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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远扬审字(2022)第11758号
隆回县2021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隆回县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9号)的要求,我所接受委托,对隆回县2021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隆回县2021年度旅游产业引导工作由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实施。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1600.00万元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用于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基础设施、资源保护和村名建房项目,解决景区交通状况提升通行能力、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景区资源保护:一是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用于芒旺公路配套、草原景区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点建设及金湾村旅游公厕、大托生态停车场、白水洞村道连接线。二是融资贴息贷款。三是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包括总规修编、修建性规划编制及村民建房规划。四是景区村民建房项目,用于村民建房及消防安全经费、项目管理、项目争取及前期工作,AAAAA创建。五是资源保护与执法,包括房租、物业管理、平安景区创建、宣传、花瑶传统纪念活动经费、景区经营规范管理等。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景区交通状况、提升景区通行能力、接待能力,方便景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为景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基本条件,进而产生更高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拨付、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预算安排
隆回县财政预算安排2021年旅游产业专项资金1600.00万元,根据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1)400.00万元用于芒旺公路配套、草原景区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点建设及金湾村旅游公厕、大托生态停车场、白水洞村道连接线。
(2)800.00万用于专项债、项目贷款等融资贴息。
(3)200.00万元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包括总规修编、修建性规划编制及村民建房规划。
(4)70.00万元用于村民建房及消防安全经费、项目管理、项目争取及前期工作,AAAAA创建。
(5)130.00万元用于资源保护与执法,包括房租、物业管理、平安景区创建、宣传、花瑶传统纪念活动经费、景区经营规范管理等。
2、资金安排及落实到位情况
本次绩效考评资金1600.00万元已纳入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预算内资金计划安排,经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查询,截止2021年12月31日预算内项目资金16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2021年5月31日预算内拨入隆财建单〔2021〕57号文资金400.00万元、隆财建单〔2021〕58号文资金400.00万元;2021年12月27号隆财建单〔2021〕162号文资金800.00万元。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因账务处理欠规范,单位账面无法正确反映项目资金上年度结余情况,根据预算执行系统核查情况,截至2022年5月31日,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专项资金支出合计1141.10万元,与到位资金1600.00万元比较,结余458.90万元,是由于部分项目暂未完工而未支付。支出项目情况见下表:
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支出项目 |
收入数 |
支出数 |
收支差额 |
备注 |
1 |
规划编制,用于总规重新修编、评审、报批 |
1600 |
1141.10 |
458.90 |
因管理处未对旅游专项发展资金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次评价的支出数额合并反映。 |
2 |
基础设施建设,用于芒旺公路配套、乡村振兴帮扶补助、虎形山瑶族乡文化旅游工作经费、虎形山乡崇木凼村土地流转经费等 |
||||
3 |
村民建房项目,用于村民建房及景区资源补偿 |
||||
4 |
贴息贷款,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融资 |
||||
5 |
资源保护与执法,用于房租及物业管理费、宣传等 |
||||
|
合 计 |
1600 |
1141.10 |
458.90 |
|
(三)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分为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两个阶段,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以及项目用地手续的取得与征地拆迁等工作,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在实施项目前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了前期工作。有关项目建设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隆政发〔2017〕13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管理的通知》(隆办字〔2018〕46号)依规依程序管理。
2、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对于工程款的结算,由施工单位申请,管理处主要领导或委托项目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结算单》(或工程进度拨付凭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视情况需要)五方签字确认,交管理处主要领导签字,做为工程进度拨付发票的主要附件, 结算支付还须报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报告做为付款发票的主要附件。工程款发票经管理处项目现场负债人签字后,交财务专管员初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再报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和管理处主要领导签字后付款。单位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由小组成员对支出进行审核审查。
二、项目主要产出情况
一是在崇木凼、大托、旺溪三大核心景区设置居民新区,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保护传统村落。起草了《景区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初稿,并着手设计出了二层纯木和砖混外包模板的两种样板房。二是着手编制《大花瑶旅游总体规划》,目前已形成《大花瑶旅游总体规划》初步工作成果。三是2021 年确定了景区路网架构规划目标,明确了景区环线、通景公里、景区连接线的规划编制思路,完成了芒花坪-旺溪景区的通景公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了虎形山-淑浦穿岩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的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四是2021 年全线施工芒花坪-旺溪景区的通景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五是出资200 万元协助升级改造的龙旺公路,总投资1180 万元,完成路基改造工程量 400 万元。六是草原游客服务中心2021 年累计投入1800 万元,完成了生态湖的修复、通景公路路基加宽、完成了详规的县级评审、土地流转。七是协助重点建设瑶王古寨。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隆回县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9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2年5月中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在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5月底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5月底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中旬形成评价结论。
四、综合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0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评分及扣分情况见附表)
五、2021年项目主要绩效
(一)立法、立规保护景区资源
