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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绩评字[2023]011号
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乡镇(街道)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4 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7月中、下旬对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由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定量评价主要是以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经过认真审核分析得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主要是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七江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隆回县中北部,东接七江镇、高平镇、望云山林区,南邻六都寨镇,西连司门前镇,北抵羊古坳镇。 辖区总面积107.46平方千米。下辖村(居)委会29个,总人口5.95万人。
1、在职人员。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6人、事业编制7人。2022年度在职人员113人(2022年12月末在编人数,包括财政所人数),其中:行政人员4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7人。
2、离退休人员37人,遗属补助人数23人,小车编制数1台,小车实际数1台,县配消防车1台;房屋面积8358.22平方米。
3、机构设置。内设6个内设机构、4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及其他机构。
(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和扶贫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2)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3)1个执法机构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其他机构主要是人大机构、政协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
4、主要职能。七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2年度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未承办省市重点工作。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2022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年度预算收入3878.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022年度预算支出3878.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1248.33万元。包括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1110.04万元【A、工资福利支出1089.83万元(主要为基本工资374.25万元,津贴补贴223.22万元,绩效工资160.8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127.66万元、奖金11.14万元),B、个人与家庭补助20.22万元,②公用经费支出138.29万元,系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办公费18.34万元,福利费23.99万元,印刷费17.30万元、差旅费15.9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等)。
(2)项目支出预算2630.00万元。
3、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较上年度预算3031.29万元增加847.04万元,增长27.94%,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预算比上年增加。
4、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2022年度总收入决算数2660.66万元,比上年度3891.47万元减少1230.81万元,同比下降31.63%,减少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无城建开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2022年度总支出决算数266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20万元,项目支出952.46万元),比上年的4299.35万元减少1638.69万元,同比下降38.11%,减少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无城建开发项目开发支出。其中:一是人员经费减少895.90万元(同比下降37.58%),二是公用经费减少171.76万元(同比下降43.86%);三是项目支出减少571.03万元(同比下降37.48%)。
(3)2021年度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3878.33万元,预算执行数2660.66万元,预算执行率68.60%。2022年度决算报表暂未在政府官网公开。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8.77万元,预算执行数6.37万元,预算执行率72.64%。
(二)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合计1708.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缴费和办公经费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80.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29.16万元、津贴补贴231.32万元、奖金184.96万元、伙食补助费34.14万元、绩效工资14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1万元、住房公积金122.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9.85万元。其中:办公费25.08万元、印刷费22.91万元、咨询费0.02万元、手续费2.19万元、水费5.75万元、电费5.75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差旅费12.24万元、维修(护)费12.23万元、租赁费5.18万元、会议费17.90万元、培训费0.91万元、三公经费8.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招待费7.25万元;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3万元)、专用材料费1.09万元、劳务费34.30、委托业务费4.93万元、工会经费37.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0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8.39万元、医疗费补助27.42万元、奖励金2.2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2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8.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接待费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2021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接待费7.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7万元。
(2)2022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较2021年度减少6.32万元,同比下降43.89%,其中:公务招待费减少0.38万元,同比下降4.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94万元,同比下降87.74%
(3)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8.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5万元(比预算超支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比预算节约5.1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3.45%,2022年度“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2022年度“三公”经费管理略有成效,主要基于如下方面:①根据文件规定,通过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肃公务接待纪律等措施,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②严禁单位违规新购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及车辆加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服务中心车辆的执法及日常运行维护,节省了公务用车支出。
(三)项目支出
2022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952.46万元,是指为了完成特定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2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财政拨款952.46万元,财政拨款已拨付到位。项目资金总投入952.46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度项目支出952.46万元,主要是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教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方面。其中:
(1)农林水支出814.59万元(巩固脱贫乡村振兴支出40.32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28万元具体项目为村级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651.8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0万元,具体项目为村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9.4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万元,具体项目为村级水圳建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7万元;教育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
