、材料、人力、气候、组织协调等等,仍不可避免会出现在某个阶段暂时性的工期滞后,应加强深入前期调研,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和建设标准,建立科学管理程序,加强监管工作,全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推进项目及时落地及发挥效益。
(四)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
完善管护机制,落实“四有”长效管护机制,有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机构和人员;有标准,每个管护项目制定相应的管护标准,实现全过程规范管理;有队伍,多种方式培育管护队伍,以村民为主,配备责任心强、精干高效的管护人员;有督查,通过督查考核、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组织党员代表、退休老干部、群众代表成立村级社会文明监督队伍,鼓励、引导民间文明组织有序参与监督。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隆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滩头镇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5.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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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