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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2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2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16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3 有效期: 永久

湘远扬审字(2023)第11701

隆回县2022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隆回县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7号)要求,我们接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是由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隆回县融媒体中心、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负责实施。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县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包括统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公共文化事业产业及文化扶贫;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执法及安全生产;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县文化馆、图书馆、魏源故居、文化服务中心的免费开放工作;平台建设、设备购置、新媒体平台运维、高清节目引进;高山台站基础设施改造、机房搬迁;安全播出;乡村振兴;望云峰杂志订阅和二十大宣传活动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隆回县融媒体中心、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三个单位负责实施。其中:(1)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局机关办公室、政工股、产业股、市场股、旅游股、财务股、广电股、体育股、文化遗产股、文艺股。主要推动各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等文化、旅游相关职责。(2)隆回县融媒体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部、规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专题专栏部、事业发展部、技术传输部、总编室、新闻采访部。主要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向全县人民传播国际国内(含省内市内县内)时政要闻与社会新闻;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县广播、电视(含有线、无线、移动电视)、隆回新闻网(手机报)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音像、视频信息等节目的采集、编制、播发审核与传输监管;负责组织全县各类新闻媒体广告审查及相关经营;负责中央、省、市级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转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手机报与网络传媒事业、产业发展规划。

2.制度建设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考核单位按照《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6号)完善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按“逐项审批,集中支付”的要求,在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执行以下程序:根据完整合法的发票、合同及验收等原始凭证填写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国库办意见同意支付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拨付手续。

项目管理方面:为积极推进和完成项目,由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负责相应的项目实施,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并实行中期项目跟踪督查,通过实时监管每个项目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成并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为确保“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隆回县财政局、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通知》(隆财教指〔2022〕15号)文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人大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共安排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县委宣传部40万元,县融媒体中心100万元,县文旅广体局360万。隆回县2022年度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如下:

隆回县2022年度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年专项经费安排表

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小计

1

杂志订阅

10

10

2

宣传活动

30

30

3

媒体融合

27

27

4

乡村振兴

10

10

5

运行维护

27

27

6

基础设施改造

26

26

7

安全播出

10

10

8

文化事业

60

60

9

文化安全

40

40

10

文物工作

100

100

11

广电工作

10

10

12

旅游发展

60

60

13

文化产业工作

40

40

14

免费开放

50

50

合计

360

100

40

500

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支出总额460.92万元,其中: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支出320.92万元,隆回县融媒体中心支出100万元,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支出40万元。2022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隆回县2022年度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表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到位资金

2022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支出小计

1

杂志订阅

10

10

10

2

宣传活动

30

30

30

3

媒体融合

27

27

27

4

乡村振兴

10

10

10

5

运行维护

27

27

27

6

基础设施改造

26

26

26

7

安全播出

10

10

10

8

文化事业

60

60

60

9

文化安全

40

40

40

10

文物工作

100

100

100

11

广电工作

10

10

10

12

旅游发展

60

60

60

13

文化产业工作

40

25.14

25.14

14

免费开放

50

25.78

25.78

合计

500

320.92

100

40

460.92

现场评价单位资金使用情况:

(1)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化事业60万元主要用于文艺创作、文化交流、送戏下乡等;文化安全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市场整治工作等;文物工作10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文物普查、文物“四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工作经费等;广电工作10万元用于文化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溺水经费;旅游发展60万元主要用于全域旅游发展、旅游市场管理、平安景区创建、旅游宣传推广等;文化产业工作25.1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产业调查、旅游住宿单位普查等;免费开放工作25.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魏源图书馆、文化服务中心等开支。

(2)隆回县融媒体中心:媒体融合27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和高清片源费;乡村振兴10万元用于朝阳新村、双荊村、花路洲村乡振兴经费;运行维护27万元用于村村响运营维护经费、广电大厦物业管理和维护;基础设施改造26万元用于小沙江微波站基础设施改造、望云山传输中转站基础设施和备用电源;安全播出10万元用于安全播出经费。

资金结余情况: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92.18%(资金使用额度/资金计划额度*100%),专项资金结余39.08万元,其中(1)26.58万元为魏源图书馆维修工程款,该工程目前已完工,暂未进行审计,款项未付;(2)12.5万元为结余资金,2022年底已被隆回县财政局收回。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主要由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填写、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在数量指标上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需完成送戏下乡22场次、招商引资项目及各类产业调查3个、旅游品牌创建3个、非遗文物保护修缮工程9个;在质量、时效、成本和效益等方面指标上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应逐年提升,扩大隆回县非遗的影响力,推进隆回县旅游向优质旅游迈进。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结合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完成工作任务及资金使用情况综合分析,截至202212月,在数量指标上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圆满完成送戏下乡22场次、招商引资项目及各类产业调查3个、旅游品牌创建3个、非遗文物保护修缮工程9个在质量、时效、成本和效益等方面指标上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做到逐年提升,提高了隆回县的知名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7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文旅广体局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5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5月下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单位3个,资金总量500万元;本次实际现场评价项目实施点4个(魏源图书馆、滩头手工抄纸技艺传习所、福美祥年画作坊、滩头年画传习馆),据现场查看:①魏源图书馆在疫情期间免费开放丰富了当地居民的闲余生活,同时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消除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②滩头手工抄纸技艺传习所的建成,使游客对手工抄纸的形成有了深刻的了解,大力推进了手工抄纸技艺的传承与传播;③参观了滩头木板年画创新发展中心内展品,全面了解滩头年画制作技艺、代表作品和近年来年画创新发展方向;④滩头年画传习馆展现了年画的丰富历史,近年来出名的作品集,让游客对年画有了深刻的认知。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社会效益方面,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隆回县的知名度经调查(1)送戏下乡进社区、进校园,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文化大餐,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全年送戏下乡(进社区)共22场,观众达4.3万人;(2)“两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了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受群众好评。魏源图书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正常对外免费开放,尽量满足读者需求,2022年共接待读者达2.7万人次;文化馆的免费开放为广大文艺爱好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大家可以在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场所唱歌、跳舞、文学创作、器乐的排练、学习画画和录音,参加各种排练约0.8万人次。魏源故居免费接待游客2.8万余人次;(3)《早安隆回》爆火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再获全省绩效优秀奖,《山村的早晨多么美》入围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村晚兴盛振乡村》《花瑶挑花:挑出瑶乡振兴花》分别申报为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服务典型案例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典型案例。

