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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2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2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17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3 有效期: 永久

湘远扬审字(2023)第11782

隆回县2022年旅游产业引导

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2号)要求,我们接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旅游产业项目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是由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申报。资金主要用于总规修编、修建性规划编制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制定(含总规重新修编、评审、报批);现有基础设施维护,包括自来水厂、游步道、公厕、河道整治、自建停车场、绿化设施等维修与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修补、管理);村民建房奖补及公路沿线房屋包装(崇木凼景区、旺溪回家湾消防设施);景区资源保护管理、生态修复;梯田整理、界碑界址(界碑界址勘察设计);消防安全经费、景区标志标牌,AAAAA景区创建(维护更换,景区深林防火);房租及物业管理、维护费;平安景区创建、宣传、学习培训费;花瑶传统文化保护、纪念活动经费;景区经营规范管理;景区保洁、执法工作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是2009年12月成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隆回县人民政府管理。管理处内设办公室(加挂法规科牌子)、经营科和规划建设科三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 12人。管理处主要职费是:“贯彻执行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依法制定风景名胜区各项管理制度,经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风景名胜区行政处罚权;负责实施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用地的监督执法;负责管理和维护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制度建设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为加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虎形山花瑶风景管理处特制定《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县财政正式下达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编制详细的经费使用方案,经管理处班子会议审核批准以后报财务备案;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超出立项批准时的范围,如因特殊原因,需新增项目、变更、改变资金等用途时,必须上报管理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经管理处领导批准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预算。

  项目管理方面:单位未单独制定相关的项目实施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组织实施分为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两个阶段,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工作,单位在项目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了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隆政发〔2017〕13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管理的通知》(隆办字〔2018〕46号)的要求依规依程序管理,但未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无完整的项目实施日常监管记录。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旅游产业发展(花瑶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建指〔2022〕14号)文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人大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共安排专项经费600万元,经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查询,预算资金已全部到位。隆回县2022年度旅游产业发展(花瑶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如下:

隆回县旅游产业发展(花瑶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金额:万元

序号

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内容

安排资金

备注

1

景区规划编制制度建设

总规修编、修建性规划编制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制定

100

含总规重新修编、评审、报批

2

景区自然资源保护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现有基础设施维护:包括自来水厂、游步道、公厕、河道整治、自建停车场、绿化设施等维修与管理;

150

设备设施维护、修补、管理

村民建房奖补及公路沿线房屋包装

100

崇木凼景区、旺溪回家湾消防设施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生态修复;梯田整理、界碑界址;

60

界碑界址勘察设计,生态修复,梯田整理

消防安全经费、景区标志标牌,AAAAA景区创建

40

维护更换,景区深林防火

3

花瑶传统文化保护景区执法

房租及物业管理、维护费10万元;

平安景区创建、宣传、学习培训费30万元;

花瑶传统文化保护、纪念活动经费40万元;

景区经营规范管理30万元;

景区保洁、执法工作经费40万元

150

小计

600

资金使用情况:因账务处理欠规范,单位账面无法正确反映项目资金上年度结余情况。根据预算执行系统核查情况,截至2023年5月31日,专项资金支出总额319.69万元,其中:1)景区自然资源保护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支出221.51万元;2)花瑶传统文化保护景区执法支出98.18万元。2022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隆回县旅游产业发展(花瑶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资金支出表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内容

指标额度

到位资金

2022年度支出金额

截止2023年5月31日支出金额

现场核实情况

1

景区规划编制制度建设

总规修编、修建性规划编制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制定

100

100

0

0

总规修编制度正在审核中

2

景区自然资源保护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现有基础设施维护:包括自来水厂、游步道、公厕、河道整治、自建停车场、绿化设施等维修与管理;

