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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23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4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8月对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局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农村局是全县农业主管行政单位,根据职责职能负责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工作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市场与信息化股、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业及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15个内设机构。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局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 号)、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 11 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 号)、《关于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70.15万元,其中:安排2,633.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6,437.1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

(三)绩效目标

1.产业发展项目

省重点产业项目:选定12家企业作为1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7家合作社作为20万至3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主导脱贫产业的品种改良、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同时,支持生产基地的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以及农(林)产品的商品化处理、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等。

县重点产业及农业品牌建设奖励项目:用于发展农业品牌建设项目、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粮食产业发展项目、果蔬茶产业发展项目等。

农业产业直补项目:旨在扶持全县各乡镇的监测户及集中安置的易地搬迁户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计划补贴10000人以上。

易地扶贫搬迁扶持项目:支持湖南鸿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佰利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产业,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企业与村民签订合同,帮扶4500人左右实现稳定增收。

规模养殖场助力监测户五有产业帮扶试点实施(庭院经济)项目:旨在推动全县规模养殖场依照五有产业帮扶理念,有效引领监测户发展产业,采取免费补助的方式,为监测户提供猪苗、鸡苗、鸭苗等苗种,为其进行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针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支持,降低贷款成本,帮助村民更好地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支持湖南攀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银花特色产业园内新建一条长260米、宽3米的无菌生产车间观摩通道,同时推动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建设,购置液体切圆角包装机1台、六头秤配包装机1台、成品输送机1台、喷码机1台、输送带4条等。

百企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扶持隆回县龙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对40亩茶园茶树进行补栽与施肥、杀虫等,优化产业结构。

产业发展技术培训费:培训全县各乡镇监测户、脱贫户(分散搬迁户)、一般农民10000户以上,增强农民增收技能技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农机作业操作手、新农商带头人100人;培育养殖业防疫专业技术人员120人;按照《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培训脱贫地区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人才210人。

生猪养殖项目:奖补全县15个生猪养殖示范村养殖户、50个从未享受过调出大县资金奖补的小型生猪养殖场、400个直联直报生猪养殖场、生猪养殖场品种改良项目(二元母猪、种公猪引进),补助新建规模养殖场栏舍建设等。

粮食生产双季稻补贴项目:对高平镇等16个乡镇(街道)进行集中连片种植双季稻,对面积达到30亩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将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旨在支持水稻生产,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和收益水平。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如蔬菜、水果,以及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支持18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在六都寨片区(六都寨镇、司门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罗洪片区(罗洪镇、鸭田镇、西洋江镇)新建1.646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六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45 号),累计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70.15万元。截至20221231日,农业农村局实际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8,275.00万元,资金到位率91.23%;实际使用资金6,931.26万元,预算执行83.76%20231-8收到项目资金795.15万元,支付项目资金2,035.05万元,结余项目资金103.84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使用方向

计划资金

2022到位

资金

2022

使用资金

预算执行率=/

1

省重点产业项目

1,350.00

1,350.00

810.00

60.00%

2

县重点产业及农业品牌建设奖励项目

500.00

500.00

0.00

0.00%

3

农业产业发展直补资金

1,350.00

1,350.00

1,374.83

101.84%

4

易地扶贫搬迁扶持项目

450.00

450.00

449.60

99.91%

5

规模养殖场助力检测五有产业帮扶试点实施(庭院经济)项目

25.00

25.00

25.00

100.00%

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307.15

145.00

145.00

47.21%

7

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

50.00

50.00

0.00

0.00%

8

百企培育项目

15.00

15.00

15.00

100.00%

9

产业发展技术培训费

200.00

200.00

0.00

0.00%

10

生猪养殖项目

479.00

479.00

478.83

99.97%

11

粮食生产双季稻补贴项目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12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险设施建设项目

711.00

78.00

0.00

0.00%

13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633.00

2,633.00

2,633.00

100.00%

合计

9,070.15

8,275.00

6,931.26

83.76%

经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及支付凭证,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基本能遵照《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惠农补贴资金坚持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

三、主要项目实施情况

产业扶持项目

农业农村局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270号)、《隆回县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隆农联〔202242号)精神,经主体申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报领导批准,公示无异议程序后,确定产业扶持项目实施主体奖补对象主要标准如下:

