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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2〕012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三阁司镇2021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三阁司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乡振联〔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7号)、《关于下达隆回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隆发改〔2021〕31号),通知批复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94.90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3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际收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乡振联(2021)1号 |
287.50 |
|
287.50 |
|
隆委乡振组(2021)10号 |
44.40 |
|
44.40 |
|
隆委乡振组〔2021〕11号 |
138.00 |
|
138.00 |
|
隆委乡振组〔2021〕17号 |
10.00 |
|
10.00 |
|
隆发改〔2021〕31号 |
15.00 |
|
15.00 |
|
合计 |
494.90 |
|
494.90 |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村组道路项目 |
241.40 |
241.40 |
|
|
农田水利项目 |
62.00 |
62.00 |
|
|
产业发展项目 |
33.00 |
33.00 |
|
|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11.40 |
111.40 |
|
|
水利建设项目 |
15.00 |
15.00 |
|
|
就业稳岗项目 |
12.10 |
12.10 |
|
|
安全饮水项目 |
20.00 |
20.00 |
|
|
合计 |
494.90 |
494.90 |
|
|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乡振联〔202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0号)、(隆委乡振组〔2021〕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7号)、(隆发改〔2021〕31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494.90万元。三阁司镇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94.9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94.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其中2021年实际使用资金474.90万元,2022年实际使用资金20.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实际收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2021年支出 |
2022年支出 |
1 |
村组道路项目 |
241.40 |
241.40 |
241.40 |
|
2 |
农田水利项目 |
62.00 |
62.00 |
52.00 |
10.00 |
3 |
产业发展项目 |
33.00 |
33.00 |
33.00 |
|
4 |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11.40 |
111.40 |
111.40 |
|
5 |
水利建设项目 |
15.00 |
15.00 |
15.00 |
|
6 |
就业稳岗项目 |
12.10 |
12.10 |
12.10 |
|
7 |
安全饮水项目 |
20.00 |
20.00 |
10.00 |
10.00 |
小计 |
494.90 |
494.90 |
474.90 |
20.00 |
(二)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办发办发〔2021〕13号),今年安排的中央和省、市、县资金计划全部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并上传到“互联网+监督平台”。积极推进财政专项乡村振兴项目公开公告,公开了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严格执行乡村振兴项目公示制度,使用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的项目一律在村级公开栏公示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三阁司镇实行“一统筹,两监督,三制度”的模式。一统筹:由县乡村振兴小组统筹,根据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由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充分吸取群众的意见,设计项目逐级上报,并由乡村振兴开发部门统筹形成项目库。两监督:镇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村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三制度: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队伍准入制、和工程项目公示制。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健全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今年安排的中央和省、市、县资金计划全部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并上传到“互联网+监督平台”。
对项目立项、检查、验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加强对项目跟进,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月报。各项目单位都已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由镇(街道)、村及时开展验收,申请上级验收。县级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选择和申报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村组道路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村组道路项目9个(其中由县交通局实施村组道路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241.40万元。通达公路和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的建设,能提升村民出行便利,解决脱贫户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二)农田水利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农田水利项目5个,实施项目资金62万元,农田水利项目对于解决蔬菜基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脱贫户生产条件,增产增收,进一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蔬菜产业发展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水利设施基础。
(三)产业发展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33万元,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了当地农业产业,以此达到精准对口扶贫作用。
(四)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个(包含村级保洁人员岗位补助收入项目),实施项目资金111.4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该村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游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五)水利建设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水利建设项目2个,实施项目资金15.0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保障水库安全,减少自然灾害。
