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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远扬审字(2022)第11760号
隆回县2019-2021年文化事业发展
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隆回县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1 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4号)要求,我所接受委托 ,对隆回县2019-2021 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2019-2021年隆回县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工作主要由隆回县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隆回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县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包括统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公共文化产业及文化扶贫;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执法及安全生产;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滩头年画馆陈列布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日常维护。
2、绩效目标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文化强县为目标,大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描绘诗和远方的新画卷,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隆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及建设情况
1、资金计划安排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回县财政局、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通知》(隆财教【2019】24号),《2021年解决2020年文化事业专项经费》(隆财预单【2021】0132号)、《隆回县财政局、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 年度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通知》(隆财教【2021】17 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人大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共安排专项经费640 万元,其中县文旅广体局 540万元,县融媒体中心100 万元;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 200万元;2021 年共安排专项经费 500 万元,其中县委宣传部60万元,县融媒体中心 80万元,县文旅广体局 360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已全部到位,2019年至2021年共到位项目资金1340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提供的账簿和相关资料,2019年县文旅广体局支出金额475.57万元、融媒体中心支出金额99.64万元;2020年文旅广体局支出金额166.22万元;2021年县文旅广体局支出金额253.67万元;截至2022年5月30日,融媒体中心支出金额62.89万元;支出金额合计1117.99万元。
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事业引导资金支出明细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合计 |
备注 |
1 |
融媒体中心 融媒体建设发展 |
99.64 |
|
62.89 |
162.53 |
2021年项目暂未验收 |
2 |
公共文化服务 |
69.23 |
|
68.54 |
137.77 |
|
3 |
文化安全及安全生产 |
86.47 |
|
42.99 |
129.46 |
|
4 |
广播电视工作 |
169.01 |
34.59 |
45.26 |
248.86 |
|
5 |
文化遗产保护 |
57.57 |
64.19 |
81.25 |
203.01 |
|
6 |
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与管理 |
40.71 |
27.44 |
|
68.15 |
|
7 |
文化扶贫 |
52.58 |
40 |
15.63 |
108.21 |
|
8 |
县委宣传部 |
|
|
60 |
60 |
|
|
合计 |
575.21 |
166.22 |
376.56 |
1117.99 |
|
3、专项资金结余情况
因单位财务岗位换岗、财政支付系统报表未打印成册保管、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系统更新较频繁导致查阅数据受限等原因,无法核查2018年度资金结余的情况,本次项目资金综合上述专项资金账面的收支情况,财政计划安排资金1340万元,到位资金1340万元,支出金额1117.99万元,资金结余222.01万元(县文旅广体局204.54万元,融媒体中心17.47万元),资金结余率23.58%。
(三)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为推进和完成项目,县文旅广体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负责相应的项目实施,建立了有效监督管理办法,并实行中期项目跟踪督查,通过实时监管,保证项目基本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成,并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率。项目使用单位申请付款时,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付款依据,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拨付手续。
2、资金管理情况
单位参照《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6号)的文件要求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监管办法,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条款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提高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2021 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4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2年5月中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在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融媒体中心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2年5月底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5月底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和现场评价综合评价,根据《隆回县2019-2021 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方面逐项评分,隆回县2019-2021 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0.35分,绩效等级为“良”。
