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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8月对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负责的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局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农村局是全县农业主管行政单位,根据职责职能负责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工作。
农业农村局机关编制人数23人,实际人数45人,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市场与信息化股、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业及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等15个内设机构。
(二)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2021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农发〔2021〕1号)等文件立项。
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申请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8,969.45万元,其中:安排14,961.05万元用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安排4,008.40万元用于各乡镇产业项目。
(三)绩效目标
1.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完成2020年度高标农田建设项目(5.68万亩)续建,在六都寨片区(六都寨镇、司门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和滩头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罗洪片区(罗洪镇、鸭田镇、西洋江镇)新建5.96万亩高标准农田。
2.产业发展项目
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主体带农带贫能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预计受益脱贫户12675户27600人,受益一般农户12560户32568人,人均增收800元以上,培育扶持本业产业主体,全县特色产业产值增长15%。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乡振联〔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1〕1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1〕17号)等文件,2021年度农业农村局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18,969.45万元。
截至现场评价日(2022年7月31日),农业农村局已使用资金18,966.74万元,资金使用率99.99%,明细如下:
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使用方向 |
计划资金 |
到位资金 |
使用资金 |
资金进度 |
1 |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40.05 |
540.05 |
540.03 |
99.99% |
2 |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088.00 |
9,088.00 |
9,087.94 |
99.99% |
3 |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4,853.00 |
4,853.00 |
4,853.00 |
100.00% |
4 |
灾毁修复项目资金 |
480.00 |
480.00 |
480.00 |
100.00% |
5 |
产业扶持资金 |
3,275.10 |
3,275.10 |
3,275.10 |
100.00% |
6 |
农发基金贷款产业项目 |
75.00 |
75.00 |
75.00 |
100.00% |
7 |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
449.80 |
449.80 |
449.80 |
100.00% |
8 |
农技中心产业项目 |
208.50 |
208.50 |
205.87 |
98.74% |
合计 |
18,969.45 |
18,969.45 |
18,966.74 |
99.99% |
三、主要项目实施过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内部成立了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开发项目的统筹推进工作,同时设立隆回县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实施工程招投标制。经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农业农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根据地域将六都寨和罗洪两个片区划分为25个标段进行招投标。
(2)实施工程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各标段工程建设情况实施监理,实时把控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
(3)实行项目合同制。经招投标确定的各个承包单位,全部实行合同制,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的结算、拨款方式、纠纷处理等都依据合同执行。
(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完工后,由实施单位向农业农村局递交验收申请,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对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程,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5)实行项目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村内工程由项目村负责,跨村工程设施由受益村共同负责,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二)产业扶持项目
根据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隆回县乡村振兴局《隆回县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隆农联字〔2021〕51号)等精神,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了《隆回县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产业实施主体遴选办法》(隆农联字〔2021〕54号),经专家小组评审,确定湖南鸿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为隆回县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和奖补对象,扶持标准如下:
1.金银花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个,每个企业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含村集体50万元);合作社5个,每个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药旅融合一个,安排财政资金160万元(含村集体80万元)。
2.百合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个,每个企业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含村集体50万元)。
3.蔬菜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个,安排财政资金400万元(含村集体200万元)。
4.食用菌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个,支排财政资金160万元(含村集体80万元)。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后,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96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7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7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97万亩,年节约水量51.8万立方米,增加机耕面积2.01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81万亩。通过土壤改良及灌排条件的改善,粮食、油料及其它农产品产量将会增加,预计每亩可新增粮食100公斤,每亩新增油产品20~50公斤,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25万公斤,新增油产品约42.65万公斤,促进了项目区多种经营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通过科技推广,使农民掌握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提高了科学种田水平。
(二)产业扶持项目
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基本思路,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创建一批产业品牌、壮大一批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新增金银花种植面积0.6万亩、龙牙百合1.1万亩、辣椒2.2万亩、烤烟2.2万亩、果蔬茶药糖1.3万亩;建成了小沙江草原村等18个高标准的金银花基地,建成了花门街道太平洲村等5个蔬菜基地;全县现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42家。鸿利药业进入国家农业龙头企业后备库。2021年新增虎久雾语等1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公示制度执行欠规范
经现场查看,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未设立项目公示牌,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应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应选择在项目周边的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便于宣传和接受群众监督。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年度、项目四至范围、项目总投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护单位、投诉电话等”的规定。
2.档案归集欠完整
评价组现场查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项目等资料,发现部分产业项目尚未完成一项一档归档工作,不符合《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妥善收集、整理和保管乡村振兴项目从申报、立项、招标、实施到验收的全过程资料,并按一项目一档案的方式归档,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或行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保管”的规定。
3.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欠到位
经现场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现部分渠道修建工程存在后期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如:2020年度QP52排水渠,水渠两侧砌面有较多杂草,部分区域水渠底部有较多石块、木块、铁丝网等;2021年度QP03排水渠等项目,因未完成竣工结算,尚未移交,缺乏有效管护。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严格落实公示程序
单位应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最新要求,落实公示制度,在项目区显著位置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年度、项目四至范围、项目总投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护单位、投诉电话等,便于宣传和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档案管理
单位应加强档案管理,对项目立项、项目公示、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归集完整后分类装订保存,同时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归档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跟进工作
单位应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提出的“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设施的管护,确保工程设施良性运行。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项目实施地乡(镇)政府、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负起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制度执行、资产管护、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6分,评价等次为“优”。
附表:2021年度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