(六)就业稳岗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就业稳岗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12.10万元,就业稳岗项目有利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七)安全饮水项目
三阁司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安全饮水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20万元,安全饮水项目使村民能直接饮用县城自来水,进一步保障全村饮水安全,接入县城自来水管网,将改善农户和脱贫户生活条件,节约劳动力成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村组道路项目
村组道路的修建,有效保障198户2979人的出行安全,改善了村内的道路建设;大力推动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对某些相对较窄的道路进行了窄改宽,以及修建毛坯路,打好路基等准备工作,有利于群众通行,对村组道路进行了通畅、硬化等建设,并且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提高了村内道路的使用质量和使用年限,在一定的程度上满足了群众的出行需求。
(二)农田水利及水利建设项目
农田水利及水利建设项目新建渠道,修复河堤,山塘及水库修复加固,清淤,新建、硬化渠道等,共改善农户人口947人1364亩农田水利灌溉条件,节约农业生产出行成本,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提升了生产质量,有助于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三)产业发展项目
油麦井山羊养殖年存栏300条,带动脱贫户160户660人发展产业,通过发展产业、务工等方式使脱贫户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中,对100座三格式化粪池农村户厕进行改造;院落小路硬化8km,宽1m,厚0.1m;修建家禽竹篱12km,高1m;实现如厕环境干净整洁,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便群众出行,卫生打扫和农事活动;家禽圈养美化环境卫生,改善全村村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五)就业稳岗项目
实施稳岗就业项目,精准解决脱贫人口就业问题,增加脱贫户收入。
(六)安全饮水项目
西坪村9、10组新建加压泵站1座,铺设配水管道2.9km,有效保障了142人饮水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档案资料归档不规范
归档资料中缺少施工队资质文件、投标邀请书、项目现场及相关会议的彩色图片留底的情况,并且所有项目资料没有装订。
(二)质量保证金收取不规范
据《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2021〕13号)文件规定,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点规定,竣工验收后,经结算(审计)后,拨付工程总额的95%,预留5%的质保金,保质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付清。
据查看中洲村码头至电站沿河公路(第一期)项目,项目资金80万元,付款凭证后附单据显示,经分次验收后,已全额支付给乙方(金源公路)80万元,未收取质保金,存在质保金收取不规范的情况。
(三)项目施工时间存在延期的现象
天子山村养殖油麦井山羊年存栏300条,修建羊圈400平方米、药品储存室、饲料储存室及养殖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3万元。其中“三阁司镇天子山村山羊养殖场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书”中约定乙方须在2021年11月30日完工验收,工程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中描述天子山生态养羊场项目于2021年10月21日开工,于2021年12月20日完工。施工时间晚于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时间,未按工程承包合同严格执行。
(四)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变更
据查看项目西坪村9、10组新建加压泵站1座,铺设配水管道2.9km,项目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由湖南正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该项目的结算金额为187673.14元,结余12326.86元,于2022年7月1日,结余资金已通过项目变更手续,变更为“塘里冲山塘维修加固-涵管27米卧管8米改造,并于2022年7月22日支付,存在项目结余资金手续变更不及时。
(五)项目资金多头管理
据查看中洲村码头至电站沿河公路(第一期)项目资料,其中合同约定价款金额为1151563元,其中财政乡村振兴资金为80万元,351563元资金为其他方资金来源,形成项目资金交叉、多头管理。
(六)资金支出凭证附件不规范
沙坪村10组大塘加固坝长200米、坝坡长2.5米,砌水墙200m*1m*0.2m,清淤1.5亩*1m,项目资金10万元。经查看该项目资金支出凭证,凭证后附件未见银行支付单据。
龙庄村全村15个自然小组新建入户路4400米,主干道计划1.2米宽,支道1米宽度,厚度0.1米,项目资金33.44万元。龙庄村白洋至村委1.6公里窄改宽至4.5米,沿线需要水泥浇灌筑石头堤坝700立方米,项目资金16.56万元。经查看该项目资金支出凭证材料,银行支出单据金额共为40万元,凭证后附件缺少10万元银行支付单据。
天子山村山塘清淤加固项目6.7.8.15.16.17.18.19.21组等,项目资金合计为50万元,款项分4次支付,其凭证后附件无银行支付单据。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规范质保金的管理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严格执行质保金相关规定,有利于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施工水平、优化施工方案、减少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发包方、施工方互相推诿或者缺乏资金维修的情况,提高施工方的质量意识,促进其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质量。
(二)加强乡村振兴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加强规范意识,完善合同签订。建议乡镇要增强规范意识,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合同管理,增强项目实施环节的风险防范,有效保障乡镇建设单位的利益,确保乡村振兴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实现资金的效益。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把控,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到招标过程、再到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的严格把控;对于投标中标人的资格资质的审查,对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的跟进和监督,对相关审批流程的严格执行,确保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完工的整个过程合规准确且及时。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降低资金滞留量;落实责任,对在建项目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逐个清理落实到人,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验收、报账;对因实施条件不具备形成资金滞留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及时调整并组织实施。
(四)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资料是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产生的重要信息,全面与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能够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项目存在档案资料缺失,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建议依据目录清单,逐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隆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三阁司镇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5.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分所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