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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17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3 有效期: 永久

湘远扬审字(2023)第11706

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9号)要求,我们接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本次绩效考评资金实为1193.28万元,专项资金申报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住保中心、自来水公司、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隆回县各乡镇负责实施。资金主要用于隆回县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建设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区给水老旧管网改造资金补助,公共设施维护建设项目补助,城乡建设运行监管项目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人教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住房股、物业管理股、消防股、村镇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10个股室主要负责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本级专项资金管理〉通知》(隆政办函〔2013〕48号)文件要求,住建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户管理、政府采购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报账一是要履行《隆回县非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或《隆回县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签审程序:项目实施单位或业务股室填写审批表→项目归口业务分管局领导签字→局财务室审核项目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签审→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签审;二是要执行单位报账程序:《隆回县非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或《隆回县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签审完成→取得真实、合法、要素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单位经手人(或项目归口业务股室)签字→单位证明人签字(或项目归口业务分管局领导签字)→局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局长签字→局财务室审核付款

项目管理方面: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住建局制定了《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内部管理制度》和《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文件及时与各实施单位进行沟通衔接,按正规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其中公用设施维护建设项目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公开透明,采取建设、申报、验收的流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的实施运行。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22〕3号)和《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的通知》(隆建发〔2022〕53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县财政局2022年共安排资金1193.28万元。经查询预算执行系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隆回县财政局按资金计划表将各实施单位预算安排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经费安排表如下:

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经费安排表

金额:万元

序号

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单位

2021年度安排资金

2022年度安排资金

1

县城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建设管理

桃花社区工商银行旁污水管改造工程(社区项目)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0

2

朝阳市场内排水管网改造(社区项目)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6

3

市政设施维护项目工作经费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

4

遥感测绘(园林)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4.2

5

市政园林绿化抗旱补助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0

6

道路指示牌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0

7

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0

8

荷叶塘水库低洼改造工程缺口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3

9

方大公园免费开放增加补助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

10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经费

县住保中心

20

11

老庵堂棚改给水工程

县住保中心

28

12

城区给水老旧管网改造补助

自来水公司

30

13

公共设施维护建设项目补助

镇财政所

420

14

城乡建设运行监管项目

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住建局

143.67

15

县城易涝点改造项目

住建局

267.03

47.78

16

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共同缔造示范工作

住建局

10

17

房屋建筑普查系统数据更新

住建局

20

18

农村建发设计及图集制作

住建局

10

19

农村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图集制作

住建局

5

20

房地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

住建局

20

21

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及材料价格调查

住建局

5

22

工程招投标监管及平台建设运行

住建局

8

23

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技术服务费

住建局

29

24

县汽车总站交叉路人车分流方案

住建局

9

25

小计

383.03

810.25

合计金额

1193.28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现场查阅单位预算指标执行系统支付明细,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截止2023年6月20日,项目资金支出金额1085.23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隆回县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支出表   

金额:万元

序号

支出内容

指标额度

到位资金

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支出金额

1

县城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建设管理

120.8

120.8

68.77

2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8

48

30.83

3

城区给水老旧管网改造补助

30

30

30

4

公共设施维护建设项目补助

420

420

420

5

城乡建设运行监管项目

574.48

574.48

535.63

合计

1193.28

1193.28

1085.23

现场评价单位资金使用情况:

1)住建局:2022年1月25日收到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500万元2022年1月25日收到上年结转专项资金26万元,2022年1月25日收到预算结转专项资金27.23万元,2022年11月30日收到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600万元,2022年12月27日收到上年结转专项资金40.05万元,共计1193.28万元,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专项资金已支出1162.76万元,主要用于易捞点排水工程、富隆加油站工程款等,结余30.52万元。

2)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28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120.8万元,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专项资金已支出68.77万元,主要用于方大公园免费开放增加补助、遥感测绘等,结余52.03万元。

3)住保中心:2023年1月5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48万元,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专项资金已支出30.8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等,结余17.17万元。②2022年9月2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朝阳市场易涝点项目工程款87.85万元,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专项资金已支出79.52万元,结余8.33万元。