四、项目产出及主要绩效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百姓剧场完成276 场演出;省、市及县“千场文化下乡演出”、特困地区送戏下乡等三级文化下乡演出共达560余场;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欢乐潇湘”群众文艺汇演 68 场;二是2019 年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要主题的文艺创作不断繁荣,征集优秀文学作品500余个;美木书法摄影代秀作品近200 幅并在县文化馆进行了专题展览;2019年春晚的舞台原创作品达到70%。2020 年杨玲平、袁树雄和刘建蓉等多人在全省的抗疫作品创作中获奖。2021年组织参加湖南第七届艺术节,经过创作遴选,精选了《山村的早晨多么美》等4个音乐、小戏、少儿舞蹈等方面的舞台作品报省市参加艺术节并获奖。在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中精选各 5幅共 15幅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主题和“欢乐潇湘,群众文艺活动展览并获奖。三是为全县25个乡镇(街道)新建图书自动借还系统;三年来按“七个一”建设标准共完成 47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新建及92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提质。2021 年完成隆回县文旅云平台及数字化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项目,包括一个县级平台、两馆平台、25个乡镇平台、572个村级平台的公共文旅云对县、乡、村三级公共文旅服务进行了数字化全覆盖,积极推进群众性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
(二)文化产业和文化扶贫
一是汇总编制广电、旅游等三个规划和两个课题,为未来五年隆回文旅广体事业发展做好规划蓝图;2021 年高质量发展两个指标数据“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0.41 万人次,在全市一类片区排名第二;“文化产业占比重“为6.15%,在全市一类片区排名第一”。真抓实干指标的“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人均面积0.93 平方米,在全市一类片区排名第一;各类产业调查,促使文旅融合新发展,2021 年床位数普查新增 53 家旅游单位床位。隆回县床位数是12000 余家,位列邵阳市第二。每年对隆回县体育产业进行普查,建立和完善体育产业基础数据库;二是扎实做好扶贫村乡村振兴工作,贫困地区文化扶贫政策得到落实,确保了贫困户精准脱贫。三年来对所帮扶的小沙江洞江村、花龙村、黄湾村、龙坪村、虎形山乡草源村共5个贫困村提供资金支持。于2019年和2020 年分别被评为扶贫后盾帮扶先进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宋明烨等同志被评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三)旅游产业发展
三年来年大花瑶虎形山成功创建国家 4A级旅游景区;龙瑶幽谷成功创建国家 3A级景区;向家村牛天岭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 级旅游景区;湘窖酒藏成功创建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20 年湖南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在隆回花瑶景区成功举办,创造了湖南省乡村文化旅游节的3个第一,受到了省政府领导、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三年来全县共接待游客 6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达到16亿左右。
(四)文化市场安全执法及安全生产
文化市场执法联合公安局网安大队查处网吧违规经营共50余起、娱乐场所60余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0余份,共出动执法人员 580人次,执法车辆80车次。检查各类新闻出版经营单位 186 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取缔出版物游商地摊6处(其中以河南、 安徽为主的四起)、违法违规书店6家,收缴非法教辅读物 5000 余册;检查立案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2起。积极开展“4.26 知识产权日”活动,销毁非法出版物 1985册,盗版光碟 310 册,积极组织知识产权宣传与“扫黄打非”绿书签活动。对监管场所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督促全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率达到100%,确保文化市场稳定。
(五)文化遗产保护
2021年以建党百年为契机,大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红色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收回两处革命文物产权,完成红二军团鸭田战斗指挥所与邹汉勋故居产权回购。对袁吉六墓、红二军团鸭田战斗指挥所、邹汉勋故居、魏源故居、天门寺实施了保护修缮工程。开展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公布了县保19处,重点加强了对全县范围内的红色文物保护;组织了第11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完成四处(含6个点)革命文物为省保的申报工作。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六)广电事业
隆回县农村 “村村响”广播共27个乡镇(街道)安装了调频广播发射台以及播出机房;572 个行政村(居委会)收播前端572套;接收终端 6196 台,高清号角7699支。2020年被评为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被确定为 2021 年第一批建设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县。
五、存在的问题
(一)县文旅广体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1.单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如:一是隆回县农村广播村村响移机试调项目109.5万元,根据现场提供资料,没有批复的申请报告,县文旅广体局自行定义采购来源为“单一采购来源”;二是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用询价采购程序,选取当时最低报价79.5万元的成都处处通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局机关采购商品和服务超过30万的,应按照隆财购[2020]8号执行公开招标”的要求执行;三是滩头木版年画技艺传习馆工程项目工期短,难度较大,特殊性较强,本县没有符合单位,需邀请招标,发改局批复“扩大邀标范围”,根据现场资料,并未见扩大范围。
2.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超15%,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出现项目验收不及时的情况,如:滩头木版年画技艺传习馆工程因施工设计变更频繁,导致该项目工期延误,不能按预期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余资金204.54万元,结余资金主要为暂未完工验收支付的工程款项,结余资金量约19%,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3.资金分配切块多,不能重拳出击,财政专项资金效益不明显。