(3)其他支出10万元。指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项目为村级水圳建设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十一个方面的内容: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实施与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度、规范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包括勘察设计和预算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变更管理、档案管理)、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与报账、项目资金监管、项目管护、责任追究。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基本符合隆回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七江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项目现场并报相关部门立项后,报项目预算给县、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发包。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变更,需报请乡镇、县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政策性规定需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金额200万以下的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实施,驻村工作队参与;200万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管理程序由业务主管单位或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公示、实施、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项目建设的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项目验收、资金结算,必须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办理。
3、发包的工程项目支出必须取得税务发票。
4、项目承包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拨付进度款30%,完成工程进度80%以上拨付进度款50%,全部完工后拨付进度款不超过70%,竣工验收后,经结算审计后,拨付工程总额的95%,预留5%的质保金,保质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付清。1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扣除质保金外)一次性拨付。
5、结算报账时须附实物工程项目要附有驻村工作队员在场开工前、竣工后标志物一致的影像资料、结算单、投资评审和结算审计结论报账。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对实物工程,实地验收工程造价小于资金使用计划数的,按实际工程造价报账付款,实际工程造价超过资金使用计划数的,按资金使用计划数报账付款。
6、项目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向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竣工验收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完整的验收资料。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镇分管领导 、项目主管部门、驻村干部、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工作队员、受益群众代表)。验收时必须进行实地测量,并据实计算出实物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形成工程验收单和结算单,验收结论应经参与验收的小组成员同意并签字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实行组长终身负责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七江镇人民政府制订了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项目支出进度统计台账,对项目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隆回县七江镇实际情况,制订了《七江镇2022年度财务管理制度》(七镇发〔2022〕16号)。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过电子平台购买方可报账,大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做出计划,由财政所和办公室共同采购并专人保管登记、发放。零星办公用品实行先审批后采购,实行价格从低定点采购。严格政府釆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力度,规范采购行为。坚持所有开支由财政所长审核、财政分管领导一支笔签字和会审领导小组集体审查制度,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须报请党、镇主要领导同意。
1、财务会审组由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协主任、财政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组成。
2、制订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均实行统一集中采购,使用单位先按程序审批后由机关采购小组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采购。日常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由采购小组负责通过电子卖场办理,由党政办集中保管并登记收入发出台账,各部门根据实际办公需要到党政办签字领取。单项开支金额在3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采购项目,由财政所长审核、财政分管领导审批,由机关采购小组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单项开支金额在3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报分管领导与分管机关事务线领导审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采购小组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3、制订了招待费管理制度。招待费凭接待函进行对口接待,由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向党政办申请,党政办开具派餐审批单,机关事务线分管领导签字审批,食堂依据派餐单标准与镇确定的菜单进行安排;非特殊情况,所有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特殊情况需在食堂外饭店就餐的在履行相同审批手续后,按政府采购服务的规定由党政办在电子卖场上下单。经查看2022年记账凭证,机关食堂安排用餐有部分有接待函,特殊情况需在食堂外饭店就餐的没有通过电子卖场,有个别情况超标准报账。
4、制订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按隆政办发〔2018〕20号规定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费实行包干报销。经查看2022年记账凭证,有个别情况超标准报账,其他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5、制订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物资采购均实行统一集中采购,使用单位先按程序审批后由机关采购小组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采购。七江镇2022年初编制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77万元,根据七江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6.31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71.95%。
基于以上,我们认为七江镇人民政府在财政支出审批过程中,程序严谨,制度完善,控制基本得当,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2022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立了2022年固定资产台账。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发现该镇2022年进行了资产处置。
(四)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七江镇账面资产总额2926.12万元,其中①流动资产835.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8.57%),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586.19万元,其他应收账款249.67万元;②非流动资产2090.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1.43%),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647.5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34.35万元,累计折旧286.8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公共基础设施1442.73万元。③负债总额1033.81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1033.81万元,为资产总额的35.33%,相对于行政单位,该比率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单位应加强对资产和负债的管理,避免负债过高。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七江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七江镇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3年6月2日,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镇(街道)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4号)文件,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6月初接到通知后七江镇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7月中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七江镇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7月下旬结合七江镇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内容
1、核实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2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1、投入(10分)。七江镇制订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本项实际得分为9分。
2、过程管理(30分)。七江镇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健全,无单独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①预算调整率过高,2022年初预算数为3878.33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660.6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31.40%;②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8.77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3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1.95%;③车辆维修及燃油充值没有定点;④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发放献血补助500元/人/次且无上级文件。⑤有白条列支的情况;⑥无完整有效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未分明细核算,未及时清理收回或进行账务处理。本项实际得分为18.50分。