2.经济效益方面,文化产业值增长。经调查隆回县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占比值占全市的29.89%,位列邵阳市第一。在文旅产业发展方面,大力推进文旅市场主体提速增量,带领系统工作专干齐心协力,合力攻坚,超额完成新增文旅企业530家。各类产业调查,促使文旅融合新发展。2022年隆回县旅游单位的床位数是15103余家,位列邵阳市第二。

3.项目实施效益明显,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一是旅游品牌创建,向家村牛天岭景区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聘请专家团队编制了《景观质量申报文本》,全面推进我县旅游向优质旅游迈进。二是旅游营销推介,以花瑶桃花、滩头年画为元素的文创旅游商品,实施旅游产业扶贫、积极开拓旅游市场。三是旅游重点项目,开拓旅游配套设施及水上乐园,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2年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3.76,评价等级为(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该指标分值12分,扣3.5分,得分8.5分。

原因:1、绩效目标未设置细化量化的指标,如:文化交流、送戏下乡演出经费25万元,未明确送戏下乡人数、天数、演出标准等,扣1分;2、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不一致,存在明细项目互相挤占的情况,如:2022年12月245#凭证“购买局机关政务窗口饮用水3948元”、2022年12月45#凭证“付局机关2022年12月24-2023年6月24日物业费32400元”;实际属于日常经费开支,扣1分;3、资金分配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如:申报“魏源故居管理所25万元”,实际2022年度关于魏源故居管理所的支出7730元,扣1.5分。

(二)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分值28分,扣5.55分,得分22.45分。

原因:1、项目执行脱离计划,变更未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如:县融媒体中心乡村振兴经费10万元”调整至“媒体深度融合采编设备购置”项目,只通过部门内部会议决定,未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县文体广电局“《文化隆回》期刊编辑印刷费10万元”调整至“文化交流”项目,只通过部门内部会议决定,未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扣2分;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如:县文旅广体局提供的自评报告中三个文旅项目建设,实际使用资金未从专项资金中拨付,扣1分;3、对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扣1分;4、未执行专款专用,存在挪用的情况,扣1分;5、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通过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指标支付明细表:资金支出率=460.91/500*100%=92.18%,得分7*92.18%=6.45分,扣0.55分。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目支出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40分,扣7.19分,得分32.81分。

原因:1、项目绩效目标未设置年度计划内预计完成的工作任务数,扣2分;2、质量达标情况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扣1分;3、产出时效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扣2分;4、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通过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指标支付明细表: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500-460.91)/500*100%=7.81%,扣2.19分。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20分,扣0分,得分2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大力拓展旅游市场,打造旅游品牌: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整合发展,增强主流媒体的影响力;通过推动我县媒体的播出覆盖,加强基层舆论阵地基础建设,增强舆论阵地的实力;通过重点品牌新闻节目打造,政府公告宣传,做大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资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翻阅县文广体局相关会计资料,发现资金分配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导致资金有结余。

2.明细项目支出未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存在专项资金被挤占、超支情况。

专项资金存在被挤占的情况。

专项资金存在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3.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脱离原申报计划。

项目执行脱离计划,变更未通过相关部门批复

4.项目支出监督管理未实施到位。

存在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监管。

六、有关建议

健全考评机制,强化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考评机制,改变“重分配,轻管理”倾向,建立政策控制、过程控制、效率控制监督机制,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各环节的监督。要科学合理地将程序性检查与针对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立体”审计监督体系,对于在专项资金使用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给予处理和处罚,对于不及时纠正的,财政等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核减部门预算等方式收回专项结余资金,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二)严格把控资金流向

对于超预算支出的情况,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视项目事前论证、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遵循《预算法》规定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严禁超额支出,挤占其他项目资金。

(三)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要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对领导及责任人的权责加以明确,并采取层层问责制,将具体工作细分到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对擅自变更、截留、挪用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相关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控力度

加强对项目资金跟踪监管力度,按照“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等行为,应及时纠正;对外拨资金及时索要资金使用计划及事后支付资料,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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