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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8月对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系独立核算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特色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烟叶生产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烟叶发展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负责省、市、县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及材料报送,开展农民技术员的培训工作,抓好农业产业科技培训和推广;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45人,实际人数55人(其中:在职55人,离退休30人),遗属补助人数6人。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中药材产业股、品牌建设股、特色产业股、烟叶生产股、烟基建设股、能源建设股、科教培训股等10个内设机构。
(二)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2021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农发〔2021〕1号)等文件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申请乡村振兴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烟农担子补贴、土壤改良和烟叶设施建设、维修与管护等。
(三)绩效目标
通过专业化育苗、专业化烘烤与专业化分级等技术措施,提高烟叶单产与质量,确保烤烟生产稳中有增,总产达到4万担,维修烤房260座,改良土壤6000亩,烟叶单产提高20公斤/亩;烟叶收购单价达到1487元/担,上等烟收购比例达到70%,不适用烟叶控制在5%左右。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1〕10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烤烟生产乡村整合资金的通知》(隆农联字〔2021〕54号)等文件,2021年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4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转拨至10个产烟乡镇220.10万元,由各乡镇安排用于烤烟种植相关支出,剩余229.90万元由单位使用。
截至现场评价日(2022年6月30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使用资金229.9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其中用于发放烟农担子补贴199.72万元,用于烤房维修30.18万元。
经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及支付凭证,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基本能遵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发〔2021〕13号)的要求执行,按照“专账专管”原则,设立专户、专账,实行专人管理,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方式,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度隆回县种植烤烟项目主要依据隆回县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我县2021年种植烤烟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实施专业化育苗。全县共育苗24个大棚,聘请14名技术员负责技术指导,提升烟苗质量,缩短还苗时间,提高抗灾抗病能力。
二是实施专业化管理。推行深翻耕、高起垄,1月15日前完成全县2万余宙烟田翻耕、起垄等工作。施用生石灰约330吨、有机肥130吨,改善土壤结构。
三是实施专业化烘烤。组织110余人参加烟叶烘烤培训班,保证每20座以上烤房群都有专门的烘烤技术员负责;新建烤房60座,维修烤房260多座;建立应急电源集中供应点,防止因停电烤坏烟叶。
四是实施专业化分级。筹资40万元对烟叶分级场所进行升级改造,聘请18名分级质管员督促分级质量,242名分级队员进行专业化分级。按照烟草部门要求,对分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所有分级人员通过考核持证上岗。
五是实施专业化收购。组织召开全县烟叶收购会议,出台《隆回县2021年烟叶收购方案》;认真分析今年的烟叶收购形势,督促烟草部门做好收购前的准备工作;合理组织人员,加快收购进度,全县在45天内完成烟叶收购;加强烟叶收购监督检查,确保全县烟叶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四、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一)带动地方财税增长
2021年度全县收购烟叶3.38万担,收购均价1518元/担,比上年增加131元/担,烟叶收购上等烟比例73%以上,比上年增加6个百分点,不适用烟叶比例从20%下降到4%。实现销售收入5102万元,烟叶创税1125万元。烟叶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地方农资、运输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二)促进烟农及周边群众收入增加
按照100元/担的标准发放单子补贴,烟农直接获益337.87万元。每亩烟叶生产需用工10个,每个工100元,全县共带动周边群众劳务收入2050万元,受益群众400多户约1400多人。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公示制度执行欠规范
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8月8日下达批复同意将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种植烤烟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种植烤烟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5日,早于批复入库时间;《关于实施2021年种植烤烟项目的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早于批复入库及入库公示时间。
2.烟叶收购目标未完成
2021年度烟叶种植项目计划收购烟叶4万担,实际收购烟叶3.38万担,完成率84.5%。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完善项目公示公开程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严格执行乡村振兴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按照“先入库,后公示”的原则,对实施项目基本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2.推进基本烟田划定及保护措施落地
加快落实《邵阳市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实施方案》,优化烟叶生产布局,在不影响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把现有烟叶生产区中最适宜烟叶生产的耕地优先划定为基本烟田,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将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向基本烟田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区集中,提高基本烟田区域高标准建设项目落地率,逐步完善基本烟田设施配套水平,提升“宜机化”水平,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不断提高基本烟田质量。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到位、资金监管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公示公告、项目产出等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6.68分,评价等次为“优”。
附表:2021年度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指标表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