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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8月对隆回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运输局”)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现有干部职工19人,前身为县人委交通科,成立于1954年9月,1961年11月改称县交通局,2010年10月改为县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运政和安全监督管理股、计划统计股(交通战备办)、工程股(农村公路办)7个内设股室。下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水运服务中心、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县五拜通限检测站、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等7个二级机构。
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 号)、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 11 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 号)、《关于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申请乡村振兴项目资金640.00万元,其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金旺桥修建项目,安排600.00万元用于各乡镇农村道路防护栏建设项目。
(三)绩效目标
1.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A1标段
完成公路安防建设项目A1标(C131、C137、C498、C501、C502、C732、C116、C167、C176、C000、Y053、Y051、C051)等13条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共计42.369公里。解决脱贫户513户1966人口安全出行,改善出行条件。
2.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A2标段
完成隆回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第一批)A2标(C220、C702、C324、C327、C919、C328、C346、C348、C254、C256、C392、C393、C395、C396、C533、C000章几塘、Y013)等17条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里程51.364公里。解决脱贫户261户988人口安全出行,改善出行条件。
3.金旺桥新建
新建金旺桥长67.08米,宽6.5米,解决脱贫户120户526人口安全出行,改善出行条件。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度交通运输局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640.00万元。
截至现场评价日,交通运输局已使用资金64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隆委乡振组字〔2021〕13号)文件中关于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列支项目管理费、招待费、奖金、福利等情况。严禁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乡村振兴资金;对乡村振兴项目做到了“一项目一台账”,“一项目一公开”,县交通运输局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情况不定期实施监督。
三、主要项目实施过程
交通运输局内部负责道路维护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实施工程招投标制。经隆回县交通运输局批复,交通运输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将荷田乡、桃花坪街道办事处、花门街道办事处、三阁司镇、荷香桥镇、七江镇、北山镇、西洋江镇、罗洪镇、羊古坳镇、麻塘山乡、司门前镇的防护栏建设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投标。
(2)实施工程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各标段工程建设情况实施监理,实时把控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
(3)实行项目合同制。经招投标确定的各个承包单位,全部实行合同制,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的结算、付款方式、纠纷处理等都依据合同执行。
(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完工后,由实施单位向交通运输局递交验收申请,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对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程,由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5)实行项目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村内工程由项目村负责,跨村工程设施由受益村共同负责,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A1标段
项目实施后,完成公路安防建设项目A1标(C131、C137、C498、C501、C502、C732、C116、C167、C176、C000、Y053、Y051、C051)等13条线路安全防护设施共计42.369公里的建设。解决了脱贫户513户1966人口安全出行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对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A2标段
项目实施后,完成了隆回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第一批)A2标(C220、C702、C324、C327、C919、C328、C346、C348、C254、C256、C392、C393、C395、C396、C533、C000章几塘、Y013)等17条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共计51.364公里的建设。解决了脱贫户261户988人口安全出行问题,改善了出行条件。
(三)金旺桥新建
新建金旺桥长67.08米,宽6.5米,解决了脱贫户120户526人口安全出行问题,改善了人民群众出行条件,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验收欠规范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项目验收不规范情况,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项目A1、A2标段项目完工后,仅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了《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未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项目进度存在延期
经现场查看发现,部分项目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工。如:金旺桥新建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合同,项目工期计划为10个月,即应于2022年10月19日前完工,实际交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延期约3个月。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项目竣工过程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个方面,包括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招标过程,到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严格把控。此外,对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验收的持续监督与跟进,以及审批流程的严格执行,都是确保项目从立项到完工整个过程合规、准确和及时的关键要素。
2.做好项目进度及时跟进工作
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落实责任,对在建项目进度缓慢,逐个落实到人,严格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验收。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制度执行、项目产出等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实施、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6.62分,评价等次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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