2019年项目资金安排资金540万,项目建设分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安全及安全生产、广播电视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与管理、文化扶贫工作等六大类,建设明细项目个数15个,其中包含县人大交办的重点工作2个:免费开放县文化馆、魏源图书馆、魏源故居等文化场所,文物四有工作。资金切块多,出现个别项目经费不足的情况,如:文物存放场所消防器械不足,白蚁防治不到位,文物保护存在隐患。
4.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安排计划的明细项目之间存在资金挤占的情况,2019年文学艺术创作预算资金25万元,实际支出32万元,超额资金7万元用其他明细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二会计核算欠规范部分开展百姓剧场、春晚活动的食宿公务接待费用入当期“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账务处理欠规范,基础信息和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影响当期“公务接待费”明细数据的真实性。三是文旅局对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监督。
(二)县融媒体中心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欠规范,财务监督不到位。
经翻阅项目明细账,抽查项目支出凭证等会计资料,发现如下问题:广电大厦三楼装修工程款原合同金额48.8万元,实际支付50.65万元,合同超额支出并未签订补充合同。
2.明细项目支出超预算安排额度,存在明细项目挤占的情况。
项目支出存在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广电大厦三楼装修工程超出当年预算资金额度(50万元)0.65万元;望云山传输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安排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14.14万元,超额支出4.14万元,超额支出由其他明细项目结余资金支付。
六、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学习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单位业务股室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学习,所有项目的实施在编制计划时,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预留采购执行时间,确保资金按照计划及批复用途使用。
(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把控资金来源关口,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专用的要求,在项目资金拨付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避免资金拆借、挤占、挪用的情况。二是建议加强财务相关岗位的业务能力学习,充分发挥账务系统“记账、过账、审核”不同岗位权限的利用,细化记账凭证的摘要内容,审核岗位严把支出凭证对应事项归类关口。三是对资金切块事项进行总结分析,分清各明细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工作开展支出缺口情况,向财政申请足额资金支持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保证重点工作完结率100%。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控力度。
加强对项目资金跟踪监管力度,按照“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等行为,应及时纠正;对外拨资金及时索要资金使用计划及事后支付资料,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对结余的项目资金进行定期清理,确保专项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四)对于超预算支出的情况,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视项目事前论证、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遵循《预算法》规定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严禁超额支出,挤占其他项目资金。
附件: 1、隆回县2019-2021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事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隆回县2019-2021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投入(12) |
项目立项(6) |
决策程序和依据 |
项目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是否相符 |
3 |
1.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计1分; 2.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1分; 3.符合年度规划或计划1分 |
3 |
|
目标内容 |
项目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可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
3 |
1.目标可分为具体的工作任务1分; 2.可通过细化量化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3.与年度计划任务数相对应匹配1分 |
2 |
未设置细化量化的指标扣1分,如:融媒体中心建设安排资金5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未明确;文化交流省市送戏下乡演出经费25万元,未明确送戏下乡人数、天数、演出标准等 |
||
资金落实(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是否相适应;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是否匹配。 |
3 |
1.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计1分; 2.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相适应计1分; 3.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一致计1分 |
2 |
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不一致,扣1分,存在明细项目互相挤占的情况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是否相适应。 |
3 |
1.资金分配额度合理计1.5分; 2.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相适应计1.5分。 |
3 |
|
||
过程(28) |
项目管理(14) |
组织机构 |
项目组织是否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1 |
1.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计0.5分; 2.分工明确计0.5分。 |