4)自来水公司:2022年12月23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30万元,根据现场查阅相关会计资料,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已全部支出。

5)桃花坪街道: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55万元(建设项目10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桃花坪街道办事处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1)35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双井社区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竹山塘社区基础设施建设7万元、花路洲村亮化工程5万元、文昌村6组修建保坎3万元,4个项目均完工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另5个建设项目(雨山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白窑山村亮化工程、长扶付亮化工程、南山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南塘村2、3组亮化工程)暂未完工,款项在村部暂未支出。(2)荣兴国际大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设计、监理等费用20万元由桃花坪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项目已完成,款项全部支付无结余。

6)荷香桥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4万元(建设项目4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荷香桥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1)14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桐木冲村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水口龙村19组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2个项目均完工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1个项目(白山村基础设施建设)暂未完工,款项在村部暂未支出。(2)城区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由荷香桥镇负责实施,项目已完工验收,款项全部支付无结余。

7)荷田乡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67万元(建设项目6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荷田乡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1)52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九佳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三合村基础设施建设16万元、荷田村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社江村亮化工程20万元项目均完工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1个项目(长兴村亮化工程)暂未完工,款项在村部暂未支付。(2)乡市政设施建设15万元由荷田乡镇负责实施,款项均已支付(用于隔离点改造开支11.68万元,3.32万元用于日常开支)。

8)罗洪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5万元(建设项目3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罗洪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25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1)巴油村5、6、10组硬化路面工程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已完工验收,款项已支付。(2)巴油村村部舞台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该项目现还在预算阶段,款项在村部暂未支付。(3)上罗洪村亮化工程5万元项目已完工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

9)高平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3万元(建设项目5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高平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23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1)大石村亮化工程5万元,项目已完工但暂未验收,款项在村部暂未支付。(2)泰龙村亮化工程5万元、白地新村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大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3个项目均已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3)小坳村下水道修建项目5万元,实际用于公路修建,款项已由村部支付。

10)岩口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2万元(建设项目5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岩口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1)12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新田村2组道路维修3万元项目已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剩余3个建设项目(黄金洞村黄金8组道路维修、龙水炼村道路维修、藕塘村基础设施建设)暂未完工,余9万元在村部未支出。(2)城区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由岩口镇负责实施,项目已完工验收,款项全部支付无结余。

11)滩头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3万元(建设项目5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滩头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23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1)双江村亮化工程3万元、玉屏村亮化工10万元、李家村亮化工程3万元、金凤村亮化工程2万元,4个项目均已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2)城东村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验收,款项在村部暂未支付。

12)横板桥镇:2023年1月12日收到住建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7万元(建设项目6个),根据现场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相关会计资料,横板桥镇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27万元已根据资金安排文件拨付到相应村部。其中:(1)南扇村道路维修5万元、麻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2个项目均已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款项已由村部支付。(2)双龙铺村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南扇村亮化工程10万元、羊楼村亮化工程3万元、罗子团村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4个项目均未完工,款项在村部暂未支付。

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上述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1193.28万元已全部到位,实际使用1185.23万元,结余108.05万元,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90.95%(资金使用额度/资金计划额度*100%),由于资金拨付的时间较晚,导致结余资金大部分为未付的工程款。

4.项目验收情况

各实施单位在项目完工后,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合同或设计要求,并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对照现场情况进行一一审核,对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进行签字确认。综合现场评价情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施工验收。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实施单位未设置城市配套费绩效目标。2022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维护和管理,使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提高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产出和绩效情况结合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完成情况综合分析如下:2022年县城怡然花园等18个老旧小区改造和老庵堂改给水工程相继完成,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居民住房安全保障,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方大公园免费开放;维护改造乡镇公共设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9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和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6月上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6月下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28个,资金总量1193.28万元;本次实际现场评价项目实施单位12个(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住建局、1个街道、7个乡镇),资金总量1008.76万元,符合《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现场评价“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0%和资金总额40%”的规定。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项目的实施,提高配套设施建设能力,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供优质保障,解决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改善百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如下:

1、解决了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绩效评价期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等形式随机对居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访问,调查结果满意度较高,获得居民的好评。

2、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乡镇亮化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难题,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缓解了当地居民就业问题。

3、形成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配套项目建设工程是隆回县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一项长期任务,对促进隆回县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2年城市配套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3.15,评价等级为“良”(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该指标分值12分,扣1分,得分11分。

原因:1、未提供绩效目标申报表,扣1分。

(二)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分值28分,扣4分,得分24分。

原因:1、部分乡镇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完成后未及时验收,扣1分(如岩口镇黄金洞村、龙水炼村、藕塘村均已完工未验收;高平镇大石村已完工未验收);2、未设独立核算科目(住保中心),扣1分;3、未对拨付下属单位的资金进行监管,扣1分;4、实施单位有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扣1分;5、截止到2023年6月15日,通过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指标支付明细表: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资金支出率=1085.23/1193.28*100%=90.95%,因财政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故此项不扣分。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目支出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40分,扣7.85分,得分32.15分。

原因:1、参考(隆财建【2022】53号)和(隆财建【2022】3号)资金安排情况、综合现场评价情况,项目实施单位5个: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完成数70%,住保中心和自来水工作完成率100%,乡镇工作完成数60%,住建局工作完成率30%。算数平均法计算:(70%+100%+100%+60%+30%)/5=72%,扣2.8分;2、按照资金安排表列示的项目个数,项目实施单位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未验收情况。综合现场评价情况,8个乡镇计划项目个数43个,完成项目31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项目27个,质量达标率=27/31*100%=87%,扣1.3分;3、综合现场评价情况,8个乡镇计划项目个数43个,完成项目31个,产出时效=31/43*100%=72%,扣2.8分;4、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通过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指标支付明细表: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1193.28-1085.23)/1193.28*100%=9.05%,扣0.95分。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20分,扣4分,得分16分。

原因:1、经济效益未设置对应指标,扣2分;2、社会效益未设置对应指标,扣2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因地制宜,因时施策。项目实施单位深入了解了群众的需求,摸清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情况,结合了当下相关政策,根据每个问题的实际情况均拿出了管用有效的具体措施,使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提高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

2.实施项目覆盖范围广,针对性强对乡镇的公共设施维护建设补助项目明确到具体的组村,共包括2个街道办及20个乡镇,涵盖到排水设施建设、产业道路建设、路灯建设、自来水引水工程、排污管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促进了城市繁荣发展、改善了社会环境治理,推动隆回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未能通过具体的分解目标来反映项目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产生的效益。

2.账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未设置专账进行核算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设置专账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改造专项资金”进行核算,不易按资金预算项目归集,导致现场评价时,无法通过核查账簿直接取得本专项资金的支出数据。

3.资金使用欠规范,未能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

一是未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二是由于资金的到位时间较晚,导致专项资金存被挤占情况。

    4.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项目完工未及时进行验收。

5.项目支出监督管理未实施到位

存在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监管的情况。

六、有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明确项目目标内容,设置指向明确、可量化的支出范畴

   严格按项目资金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对申报的目标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合理可行的目标内容与之相互匹配,目标内容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并以定量表述为主,设定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财务核算基础工作,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建议强化账务处理,严格按专项资金分类设置专账,充分发挥账务系统“记账、过账、审核”不同岗位的权限,审核岗位要严把支出凭证对应事项归类关口,以便准确了解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确保财务核算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预算资金途径拨付资金,把控资金来源关口,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专用的要求,在项目资金拨付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避免资金拆借、挤占、挪用的情况。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资金实施计划,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1、对已做计划未支付的款项,及时履行验收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拨付流程;2、安排专人与资金管理部门对接,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款项,保证项目顺利运行;3、及时与单位各部门沟通,事前充分论证,科学制定资金安排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控力度

加强对项目资金跟踪监管力度,按照“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用途使用资金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对外拨资金及时索要资金使用计划及事后支付资料,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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