对违规建房户下达停建和整改通知,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设。2021年10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申请将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纳入邵阳市人大立法,为景区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二) 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管理处组织了三次由景区市场主体、《大花瑶旅游发展总规》编制单位和景区《总规》编制单位等三方参加的交流论证会议,专门就《保护性总规》与《旅游发展规划》的融合进行了深度沟通。为打通《总规》批复的最后一公里,管理处主动赴省自然地保护中心汇报,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来景区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保护性总规》于2021年十月份正式进入部级联审程序。十一月份进入部级联审意见反馈、资料补充阶段。景区《保护性总规》是湖南省2021年唯一一批入窗的三家单位之一。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提质改造景区交通主线。一是明确了景区环线、通景公里、景区连接线的规划编制思路,完成了芒花坪-旺溪景区的通景公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了虎形山-淑浦穿岩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的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二是2021 年全线施工芒花坪-旺溪景区的通景公路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全长13.175公里,设计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采用BPC模式公开招标。总投资4126万元,完成工程量1421 万元,现已经基本完成路基工程。三是出资200 万元协助升级改造的龙旺公路起于旺溪景区,终于龙瑶幽谷景区,全长5.02公里,设计路基宽度6.5米,路面6米,总投资1180 万元,完成路基改造工程量 400 万元。
完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草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40 余亩,总投资约7亿元,建设工期 5年。2021 年累计投入1800 万元,完成了生态湖的修复、通景公路路基加宽、完成了详规的县级评审、土地流转。协助重点建设瑶王古寨:项目占地面积33亩,建筑占地面积 15 亩。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中心(门楼)、瑶王府、神木楼、非遗展示馆、游客餐厅、鸣哇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50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4900万元。当前,除游客餐厅计划室内装修外,其他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11月份上报县里启动瑶王古寨导游服务中心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六、存在的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绩效目标未能细化量化。
绩效目标合理性和明确性欠缺,缺乏现阶段应该达到的清晰、可衡量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目标不够细化和量化,对项目的实施内容和项目效益未能通过具体的年度分解目标体现出来,仅编制简单的资金预算,未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未能体现项目完成产生的效益。
(二)财务处理欠规范
一是核算项目不够明细。未在专项资金账中设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核算明细项目,支出业务账务处理比较零乱,不易按资金预算项目归集。导致现场评价时,无法通过核查账簿直接取得本专项资金的支出数据(此问题在连续两年的现场评价时均存在且未改正);二是核算经济业务事项不清晰。2022年1月32#会计凭证摘要为芒旺公路工作经费进度款98.11万元,实际包括多家单位的多项业务: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经费32.12万元、邵阳昊吉通信有限公司移动光纤改迁费17.70万元、湖南晨旭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高低压电线路改迁43.58万元等,核算没有按单位、按金额一一体现业务关系;三是原始凭证收集不齐全。2022年1月3#凭证分别付大托生态一期停车场进度款60万元和30.38万元,所附审批表仅60万审批额度事项,未见30.38万元专项资金审批表。
(三)会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一是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没有完成装订2021年会计凭证,没有及时打印存档2021年度会计账簿,;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管理处核算事宜由办公室兼管,单位聘请兼职会计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兼职会计不了解项目发生内容事项,无法科学核算,造成项目支出数据难以收集的情况;三是核算项目支出时,没有区分(标注)项目支出所属年度(隆回县每年都安排了项目资金),不便于查阅2021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进度实施;项目结余资金量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大托生态停车场建设因挡土墙建设及季节原因未及时完工,目前项目建设进度约80%,工程造价455.32万元,项目付款进度约70%。因存在未完工项目,资金结余率超20%,严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五)单位对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仍未整改
一是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不一致,2020年安排资金800万元用于融资贴息已自行调整为项目建设资金,2021年度融资贴息事项仍在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内,实际单位近两年未发生融资贴息事项。二是资金指标仍存在指标挤占的情况,用项目经费支付部门基本支出事项,如:每月伙食费支出、单位职工团体险等;三是未重视会计核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形式化,核算内容不能体现业务工作实质。
七、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合理设置旅游专项资金年初绩效目标,严格按资金用途将产出数量、质量目标全部细化至三级指标。项目立项时,参照已完善的绩效目标体系,根据项目计划完成内容和预算安排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并赋予合适的指标值,如设置建设项目开工率完工率、游客人次、旅游收入、游客投诉次数(或投诉率)等指标,反映景区预期效益。按照省、部、县有关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每年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高质量报告,对本年度专项资金成效进行总结,发掘经验、寻找不足;如未完成的直接视为绩效评价不合格。
(二)财务软件中按预算项目进行核算。
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应退回并要求补充资料或不予报销,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使用效益;同时对于业务等开支需列明细清单,能更清晰明了的披露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三)加强财务管理
建议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学习会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会计人员管理规定,设置专职会计岗位;进行会计核算时,按项目、按年度细化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核算内容。
(四)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将施工进度情况书面汇报管理部门,对确需调整的工程事项履行工程变更手续。及时分析结余资金原因,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对于不符合政策安排的资金及时上缴财政。
(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项目主管单位合理采纳绩效评价建议,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建议财政部门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明细项目--800万元融资贴息项目拒绝安排项目资金,别让绩效管理原则成为空谈理论。
附: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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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隆回县2021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投入(12) |
项目立项(6) |
决策程序和依据 |
项目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是否相符 |
3 |
1.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计1分; 2.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1分; 3.符合年度规划或计划1分 |
3 |
|
目标内容 |