150

150

57.93

163.58

根据预算指标执行情况统计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情况:
1.白银村示范院落建设10万元;
2.茅坳村环境整治及道路改造11.93万元;
3.崇木凼景区公厕改造30万元;
4.芒旺公路监理费用、自来水管改迁、沿线桥梁加宽等费用50.45万元;
5.支付景区村民建纯木房奖补金21.6万元、景区管理及学习培训费9.72万元;
6.大托停车场监理费及安置区过渡安置费13.18万元;
7.崇木凼景区公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质保金以及室外消防工程质保金18.08万元;
8.旺溪弃土场、黄湾村部沿线电力杆线迁移5.96万元;
9.游客中心中心连接线公路、安置区立面改造31.59万元;

10.虎形山瑶族乡中心学校花瑶文化进课堂8万元;

11.川龙边村双季稻办点经费2万元;

12.暂借担保服务费9万元

村民建房奖补及公路沿线房屋包装

100

100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生态修复;梯田整理、界碑界址;

60

60

消防安全经费、景区标志标牌,AAAAA景区创建

40

40

3

花瑶传统文化保护景区执法

房租及物业管理、维护费10万元;

150

150

27

71.18

1.旺溪村部建设资金20万元;
2.茅坳村环境整治5万元;
3.大托村环境卫生整治2万元;
4.大托停车场和安置新区咨询服务和评估费5.6万元;

5.芒旺公路沿线杆线迁移、土方开挖测绘等费用3.14万元;

6.管理工作经费15.92万元;

7.花瑶古寨牌楼附属设施设计、可研编制、预算编制等费用5.81万元;

8.云上花瑶商标注册预付款25万元;

9.花瑶投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费1.6万元;

10.宣传费用6.47万元;

11.景区村民建房奖补金1.2万元;

12.游客中心维修加固招标代理费以及设计费3.09万元、安保和保洁费0.9万元

13.法律顾问费2万元、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0.45万元

平安景区创建、宣传、学习培训费30万元;

花瑶传统文化保护、纪念活动经费40万元;

景区经营规范管理30万元;

景区保洁、执法工作经费40万元

合计

600

600

319.69

备注:根据账面核算情况无法区分细化支出金额,以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系统数据列示。

4.项目验收情况

由虎形山花瑶风景管理处牵头组织,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成立验收小组,2022年12月对大托生态停车场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实施较规范,目前已投入使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实施单位未设置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目标。2022年工作任务:以“三宜三融三区”新隆回建设为指导,以“锦绣潇湘-云上花瑶”为品牌,对接沪昆高铁沿线城市,长三角城市和云贵地区客源市场,打造国内外知名山地度假旅游目的地。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产出和绩效情况结合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综合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对景区资源保护,规范村民建房,保护传统村落不被破坏,完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2022年度隆回县景区游客接待量高达60.5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2亿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2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和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5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5月下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6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1个,资金总量600万元;本次实际现场评价项目实施点6个(大托生态停车场、崇木凼村落、崇木凼林路和公厕改造、芒旺公路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白水洞村游步道)。通过现场查看:1)芒旺公路沿线(桥梁、挡土墙)、大托停车场、白水洞村游步道等项目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使得景区公路沿线更加整洁美观,交通更加便利顺畅,景区环境更加优美有序;2)崇木凼村落基础建设包含村落居民房屋喷漆、公厕改造、林路改造等项目,其中:①村落居民房屋喷漆已完成,村落焕然一新;②公厕改造2座已竣工验收,但因旅游淡季,有1座厕所现场查看时堆积杂物,暂时无法使用;③景区林路总投资86万元[省林业厅下拨20万元、市旅游局奖补10万元、村自筹资金6万元、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拨款50万元(此资金来源为其他专项资金)],建设1500米,目前已完工80%,预计2023年7月30日完工。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效益方面,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景区交通更为便利、景区环境更为优美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把旅游景点聚点成线,连线成环,景区面貌焕然一新,方便景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会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为景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基本条件。