3、产出情况(40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和本职工作,工作实际完成率90%以上,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工作质量较好,群众投诉的情况大幅减少,基本实现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本项实际得分为40分。
4、绩效情况(20分)。七江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成果有效衔接;立足污染防治,城乡面貌提档升级;围绕基层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倾力民生民利,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四项内容的答案共42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392个、基本满意的有28个,满意度比例为93.33%;本项实际得分为19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七江镇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6.5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七江镇人民政府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夯基础、增实力、促发展。
1、经济发展稳中向好。2022年全镇人均纯收入7800元,全镇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857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新开工项目7个,完成总投资额3.9亿元,培育2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1800万元,完成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零售额8860万元。培育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产值达13880万元。完成4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2、重点项目更赋动能。2022年顺利完成隆回北220千伏输变电站、污水处理厂、新新高速七江段等重点项目前期征地补偿工作,并进入主体实施阶段;顺利开工七江新城二期项目,新增城镇面积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率达35.80%。顺利完成石背危桥的拆除重建、新建金旺大桥;全面完成年度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建设。
3、农业产业不断夯实。完成粮食播种5.14万亩,粮食总产量2.51万吨,完成优质稻种植2.7万亩,推广优质稻品种5个;积极培育种粮大户21户,面积5353亩;治理耕地抛荒327亩,耕地恢复183亩;落实油菜示范片11个,种植面积4300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水源村tffu16wh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辐射区,投资980万元;推广新型农机525台,补贴金额2万元;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普及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配方施肥,无毒化栽培和诱蛾器等物理防治虫害实用技术。
(二)抓改革、固根基、焕新颜。
1、乡村振兴脉动强劲。根据国家考核评估反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贫等“三大集中排查行动”,集中排查重点人员1627户5972人。对于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92户领导带头结对帮扶;脱贫户、监测户基本医保缴纳达100%,重点人员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措施,四类慢性病人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危房改造13户。
2、集体经济不断壮大。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2个,共计663.71万元;全镇29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完成既定目标突破5万元且20万元以上村4个,其中建华村荣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筑施工十强村、斗照楼村荣获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服务创收五强村、金寨下村荣获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先进村。
3、村镇面貌焕然一新。2022年改厕403座,拆除空心房200余座,安装人工小湿地219座。清除乱搭鸡棚10余座、拆除菜地围栏80余处、协助180余家店铺清空店前堆放货物、清理300余户门前堆放残余建筑材料、拆除违规广告牌50余个。金寨下村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示范村。
(三)优环境、办实事、保民生。
1、为民办实事,解群众之忧。一年来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3690件,办结率100%。帮助60余名群众解决就业问题;成功申报欧奇玩具厂、斗照楼假发厂两家扶贫车间,帮助100余人实现家门口就业;共推荐25人参加技能培训班;顺利完成60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认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有效投诉63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7%。
2、保民生之本。全年低保新增131人,特困供养人员新增19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583万元;全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资金49万元;发放128人90岁以上高龄补贴16万元;发放1186残疾补贴101万元;为31名残疾人配发轮椅、拐杖等器具,为4名困难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造;举办残疾人种养培训班,培训35人。
3、享文化之乐。开展送戏下乡10余场;举办免费送对联活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七江炭花舞,组织培训30余人;成功申报双桂小学、石田卢公仙硐为文化保护点。
(四)保安全、守底线、稳大局。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共检查企业单位60余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6条;成功应对2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4轮汛期强降雨;狠抓抗旱保水、森林防火等系列挑战;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15174座;加强耕地保护,落实“田长制”。
2、全域推进平安建设。围绕村级治安防控、法制宣讲等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00余条;全面开展“反电诈”、反邪教、禁毒等工作。
3、全员抗击新冠疫情。2022年全镇实现“零”感染;委派3名干部支援邵阳县抗击疫情;严控期临时设置管控点30余个。
(五)尽职责、勇担当、树形象。
1、党建工作更加有力。2022年发展党员12名;讲授党课62次;积极探索“党建+”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组建农村合作社,租赁、流转土地发展特色产业。
2、政府职能不断提升,强化法治建设,强化廉政建设。
2022年,七江镇荣获“中国家训楹联文化镇”,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单位,成功创建邵阳市无烟党政机关,荣获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真抓实干、自然资源督查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危房改造、土地房屋征收、粮食生产、信访、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制发、退役军人信访、统战、志愿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打黄打非”工作、2022年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良好单位。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预算调整率较大。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878.33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为2660.6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31.40%,决算数严重偏离预算数。
2、擅自扩大基本支出范围、为其他部门核销支出。
3、项目支出验收手续履行不到位。
4、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未做到专款专用。2022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租车费等。
5、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无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6、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严格。有开票单位和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7、资金支付的管理不严格。有白条列支。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8、未依法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高度认识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预算编制工作,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防止漏编预算收支项目。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合理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及项目支出的定量和定性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时,对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预算支出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财务审核,依法依规支付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汇报,已发放的资金依法依规收回。
3、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249.67万元,款项金额较大,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催收,确保资金安全;其他应付款余额1033.81万元,建议设立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核对应收应付款项,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及使用等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的不予报账付款;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审核,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杜绝白条列支。
6、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改变资金用途。
7、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法知识学习,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