市级龙头企业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其中50万元直接奖补企业,50万元转拨至所在村集体后由村集体以股本金形式投资到企业;合作社按照每个20万~3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农业品牌建设奖励每个20万元以内;畜牧产业等四类县重点产业培育扶持特色产业主体每个项目奖补10万元以内;高平镇等16个乡镇(街道)集中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双季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等。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扶办联〔20181号)有关要求,产业项目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经公告公示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报账。产业项目按照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资料归档后,再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验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内部成立了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开发项目的统筹推进工作,同时设立隆回县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实施工程招投标制。经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农业农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根据地域将六都寨和罗洪两个片区划分为25个标段进行招投标。

2.实施工程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各标段工程建设实施独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实时控制。

3.实行项目合同制。经招投标确定的各个承包单位,实行合同制,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的结算、付款方式、纠纷处理等都依据合同执行。

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完工后,由实施单位向农业农村局递交验收申请,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对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程,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5.实行项目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村内工程设施由项目村负责,跨村工程设施由受益村共同负责,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产业发展项目

1.省重点产业项目通过扶持1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合作社,实现12个村的产业帮扶按照固定年收益率8%计算,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8万元,与10362536名脱贫户、监测户签订帮扶合同,年实现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2.县重点产业及农业品牌建设奖励项目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户”“龙头企业+基地+脱贫户”“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等形式,扶持了85家畜牧、果蔬茶、特色中药材及粮食企业,与当地村民签订帮扶合同4080份,带动了4080户脱贫户10202人稳定增收,实现了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3.农业产业发展直接帮扶项目68家企业与2463户监测户4369人签订五有产业帮扶合同企业与村民共同增收,人均增加了产业发展收入3000元以上。

4.易地扶贫搬迁扶持项目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10874496人实行了全覆盖帮扶,签订产业帮扶合同1087份,预计未来4年可提高人均收入1400元至1500元左右。

5.规模养殖场助力监测户五有产业帮扶试点项目(庭院经济)通过扶持隆回县柴富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三阁司等7个乡镇450户监测户提供了鸡苗7587羽、猪仔227只,提高人均产业发展收入3000元以上。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2020年度与2021年度,分别对52家和6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合计贷款贴息资金307.15万元,受益脱贫村23个、脱贫户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20户、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468人,缓解了经营主体资金压力,推进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7.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改扩建金银花基地1500亩,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42户发展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

8.百企培育项目解决了农户农产品销售的难题,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26户发展产业,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9.产业发展技术培训针对有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开展了产业技术培训服务,培训脱贫户、监测户合计1261237825人。同时,对脱贫地区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人才进行了3期培训,受益210人,受训者的技能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全县农业生产持续增长。

10.生猪养殖项目1个新建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设备建设,按不高于总投资45%的比例给予奖补,保护了生态环境,对种养结合和绿色发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建设了6个消毒通道,提升了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了生猪市场稳定,减少了生猪养殖户损失,促进农民增收。

11.粮食生产双季稻补贴项目。高平镇等16个乡镇(街道)集中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双季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积极性及家庭收入;新培育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2家,带动了脱贫户和监测户223户发展,增加了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近千元。

12.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扶持1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5个,完成库容建设11885.21立方米的任务。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1.646万亩,山塘维修改造25口,新建了13座河坝,改造了3处电灌站,改造和新建灌溉渠道58条,总长度合计41.35km,新修排水渠25条,总长度合计12km,建设配套低压输电线路350m,配电箱、控制柜(含配套设施)3套,受益对象合计202422433人,为农业生产灌溉、农业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资金到位率与预算执行率偏低

现场评价发现,2022年累计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70.15万元,截至20221231,实际收到资金8275.00万元,资金到位率91.23%实际使用资金6,931.26万元,预算执行率83.76%,主要系第六批整合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实际到账时间为20231月,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因疫情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完工,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2.项目公示牌设计欠规范

现场评价发现,高标准农田项目设立了项目公示牌,但公示牌设计欠规范,未见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五、项目公示牌左上角应统一绘制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右下角应标明设立单位的规定。

3.部分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欠到位

经现场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现部分渠道修建工程存在后期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如:2021年度QP10排水渠,水渠两侧砌面有较多杂草,部分区域水渠底部有较多淤泥、薄膜杂物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快项目推进及预算执行

单位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到早规划、早设计、早实施、早完工,促使项目及时完成并交付使用,尽早发挥效益。财务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度及业务部门申请加快项目资金拨付,避免资金闲置

2.规范公示牌设计

单位应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相关要求,在项目公示牌左上角应统一绘制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右下角应标明设立单位

3.扎实落实项目管护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提出的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要求,做好工程设施的管护工作,确保工程设施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农业农村局应敦促项目实施地乡(镇)政府、各行政村切实担负起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并进行监督指导。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项目效益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项目资金使用、资产管护、信息披露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7.17分,评价等次为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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