项目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可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
3 |
1.目标可分为具体的工作任务1分; 2.可通过细化量化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3.与年度计划任务数相对应匹配1分 |
3 |
|
||
资金落实(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是否相适应;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是否匹配。 |
3 |
1.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计1分; 2.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相适应计1分; 3.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一致计1分 |
3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是否相适应。 |
3 |
1.资金分配额度合理计1.5分; 2.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相适应计1.5分。 |
2 |
合理性欠缺扣1分 |
||
过程(28) |
项目管理(14) |
组织机构 |
项目组织是否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1 |
1.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计0.5分; 2.分工明确计0.5分。 |
1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 |
1.建立预算资金管理办法,0.5分; 2.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0.5分; 3.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会计核算制度,0.5分; 4.技术服务、考核奖罚、档案管理、招投标制度等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
2 |
|
||
项目监管 |
项目实施是否有完整的日常监管制度 |
5 |
1.项目实施有完整的日常监管制度计1分; 2.严格按制度执行计1分; 3.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计1分; 4.定期举行分管领导主持的工作会议或工作交流会议计1分; 5.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统计资料的情况计1分。 |
5 |
项目监管聘请了监理公司实施 |
||
项目执行情况 |
项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变更情况、公示执行情况、验收情况等 |
6 |
1.按规定上报资金结构计1分; 2.在资金结构批复后落实具体项目计1分; 3.按规定时间上报备案项目资金计划计1分; 4.项目执行按计划实施计1分; 5.项目完成后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审核计1分; 6.项目资料保存完整并及时归档计1分。 项目执行脱离规划扣2分(项目执行变更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不扣分),招投标制度未按规定实施扣2分,有审计、财政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或被上级公开批评的情况扣3分 |
3 |
项目执行脱离规划扣2分,800万元融资贴息项目资金用于景区建设,未履行项目资金变更、调整手续,未按计划实施扣1分 |
||
资金管理(14) |
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
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单独设帐或独立科目核算,支出内容与立项计划内容的符合程度等 |
7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会计核算规范、设独立核算科目; 3.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一致,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评估论证或集体决策; 6.符合年初计划安排及预算资金的用途; 7.无白条入账及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 8.对拨付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的资金进行追踪或监管; 9.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10.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况。 以上1例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对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扣3分。 |
1 |
未设独立核算科目,扣1分;资金使用情况未见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扣1分;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扣1分;存在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扣3分 |
|
资金支出率 |
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金额*100%。 |
7 |
全额支出得满分;项目实施超额支出1%扣0.4分,单个项目超额扣0.5分。 |
5 |
资金支出率=1141.1/1600*100%=71.32%.此项得5分 |
||
产出(40) |
项目产出(40) |
工作完成情况 |
反映和考核单位项目工作完成程度 |
10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项目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计划工作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实际完成率×10分 |
9 |
根据现场评价酌情扣1分 |
质量达标情况 |
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
10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达标率×10分 该项参考项目验收情况及项目总结情况,重点项目1项未验收或总结扣1分,扣完为止。 |
9 |
同上 |
||
产出时效 |
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反映和考核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10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完成及时率×10分 以各项目验收单或相关资料确认项目或任务完工时间;计划完成时间为项目预算方案计划时间,如有计划时间变更请提供经批准的项目调整事项变更表。 |
8 |
大托生态停车场因季节原因未按时完工,结合现场评价情况扣2分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该指标仅考核一定时期内实际完成的项目。 实际成本:实施单位如期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的支出金额(包括列入专账的项目配套管理费用)。计划成本:为完成既定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预算安排表为参考。 |
10 |
成本节约率每达到1个百分点计1分,达到10%满分。项目全部完成后成本结余率达到20%或超过成本20%不得分。 |
8 |
根据现场评价酌情扣2分 |
||
绩效(20) |
项目绩效(20) |
经济效益(5分) |
项目的实施完成对服务对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推进乡村产业规模化特色化的发展;农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等。 |
5 |
1.接待游客总人次达到目标计2分,每低于目标1%扣0.1分,扣完为止; 2.接待游客总收入达到目标计2分,每低于目标1%扣0.1分,扣完为止; 3.年度旅游收入税收缴纳增长率达到目标计1分,每低于目标1%扣0.2分,扣完为止。 4.未设置对应指标扣2分 |
3 |
无对应指标扣2分 |
社会效益(5分) |
可结合生态环境效益评价可持续影响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1.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景区交通、景区环境品质较近两年内有所提升; 2.景区发展影响较大,成为隆回县的名片,吸纳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等各方面综合评定。 3.未设置对应指标扣2分 |
5 |
|
||
可持续性影响 (5分) |
可结合生态环境情况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带动农户参与乡村旅游经营活动,提高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本项目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评分。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项目实施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5 |
项目实施对象是指项目实施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调查问卷不少于30份。1.满意度达90%以上(5分); 2.满意度90%-80%(4分); 3.满意度80%-70%(3分); 4.满意度70%以下(0分)。 |
5 |
|
||
总分 |
|
|
|
100 |
|
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