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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审字(2023)
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系统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7号)要求和布署安排,对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工作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价以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工作组通过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核查询问等方式,经客观描述和和定性分析得出评价结果。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为隆回县乡镇一级的教育管理机构,位于隆回县滩头镇果胜路61号,主管部门:隆回县教育局。单位经费来源:全额拨款,法定代表人:胡红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524445909583D。单位内设科室7个,分别为:学校党支部、行政组、总务后勤组、教学处、政教处、团支部、少先队);下属预算单位9个,分别为: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本级(含公立幼儿园)及滩头镇中学、滩头镇中心小学(含塘冲小学)、苏塘完小(含白居小学、排上小学)、栗山完小(含三塘小学)、双江完小(花园小学)、塘市完小(含柏水小学)、三溪完小(含高峰小学)、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
人员情况:根据隆回县编办文件(隆编办发【2022】36号),滩头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编制人员441人,年末实际人数399人(其中在编教师381人,特岗教师18人),年末中小学学生总人数为6631人,小学生人数为4194人,中学生人数为2437人,年末实有遗属补助人数70人。
主要职能:1、为教育教学提供管理保障;2、教育教学管理;3、提供中小学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4、中小学学历教育。
2022年度整体绩效目标:1、在各级部门领导下,承担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育行政管理事务,为中小学提供管理保障;2、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义务教育稳步、健康运行。
整体评价概况: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预算申报、决算编制的基础数据按中心学校本级及下属各学校实际情况汇总公开,本次评价事项除非公共部分指标(现场选点3所学校进行评价:滩头镇中学,以下简称“镇中”;滩头镇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以下简称“三面学校”;滩头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镇小”)及个别事项说明外,均为汇总情况评价。
(二)部门年度预算情况、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2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年度预算收入8,99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0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万元。预算支出8,996.2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254.2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3,947.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57.45万元、津贴补贴251.35万元、绩效工资919.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7.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4万元、住房公积金343.16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8万元;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36.1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04.95万元、培训费31.1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652.00万元,主要包括:保教保育费90万元、代课金60万元、公用经费650万元、基础教育发展专项10万元、教师陪餐及工友工资补助79万元、教育费附加50万元、教育专项20万元、教育综合发展专项15万元、青少年宫补助5万元、人才津贴400万元、特岗经费112万元、校园建设专项2000万元、校园足球3万元、学生营养改善资金850万元、学生资助370万元、中心学校公用经费8万元。
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已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总收入决算数7,897.9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的6,594.93万元增加1,302.99万元,增长19.76%。总支出共计7,897.92万元,比上年的7,244.17万元增加653.75万元,增长9.02%。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4 号》第五项“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2021〕5 号)规定,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相关单位年末不再进行上述账务处理。”的要求,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年末结余和结转数为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预算数8,996.25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8,253.63万元(预算执行系统到位资金指标),预算执行数7,897.92万元(决算报表支出数据),预算执行率95.69%,决算报表已在政府门户网公开。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未编制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决算报表反映的支出数为0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用途、范围
基本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经费基本支出7,469.36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5,338.31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594.58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9.60万元,4资本性支出115.20万元。
2.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依法成立了内控制度领导小组,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会审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明确各事项操作流程,成立了财务廉政会审小组,对公务租车及公务接待、师生教育教学活动支出、出差费、成批办公用品的采购或大宗物资的采购、原始凭证的报账要求 、报账程序、相关财务纪律等做出了明确要求,资金的支付事项财务审批流程如下:会计岗对本级及各学校业务事项相关凭证进行初审→中心学校财务审批人审核→中心校校长审核→中心学校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廉政小组会审后报账。
3.“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预算情况和执行情况
(1)预算情况。“三公”经费2022年预算总额0万元,上年预算为0万元,预算配置变动率0。“‘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2022预算总额31.15万元,均为培训费支出,2021年度预算总额12.4万元(2021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预算配置变动率151.21%。
(2)执行情况。2022年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07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的0.08万元(决算数)减少12.5%。“‘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实际支出2.27万元,支出变动率较上年的12.44万元(决算数)减少81.75%。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上年预算 |
本年预算 |
上年决算 |
本年实际 |
预算变动率 |
支出变动率 |
1 |
公务接待费 |
|
|
0.08 |
0.07 |
0.00% |
-12.50% |
2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
|
|
|
0 |
|
3 |
培训费 |
12.4 |
31.15 |
10.66 |
1.19 |
151.21% |
-88.84% |
4 |
会议费 |
|
|
1.7 |
1.01 |
0.00% |
-40.59% |
|
合计 |
12.4 |
31.15 |
12.44 |
2.27 |
151.21% |
