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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3〕020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北山镇2022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北山镇。
根据《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 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六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共批复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96.01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0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际收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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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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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 |
101.76 |
|
101.76 |
|
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 |
224.25 |
|
224.25 |
|
合计 |
496.01 |
|
496.01 |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产业道路建设 |
232.59 |
23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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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发展项目 |
50.00 |
50.00 |
|
|
农田水利项目 |
147.90 |
147.90 |
|
|
人居环境整治 |
65.52 |
6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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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96.01 |
49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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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496.01万元。北山镇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96.01万元,项目退回资金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496.0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96.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实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资金结余 |
1 |
产业道路建设 |
232.59 |
232.59 |
|
2 |
产业发展项目 |
50.00 |
50.00 |
|
3 |
农田水利项目 |
147.90 |
147.90 |
|
4 |
人居环境整治 |
65.52 |
65.52 |
|
小计 |
496.01 |
496.01 |
|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完善乡村振兴项目监管体系,由项目所在村委会为主实施的项目,村支两委是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和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所在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脱贫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四、项目实施情况
北山镇项目组织规范,项目招投标、发包、竣工验收、公示公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县主管单位及村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一)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北山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产业道路项目7个,实施项目资金232.59万元。产业道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及方便其生产生活,正所谓“要先富,先修路”在某些程度上能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更易销售农产品或发展乡村旅游。
(二)农田水利项目
北山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农田水利项目10个,实施项目资金147.9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改善了水田的灌溉,解决了部分农户的农业用水等问题,能够更好使人们通过农业增收,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农业成本,通过使农民增收,提高其生活水平,共同促进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更好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北山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个,实施项目资金65.52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能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游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四)产业发展项目
北山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共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个,实施项目资金50万元,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可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脱贫户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文化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产业道路项目解决4个村社区的村民安全出行、生产生活、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等问题,新建道路硬化3.03公里,新建桥梁一座,解决脱贫户455户1582人安全出行问题,节约出行成本,增加农业收入;新修机耕道2.73公里,解决脱贫户83户275人安全出行及生产生活问题。
(二)农田水利项目
农田水利项目修建、拆除底板重建水渠5.717公里,拦水坝2座,山塘清淤、维修加固4口,电排机房设备维修一套,电排出水管130米,砌石墙91m,修建堡坎545立方米,修建河坝1座,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150公斤,改善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生产条件,改善脱贫户355户1013人和两个村民小组农业生产,消防蓄水条件。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村级保洁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91人,带动脱贫人口63人就业,人均增加收入0.72万元,提高全镇村、社区环境卫生水平,实现脱贫人口家门口就业。
(四)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为村级集体经济奖补项目,可惠及脱贫户和监测户113户306人,村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年。
六、存在的问题
(一)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工程承包合同进度款支付约定为:按工程进度结算,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按合同总造价的40%支付进度款;完成工程进度80%以上,按合同总造价的60%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按合同总造价的70%支付进度款;经查看支付资料,部分项目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1. 大院村道路硬化、架桥项目,于2022年4月29日支付进度款23万元,支付比例为69.27%,据进度款支付审批表显示,未估算项目累计已完成工程量造价,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2. 大院村水渠硬化项目,于2022年4月29日支付进度款13万元,支付比例为76.47%,据进度款支付审批表显示,未估算项目累计已完成工程量造价,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3. 北山居委会北山1、2组电排出水管更、水渠挖开翻新硬化、报谷领山塘清淤及硬化项目,于2022年6月12日支付12万元,支付比例为47%,据进度款支付审批表显示,未估算项目累计已完成工程量造价,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4. 北山居委会北山5组马塘山塘砌石墙项目,于2022年6月12日支付2万元,支付比例为44%,据进度款支付审批表显示,未估算项目累计已完成工程量造价,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公示公告制度执行欠规范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2021〕13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在项目所在地公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北山居委会北山4组宣杨亭山塘清淤及硬化长145米,厚10公分;水渠清淤450米规格45*45厘米项目,施工方公示显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4月17日至4月27日,其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公示期未满即签订合同。
(三)项目资料归档欠规范
1. 大伍村大伍1.2组梽木山塘坝改造、石山边水圳维修、大伍3-6组水圳维修、大竹5、6组水圳维修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记载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进度款支付审批表的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审批表记载完工进度50%,申请拨付5万元;北山镇大伍社区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竣工现场验收及资金拨付审批表中记载动工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资料填制及归档欠规范。
2. 新屋村坝上桥长23.84米、宽6.5米项目,北山镇新屋村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竣工现场验收及资金拨付审批表中记载动工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北山镇乡村振兴项目进度款支付审批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资料填制及归档欠规范。
(四)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管护隐患
承包合同中约定,各村劳务公司需为参建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从施工中图片观察到,部分项目施工人员并未佩带安全护具,安全管护存在隐患。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资金监管,提升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大对乡镇资金的监督力度,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和挪用等违规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规范资金的使用,促使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及时见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效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乡镇及行政村应严格执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对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各类项目及资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保障社会知情权,促进社会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加强项目档案资料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信息的收集,全面与真实地反映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点,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项目存在档案资料缺失及填制不规范的情形,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以及项目资料变更后未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建议依据装订目录清单,逐项核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装订为项目档案资料册。
(四)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管护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中,都应该以自己尽可能做到的方式来保证施工安全,以减少施工中由于疏忽或者操作不当所带来的不必要事故。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北山镇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5.7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