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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桃花坪街道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2〕011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桃花坪街道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桃花坪街道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桃花坪街道2021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桃花坪街道。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乡振联〔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7号)、《关于下达隆回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隆发改〔2021〕31号),通知批复桃花坪街道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83.00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7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际收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乡振联〔2021〕1号 |
297.80 |
57.90 |
239.90 |
|
隆委乡振组〔2021〕10号 |
83.80 |
|
83.80 |
|
隆委乡振组〔2021〕11号 |
156.40 |
|
156.40 |
|
隆委乡振组〔2021〕17号 |
40.00 |
|
40.00 |
|
隆发改〔2021〕31号 |
5.00 |
|
5.00 |
|
合计 |
583.00 |
57.90 |
525.10 |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桃花坪街道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桃花坪街道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村组道路 |
106.60 |
106.60 |
|
|
农田水利 |
141.00 |
141.00 |
|
|
产业发展 |
53.00 |
53.00 |
|
|
人居环境整治 |
150.90 |
150.90 |
|
|
水利建设 |
26.4 |
26.4 |
|
|
危桥改造 |
57.90 |
0.00 |
57.90 |
|
就业稳岗 |
9.30 |
9.30 |
|
|
烤烟产业发展 |
37.90 |
37.90 |
|
|
合计 |
583.00 |
525.10 |
57.90 |
|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乡振联〔202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0号)、(隆委乡振组〔2021〕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7号)、(隆发改〔2021〕31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583.00万元。桃花坪街道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83.00万元,项目退回资金57.9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525.1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25.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00%(其中2021年实际使用资金340.10万元,2022年实际使用资金185.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实际收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2021年支出 |
2022年支出 |
1 |
村组道路 |
106.60 |
106.60 |
99.60 |
7.00 |
2 |
农田水利 |
141.00 |
141.00 |
111.00 |
30.00 |
3 |
产业发展 |
53.00 |
53.00 |
0.00 |
53.00 |
4 |
人居环境整治 |
150.90 |
150.90 |
55.90 |
95.00 |
5 |
水利建设 |
26.40 |
26.40 |
26.40 |
|
6 |
就业稳岗 |
9.30 |
9.30 |
9.30 |
|
7 |
烤烟产业发展 |
37.90 |
37.90 |
37.90 |
|
小计 |
525.10 |
525.10 |
340.10 |
185.00 |
(二)资金管理情况
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实施、共同配合”的领导协调及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目标监督检查,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监督机制,确保成效;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的依据。绩效评价紧扣重点村、示范村和难点村的脱贫人口数及脱贫增收的目标任务。并由街道各相关站所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村(社区)限期整改到位。
四、项目实施情况
桃花坪街道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完善乡村振兴项目监管体系,由项目所在村委会为业主实施的项目,村支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是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和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所在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脱贫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项目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下达后,各村将项目基本情况、资金规模等相关内容进行张榜公示,同时根据县项目发包相关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邀请脱贫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完工后,由村委会向街道申请验收,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进行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如果项目因特殊原因实施不了,再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重新调整确定项目,再报街道人民政府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然后再按调整后的项目进行施工。
(一)村组道路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村组道路项目10个(其中由县交通局实施村组道路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106.60万元。通达公路和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的建设,能提升村民出行便利,解决脱贫户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二)农田水利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农田水利项目11个,实施项目资金141.0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对于解决蔬菜基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脱贫户生产条件,增产增收,进一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蔬菜产业发展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水利设施基础。
(三)产业发展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个,实施项目资金53万元,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了当地农业产业,以此达到精准对口扶贫作用。
(四)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个,实施项目资金150.9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该村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游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五)水利建设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水利建设项目4个,实施项目资金26.4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保障水库安全,减少自然灾害。
(六)就业稳岗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就业稳岗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9.30万元,就业稳岗项目有利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七)烤烟生产发展项目
桃花坪街道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烤烟生产发展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37.90万元,烤烟生产发展项目有利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提升烤烟品种纯度,促进烤烟生产可持续发展。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村组道路项目
村组道路项目在12个村(社区)新建设改建村组道路2.212公里,改善了644人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安全出行、便利出行,节约了出行成本。
(二)农田水利项目
农田水利项目硬化渠道4.653公里,维修加固山塘4口,改善脱贫人口89户325人的农田灌溉条件,提升生产质量,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三)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组建蔬菜大棚、种植黄桃、杨梅等,共带动563户发展产业,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使脱贫户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含公益性岗位)投入150.9万元,改善脱贫人口736户2409人生活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改善全村村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五)水利建设项目
水利建设项目解决共贫困人口55户176人农田水利灌溉困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农业生产收入。
(六)稳岗就业项目
实施稳岗就业项目,精准解决脱贫人口就业问题,增加脱贫户收入。
(七)烤烟生产项目
烤烟生产项目投入37.90万元,预计受益脱贫户378户1342人,受益一般农户324户1130人,人均增收850元以上。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资料归档不规范
项目资料存在未及时归档的情况,部分项目档案中缺少施工队资质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现场彩色图片等。
(二)质保金收取不规范
木梁村9、10、11、12组双季稻育秧基地河堤修复长300米、高1.22米,田间道路150米,项目资金20万元。查看其中“木梁村刘家冲庙湾里育秧基地机耕道沟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约定验收与结算付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按5%收取,实际收取质保金为3%即0.6万元,依合同约定应收取质保金1万元,存在质量保证金收取不规范的情况。
(三)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小水塘村柳桥3.5组500米、老屋3.5组200米、小水4组.12组600米、盘荷7.8.9组500米、盘荷9.14组山塘清淤,项目资金30万元。据查看“小水塘村乡村振兴渠道硬化工程承包合同书”,其中中标通知书显示该项目中标人为罗江海,承包合同中施工单位签字为罗江海,而小水塘村机耕道路建筑工程验收结算清单中施工单位签字为罗日春,工程验收结算审批单中施工单位或个人栏为罗日春,实际施工方与中标方不一致,存在共用施工资质或挂靠的情况。
(四)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
小水塘村1.9.8组蔬菜基地种植蔬菜大棚19000平方米。项目资金38万元,经查看“小水塘村种植蔬菜大棚项目安装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约定合同工期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10日,其合同签订时间为年末,项目的实施为次年,形成项目资金支出延期。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规范质保金的管理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严格执行质保金相关规定,有利于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施工水平、优化施工方案、减少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发包方、施工方互相推诿或者缺乏资金维修的情况,提高施工方的质量意识,促进其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质量。
(二)严格遵守项目工程合同的付款规定
严密的监管制度是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因此,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必须对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资格审查、开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建立起一套完整合理的监督、监管机制,用制度管理招投标行为,用制度约束招投标行为,确保在程序上和各个环节上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把控,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到招标过程、再到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的严格把控;对于投标中标人的资格资质的审查,对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的跟进和监督,对相关审批流程的严格执行,确保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完工的整个过程合规准确且及时。
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降低资金滞留量;落实责任,对在建项目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逐个清理,落实到人,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验收、报账;对因实施条件不具备形成资金滞留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及时调整并组织实施。
(四)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资料是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产生的重要信息,全面与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能够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项目存在档案资料缺失,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建议依据目录清单,逐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隆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桃花坪街道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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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