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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2〕016号
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受贵单位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7月开展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运用“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标准,通过工作组深入周旺镇各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并查看周旺镇项目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核实辅证材料等,对周旺镇项目进行客观评价,可考察总分为100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6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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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西大门社区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1127室 电话:0731-84322319 邮政编码:410006 |
2021年度隆回县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2〕016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周旺镇2021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周旺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乡振联〔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2021〕17号)、《关于下达隆回县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隆发改〔2021〕31号),通知批复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83.2365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9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乡振联〔2021〕1号 |
2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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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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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委乡振组〔2021〕10号 |
31.8165 |
|
31.8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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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委乡振组〔2021〕11号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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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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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委乡振组〔2021〕17号 |
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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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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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83.2365 |
|
383.2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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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本次评价对周旺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村组道路项目 |
116.32 |
1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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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项目 |
122.60 |
1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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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发展项目 |
5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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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54.20 |
5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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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稳岗项目 |
1.10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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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烟产业发展项目 |
9.6165 |
9.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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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饮水项目 |
29.40 |
29.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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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83.2365 |
383.2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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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乡振联〔202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0号)、(隆委乡振组〔2021〕11号)、(隆委乡振组〔2021〕17号)、(隆发改〔2021〕31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383.2365万元。周旺镇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83.236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83.2365万元(其中2021年支付365.0705万元,2022年支付18.16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实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2021年支出 |
2022年支出 |
1 |
村组道路项目 |
116.32 |
116.32 |
111.32 |
5.00 |
2 |
农田水利项目 |
122.60 |
122.60 |
116.60 |
6.00 |
3 |
产业发展项目 |
50.00 |
5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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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54.20 |
54.20 |
48.20 |
6.00 |
5 |
就业稳岗项目 |
1.10 |
1.10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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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烤烟产业项目 |
9.6165 |
8.4505 |
8.4505 |
1.1660 |
7 |
安全饮水项目 |
29.40 |
29.40 |
2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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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383.2365 |
383.2365 |
365.0705 |
18.1660 |
周旺镇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片线长任副组长、相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主要负责整合资金的使用、验收、报账等工作,切实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实施、共同配合”的领导协调及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明确整合机制,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在完善政策配套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制定了《周旺镇人民政府关于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考核实施方案》、《周旺镇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使整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强目标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机制,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的依据。绩效评价紧扣脱贫村、村脱贫出列和建档立卡监测户增收的目标任务。由各相关站所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村(居)限期整改。
项目下达后,周旺镇各村马上将项目情况、资金规模等相关内容进行张榜公示,并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完工后,由村委会向镇申请验收,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支两委成员进行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如果项目因特殊原因实施不了,再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重新调整确定项目,再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然后再按调整后的项目进行施工。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村组道路项目7个,实施项目资金116.32万元。通达公路和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的建设,能提升村民出行便利、交通运输便利,解决脱贫户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农田水利项目15个,实施项目资金122.6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对于解决田间水利灌溉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脱贫户生产条件,增产增收,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农产业发展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水利设施基础。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5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了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富裕。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包含村级保洁人员岗位补助收入项目),实施项目资金54.2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该村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就业稳岗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1.10万元,就业稳岗项目有利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烤烟生产发展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9.6165万元,烤烟生产发展项目有利于促进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
周旺镇2021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安全饮水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29.40万元,安全饮水项目能保障全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户和脱贫户生活条件,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村组道路项目建设覆盖4个村组,硬化村组道路1.59公里,公路窄改宽4.4公里,维修了4个村公路,极大的方便了各村村民的出行、运输,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为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供了保障,受益群众1492户,受益群众人数3695人。
农田水利项目新修、维修水渠共2311米;新修和维修山塘共6座,改善293亩农田水利灌溉条件,受益群众人数达659人。生产条件改善带动粮食产量增加100公斤/亩,群众持续增收。
周旺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每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为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了大柱、车塘铺2个村,改善了949户群众生活环境和卫生硬件设施,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安排保洁员工资项目一个,涉及资金22万元,受益村17个。解决了全镇74个保洁员的工资,增加了农户和脱贫户的收益。
就业稳岗项目有利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烤烟生产发展项目,使受益脱贫户人均增收850元以上,同时有利于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提升烤烟品种纯度。
安全饮水项目实施,解决了车塘铺村2、11组256户群众喝水问题,安装自来水管网7613米,受益群众867人。
部分项目归档资料中未及时归档施工队资质,邀标公告、招投标会议照片、中标结果公示图、项目实施及竣工公告、项目现场照片为黑白图,银行进账单及回单等。
车塘铺村4组白水塘暗涵翻修70m(宽30cm×高30cm),项目资金4万元,档案中邀标公告、招投标会议照片、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实施及竣工公告均为黑白打印非彩打。
车塘铺村2-11组道路维修19m×3m×7.5m。项目资金15万元,该项目中标人为湖南儒彦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文件未归档。
群胜村七中水库至桃李山渠道维修30cm高30Cm宽长700米,梅亭水库至江平4组渠道维修30Cm高30Cm宽长50Om,石山湾水库至江平1组渠道维修30Cm宽30cm高,长800m,项目资金12万元,银行支付单据及银行进账单未归档。
车塘铺村2-11组自来水管网安装(土方工程、管道安装等7613m),项目资金29.4万元,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于2021年9月1日开工,2021年11月30日竣工,工程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中描述,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完工,完工时间晚于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时间,未按工程承包合同严格执行。
新兴村村部前堡坎长60*宽1.1*5.5道路硬化60m*2m*0.2m,项目资金15万元,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中描述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开工,于2021年9月1日完工,工程验收结算审批单的填写日期及审批日期为2021年9月2日,从日期推断,该15万工程项目的工期为6天,经实地查看,该项目已完工并正常使用,工期与工程量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了解得知,该项目实工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约定日,存在合同签订流于形式,未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把控,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到招标过程、再到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的严格把控;对于投标中标人的资格资质的审查,对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的跟进和监督,对相关审批流程的严格执行,确保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完工的整个过程合规准确且及时。
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降低资金滞留量;落实责任,对在建项目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逐个清理,落实到人,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验收、报账;对因实施条件不具备形成资金滞留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及时调整并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资料是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产生的重要信息,全面与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能够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多个项目均有档案资料缺失,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建议依据目录清单,逐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三)合理规划施工时间
由于施工过程中影响进度的因素纷繁复杂、如机械、材料、人力、气候、组织协调等等,仍不可避免会出现在某个阶段暂时性的工期滞后,应加强深入前期调研,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和建设标准,建立科学管理程序,加强监管工作,全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推进项目及时落地及发挥效益。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隆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2〕15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周旺镇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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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