-81.75% |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用途、范围。根据2022年决算报表,2022年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项目支出428.56万元,为单位完成有关基本建设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下属学校维修改造、教学楼加层改造、挡土墙等附属工程相关建设支出。
2.项目支出管理情况。单位制定有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支出参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重大开支审批事项进行审批。项目支出来源主要为主管部门下拨经费,大额支出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流程如下:先由下属学校向中心学校申请,经审核后向主管部门(教育局或项目指挥部)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计划再实施;实施过程中,由供应商向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事项进行批复后下拨资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履行内部程序后拨付对应项目款项。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账面资产总额4,755.10万元,项目构成为:流动资产859.63万元,包括货币资金3.00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856.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08%;非流动资产3,895.47万元,为固定资产净值金额(固定资产原值6,030.57万元,累计折旧2,468.7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1.92%,主要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家具用具类资产。
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本级及下属学校分别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中心学校本级对资产管理事项明确职责范畴,包括五个方面:固定资产范围、分类、作价;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验收;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变动及处置;固定资产管理奖惩规定。下属学校就资产管理的责任、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财产入库、公物借用与偿还、消耗物品、资产核销、赔偿等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应对措施。中心学校所有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每月对资产情况进行上报,按照资产清理的各项结果,分门别类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购置固定资产按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确保资产合理配备。结合近期财政部门国有资产清查重点核查情况,中心学校待处置固定资产原值5,039,363.00元(确认待处置资产损失原值1,331,638.00元,房屋建筑物类闲置、已拆除但未核销原值3,707,725.00元),固定资产利用率91.64%。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隆回县财政局拟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下发了《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系统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7号),并委托我所对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进行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10月中旬,我所成立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完成现场评价,并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实地查看工作,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2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资料。
(三)核对查看:我们根据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提供的资产管理办法及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查看。
(四)现场评价:本次被评价对象为滩头镇中心学校及下属学校,现场评价选点学校3所(3所学校学生、教师人数超总数三分之二),抽查的项目个数和资金量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0%和资金总额的40%。
(五)归纳汇总:对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根据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结合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分析、整理。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的评价标准,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评价,隆回县滩头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0分(公共部分25.1分+非公共部分实际得分91.5*60%),评价等级为“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结合中心学校产出和效益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2022年度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师生竞赛获奖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如:(1)滩头镇中学2022年度《格式化导学》数学学习小组成果活动竞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在隆回县中小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中荣获独舞组一等奖和二等奖;在隆回县初中生篮球比赛中荣获第一名,在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初中男子组三级跳远项目第四名,男子铅球项目第一名,女子跳远第二名,女子三级跳第一名。(2)滩头镇中心小学:课题《农村小学语文古诗词吟诵教学探究与实践》顺利结题,并获省成果二等奖;幼小衔接工作突出,挂牌省级幼小衔接示范校;省教育厅“我是接班人”活动来校拍摄,获社会好评;三月份学雷锋活动获市级优秀先进集体;刘亚男老师、李丽老师参加县教学比武,均获一等奖;李丽莎等6位教师获省级一、二等奖,刘茜等10位教师获市级一、二等奖,刘梦等30位教师获县级论文一等奖;邓红华、阳恬等30位教师手写教案评比获县级优秀教案一、二等奖;刘亚男、李丽等5位教师获常规优秀个人奖;少先队工作获县级优秀少先队集体;刘梦、刘聪、李丽莎作业设计获市级二等奖等。
2、质量指标:中心学校管理制度完善,监管、监控较全面,下属学校教学理念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全年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如:滩头中学加强教学研究,强化质量意识,多次召开教研组会议,积极开展贯彻听课评课制度;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在教师队伍培养上要把敬业精神和“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责任感培养放在第一位,科学落实教师奖励和评价制度,整合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特别重视人文关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镇中心小学通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学校领导、教师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文明执教,优质服务于学生。
1、成本指标:2022年度教育办学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经费主要用来改善下属学校办学条件,但全年“三公”经费同比变动率下降。
2、时效指标:中心学校本级积极落实“上传下达”职责,做好教育部门与下属学校沟通的桥梁工作,及时落实上级部门工作任务,各项资金到位情况及时。
(二)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入学巩固率、学校教学质量同比略有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年未发生学校学生违法犯罪事故及师德师风因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事故。
3、生态效益指标:2022年学校学生养成教育成效显著,各学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让垃圾分类成为校风、班风新时尚。
4、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心学校为滩头镇教育教学发展提供长期健康运转的驱动力 ,让各学校在科学、有效的轨道上持续发展、不断创新。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向现场评价3所学校相关人员(教师、家长、学生)发送线上调查问卷1282份,满意度较低,经分析计算,满意度未达95%,仅91%。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部分指标体系反映的问题:
