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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3〕028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小沙江镇旺溪村。
根据《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 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六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共批复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00.00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际收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 |
55.00 |
|
55.00 |
|
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 |
445.00 |
|
445.00 |
25.00 |
合计 |
500.00 |
|
500.00 |
25.00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产业道路建设 |
500.00 |
475.00 |
|
25.00 |
合计 |
500.00 |
475.00 |
|
25.00 |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500.00万元。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00.00万元,项目退回资金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50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7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95%。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实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资金结余 |
1 |
产业道路建设 |
500.00 |
475.00 |
25.00 |
小计 |
500.00 |
475.00 |
25.00 |
(二)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相关的财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总要求和规定程序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符合支出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工程进度使用,并建立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及时进行核算。建立了科学、合理、规范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且执行过程中,没有将项目资金用于不允许支出的事项。
四、项目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严格按照项目的总要求,明确了项目建设的目标责任,加强了项目管理,进行了定期检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共实施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500万元。产业道路建设,能提升村民出行便利,解决脱贫户出行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业生产收入;带动旅游产业收入,吸纳农村群众务工,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龙瑶幽谷内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景区道路全长6.53km,采用单向一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幅宽3.5m、4.5m、5.0m等路面以及安防、绿化、挡土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提升了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85户279人基础设施建设,能缓解景区内交通压力,规避交通拥堵,方便游客、群众出行,利于景区开发及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使景区增收600多万元,增加比例12.50%;吸纳农村群众务工人数101人,含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数12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人,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20人,含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数10人,提升当地村民劳务收入。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决算审计滞后
龙瑶幽谷内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景区道路全长6.53km,采用单向一车道二級公路标准,路幅宽3.5m炒砂路面以及安防、挡土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于2023年4月3日已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截至报告日,仍未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二)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龙瑶幽谷内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景区道路全长6.53km,采用单向一车道二級公路标准,路幅宽3.5m炒砂路面以及安防、挡土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乡村振兴拨付项目资金为50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475.00万元,其中2022年支付185.00万元,2023年支付290万元,结余25.00万元。
(三)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管护隐患
据现场施工图显示,施工人员未佩带安全护具,存在安全隐患,应提升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施工保护措施。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及时推进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项目完工后应按时进行项目竣工决算,核定该项目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审定该项目的最终金额,作为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经项目验收质量合格后,按时推进最终工程款结算。
(二)加强资金监管,提升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大对乡镇资金的监督力度,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和挪用等违规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规范资金的使用,促使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及时见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管护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中,都应该以自己尽可能做到的方式来保证施工安全,以减少施工中由于疏忽或者操作不当所带来的不必要事故。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