1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 |
1.建立预算资金管理办法,0.5分; 2.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0.5分; 3.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会计核算制度,0.5分; 4.技术服务、考核奖罚、档案管理、招投标制度等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
2 |
|
||
项目监管 |
项目实施是否有完整的日常监管制度 |
5 |
1.项目实施有完整的日常监管制度计1分; 2.严格按制度执行计1分; 3.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计1分; 4.定期举行分管领导主持的工作会议或工作交流会议计1分; 5.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统计资料的情况计1分。 |
5 |
|
||
项目执行情况 |
项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变更情况、公示执行情况、验收情况等 |
6 |
1.按规定上报资金结构计1分; 2.在资金结构批复后落实具体项目计1分; 3.按规定时间上报备案项目资金计划计1分; 4.项目执行按计划实施计1分; 5.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或总结计1分; 6.项目资料保存完整并及时归档计1分。 项目执行脱离规划扣2分(项目执行变更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不扣分),招投标制度未按规定实施扣2分,有审计、财政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或被上级公开批评的情况扣3分 |
3 |
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扣1分,招投标制度未按规定实施扣2分 |
||
资金管理(14) |
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
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单独设帐或独立科目核算,支出内容与立项计划内容的符合程度等 |
7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会计核算规范、设独立核算科目; 3.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一致,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评估论证或集体决策; 6.符合年初计划安排及预算资金的用途; 7.无白条入账及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 8.对拨付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的资金进行追踪或监管; 9.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10.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况。 以上1例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对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扣3分。 |
6 |
文旅局对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扣1分 |
|
资金支出率 |
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金额*100%。 |
7 |
全额支出得满分;项目实施超额支出1%扣0.4分,单个项目超额扣0.5分。 |
5.35 |
实际支出金额1117.99/实际到位金额1340*100%=76.42% |
||
产出(40) |
项目产出(40) |
工作完成情况 |
反映和考核单位项目工作完成程度 |
10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项目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计划工作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实际完成率×10分 |
8 |
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扣2分 |
质量达标情况 |
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
10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达标率×10分 该项参考项目验收情况及项目总结情况,重点项目1项未验收或总结扣1分,扣完为止。 |
9 |
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扣1分 |
||
产出时效 |
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反映和考核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完成及时率×10分 以各项目验收单或相关资料确认项目或任务完工时间;计划完成时间为项目预算方案计划时间,如有计划时间变更请提供经批准的项目调整事项变更表。 |
8 |
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扣2分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该指标仅考核一定时期内实际完成的项目。 实际成本:实施单位如期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的支出金额(包括列入专账的项目配套管理费用)。计划成本:为完成既定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预算安排表为参考。 |
10 |
成本节约率每达到1个百分点计1分,达到10%满分。项目全部完成后成本结余率达到20%或超过成本20%不得分。 |
8 |
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扣2分 |
||
绩效(20) |
项目绩效(20) |
经济效益(5分) |
项目的实施完成对服务对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价。 如: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达到目标;重点培养文化产业项目达到目标等。未设置对应效益目标扣2分 |
3 |
未设置对应指标扣2分 |
社会效益(5分) |
可结合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评价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价,如: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完成计划、文化创作获奖情况(舞台艺术创作、影视剧创作获奖等)完成计划、引导社会关注及老百姓参与情况等等。 未设置对应效益目标扣2分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项目实施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10 |
项目实施对象是指项目实施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服务满意度90%以上,10分;满意度80~90%(不含90%),8分;满意度70~80%(不含80%),6分;满意度60~70%(不含70%),4分;满意度不足60%,0分。 |
8 |
电话问询满意度80% |
||
总分 |
|
|
|
100 |
|
81.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