1、单位绩效目标设定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较笼统,未设置相应的定量指标,与预算资金匹配度较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仅设置定性指标,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对应的绩效目标,缺乏可衡量性。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度培训费预算变动率较大。二是重点支出安排率偏低。三是公用经费控制率超100%,决算报表实际支出公用经费709.78万元,预算金额236.10万元,说明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偏低。四是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法计算政府采购执行率。
3、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较完善,部分事项未执行到位。如:项目支出手续欠完整,下属各学校项目支出无建设进度、工程量清单或验收相关资料;会计核算欠规范,入账科目有误,将工作餐支出记入“办公费”;未按预算资金途径使用资金,用公用经费支付项目支出事项等,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单位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事项,说明制度执行没有到位。
(2)资金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违规发放奖金。二是未按预算资金用途支出资金。三是账务核算未与时俱进,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四是大额支出事项未见履行询价程序。
(3)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一是预算信息不准确:2022年度预算公开信息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无数据,实际经县教育局拨付的项目款项支出均为政府采购支出。二是决算信息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
4、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制度未有效执行,如: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待处置资产。二是账实不相符。
(二)非公共部分指标体系反映的问题:
1、未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推行相关政策。
一是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未落实到位,说明学校体育的科学性、全体性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认识。
2、教师培训方面,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没有达到100%。
以镇中为例,教师人数109人,24名教师培训学时5年低于360学时,按照比例计算,完成率仅78%。且当年教师培训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说明教师培训工作未开展到位。
3、学校建设方面,教学场地配置合规率低于标准要求。
三面学校学生数1379人,班级数30个,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4.96㎡,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8.32㎡,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2.55间,音乐专用教室2间,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约75㎡,美术专用教室2间,美术专用教室总面积150㎡,美术专用教室75㎡/间。三面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均小于90㎡/间,低于《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教督〔2017〕6号)的标准要求。
4、师资配比率未按政策要求执行到位。
结合现场评价情况,镇小师生配比1:27,比标准1:19下降约1.6%;镇中师生配比1:21,比标准1:13.5下降约2.6%。三面学校师生配比1:21,比1:19的标准下降约0.5%。且中心学校教师编制人数441人,实际在岗教师399人(含特岗),滩头镇学校存在人员未满编的情况,实际缺编人数超10%。
5、满意度调查未达95%。
评价小组按要求设置调查问卷内容事项,发送线上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家长(含学生)参与人次1009次,占比78.7%;教师参与人次273次,占比21.3%。用等级评分法计算,满意度达91.4%(非常满意60.24%*100%+满意34.62%*80%+一般5.14%*60%),其中:食堂管理达标率仅88.2%(非常满意53.7%*100%+满意33.6%*80%+一般12.7%*0.6%),说明食堂管理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公共部分指标事项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绩效管理理论基础,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重视工作分析,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各部门工作计划情况,全面系统设置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细化产出、效益各明细指标。二是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绩效问责制度,从预算编制到执行,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提高绩效管理的自觉性。
2、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针对各项支出的效益情况,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预算金额过高的情况。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完善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工作,若存在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未实施的情况,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结构。
3、强化单位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一是严格执行原始票据审核制度,审核岗位严把支出凭证合理性、规范性的关口,对不符合报账条件的支出拒绝报销或要求补充资料,对于各原始支出依据该签字盖章的必须要执行到位。二是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参照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合理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及时追回不符合预算批复用途的资金。
4、规范编制预、决算报表。
一是单位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规定,如实编制报表,确保预、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二是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分类要求使用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使单位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能够真实、一致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5、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力度。
做好单位的监督工作,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和清理后,及时处置报损状态的资产,将资产清查常态化的工作落到实处,并向主管部门申报资产的损益情况,待履行审批程序后,更新并细化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确保账、卡、实相符。
(二)非公共部分指标事项
1、严格执行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活动方案,将体育锻炼落实到位。
学校应加强校内宣传,采取开放活动场地、提供锻炼器材等方式,真正的推动孩子们全员参与,积极倡导安全前提下的“我运动,我快乐”。
2、制定合理有效的教师培训方案,按计划实施。
中心学校作为各下属学校的管理部门,应按计划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切实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落到实处。
3、积极客观分析教学场地配置未达标准的原因
积极分析音乐、美术教学场地面积不达标准的原因,对症下药,部门各领导应引起重视,三面学校作为新建的九年义务制教育学校,及时调整教学场地配置未达标准的情况,全面建设新教学理念、新教育环境的现代化学校。
4、向主管部门汇报,多路径选拔教师岗位专业人员。
乡镇一级的师资力量较薄弱,一是建议面向社会高新聘请兼职师资力量;二是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培养本地的师资后备力量;三是鉴于单位编制未满情况,可以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专业人员。
5、提高办学质量,优化管理水平。
满意度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学校管理效能的体现,建议对学生、家长、老师关注的事项逐个击破,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优化管理水平。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