2.经济效益方面,随着项目建设不断增多,旅游人数持续增长,旅游收入逐年增加:溆浦高铁南站至花瑶景区索道完成了主要设备安装,2023年5月试运行;雪峰山大花瑶公司通过近5年的精心打造,已初步形成了北斗峰山地休闲运动公园、太马山康养度假区、花瑶度假小镇、崇木凼传统村落和旺溪瀑布等五大旅游板块一起组成高山台地度假旅游区。2022年公司接待游客约6.5万人次,实现营收 464 万元,其中旺溪景区门票收入96 万元,《花瑶喜实》门票收入91 万元,客房收入127 万元,游客中心餐饮收入 150 万元。

3.可持续性影响方面,项目的实施扩大就业平台,促进农民再就业: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主要潜力还在第三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和支柱,旅游业这一“朝阳产业”已成为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的一条主要渠道。在拉动有效需求、推动结构调整、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别是在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具有行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就业领域宽、就业方式灵活等显著特点,隆回县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旅游优势,进一步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2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6.22,评价等级为较差(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该指标分值12分,扣2.5分,得分9.5分。

原因:1、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存在差异,扣1分;2、资金分配与项目实施单位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偏差扣1.5分。

(二)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分值28分,扣12.28分,得分15.72分。

原因:1、虽提供现场勘察图片,但未有完整的日常监管记录,扣1分;2、项目实施执行不到位,扣1分;3、未设独立核算科目,扣1分;4、存在对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监管扣1分;5、资金使用情况未见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扣1分;6、项目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扣1分;7、存在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扣3分;8、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通过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指标支付明细表: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319.69/600*100%=53.28%,得分7*53.28%=3.72分,扣3.28分。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目支出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40分,扣8分,得分32分。

原因:1、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2、质量达标情况:结合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3、产出时效:结合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4、产出成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扣5分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20分,扣1分,得分19分。

原因:1、专项资金未支付到位,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扣1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多举措助推旅游产业发展,做旺旅游市场:一是大力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通过旅游产业项目投资,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带动旅游消费升级,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实现质的飞跃。二是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紧急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打造出属于隆回县特色旅游品牌,培育出新型旅游热点。三是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1.未编制绩效目标、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未完全一致

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资金计划安排表各列支项目预算内容无具体业务事项,未能对项目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量化;②预算内容与实际支出内容存在差异。

2.财务处理欠规范

①未在专项资金账中设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核算明细项目,支出业务账务处理比较零乱,不能按资金预算项目归集。导致现场评价时,无法通过核查账簿直接取得本专项资金的支出数据(此问题在连续三年的现场评价时均存在且未改正);项目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如:川龙边村双季稻办点经费2万元、暂借担保服务费9万元等从专项资金支出。

      3.专项资金使用未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项目结余资金量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现场翻阅相关会计资料,查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结余280.31万元,据现场工作人员了解,该资金属于部分建设项目的工程款,因项目未完工,造成专项资金结余。

4.项目支出监督管理未实施到位

存在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及监管。

六、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合理设置旅游专项资金年初绩效目标,严格按资金用途将产出数量、质量目标全部细化至三级指标。项目立项时,参照已完善的绩效目标体系,根据项目计划完成内容和预算安排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并赋予合适的指标值,如设置建设项目开工率完工率、游客人次、旅游收入、游客投诉次数(或投诉率)等指标,反映景区预期效益。按照省、部、县有关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

建议项目单位每年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高质量报告,对本年度专项资金成效进行总结,发掘经验、寻找不足。

(二)加强财务管理

建议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学习会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会计人员管理规定,设置专职会计岗位;进行会计核算时,按项目、按年度细化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核算内容。

(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

预算部门要切实加快对部门提交用款计划的审核效率,及时办理。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要特事特办,随报随拨,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并要会同主管部门跟踪后续执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早形成实际支出。

(四)严格把控资金流向

加强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制定一整套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体系,使各个环节的不安全因素均得到可控。在前期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分科目,中期拨付时加强审查,事后加强检查。财政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临时检查,做到抽样检查、重点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相结合。同时,要逐步完善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及有效。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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