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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8月对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2019年3月3日成立,隶属于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股级职数10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3人,其中公务员6人,管理干部5人,工勤人员12人。工作职能涵盖了金银花、龙牙百合、辣椒、烤烟等特色产业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农民素质教育、管理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中共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隆回县两烟工作生产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隆烟通字〔2021〕18号)等文件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烟农担子补贴、烟叶烘烤和专业化烘烤服务补贴、烟叶设施建设等。
(三)绩效目标
通过专业化育苗、专业化烘烤与专业化分级等技术措施,提高烟叶单产与质量,确保烤烟生产稳中有增,总产量达到5.5万担,烤房建设511座,单产达到110公斤/亩,预计受益脱贫户420户1491人,受益一般农户390户1200人,人均增收1100元以上等。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使用资金788.43万元,结余资金11.57万元,资金使用率98.55%,其中:种植烟农担子补贴538.43万元、烤房维修与建设184.4万元、烤烟奖励25.6万元、烟叶烘烤和专业化烘烤服务补贴40万元。
经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及支付凭证,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基本能遵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遵循了预算与执行的管理要求,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专账专管”原则,实行专人管理,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方式,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度隆回县种植烤烟项目主要依据隆回县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深耕高垄,改善烟田土壤。行深翻耕、高起垄,1月15日前完成烟田翻耕、起垄等工作。行距不超过120公分,起垄高度40公分以上,改善土壤结构。
二是继续推行专业化育苗,按66元/亩向烟农收取烟苗款,并统一从乡镇税收返回中扣除。所有烟苗只间不补,提高壮苗率,降低育苗成本。另外在荷香桥镇实施128孔漂盘育苗试点,在每个乡镇进行小量两段育苗试点。
三是继续推行专业化烘烤。实施一个烤房群一名专业烘烤技师、一名驻群干部负责的专业化烘烤模式,进行有偿烘烤,提升全县的烟叶烘烤水平。建立烟叶烘烤风险基金,从县烤烟生产专项资金安排50万元,对因客观原因导致烟叶烘烤受损的烟农予以鉴定补助。
四是继续提升专业化分级水平。组建专业化分级队伍,加强分级人员技术培训,2022年全县实行专业化烘烤,对66座烤房群的烘烤师按100元/烤的技术服务补贴20万元。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1.烟农担子补贴:2022年全县收购烟叶5.39万担,烟叶种植面积2.06万亩,单产达到130公斤/亩左右。按照100元/担的标准发放补贴,烟农直接获益538.43万元。每亩烟叶生产需用工10个,每个工100元,全县共带动周边群众创造劳务收入2600万元,受益群众400多户,人数可达1400多人。
2.设施建设及维修:2022年全县新建烤房198座,维修烤房313座,合计511座。维修更换生物质炉膛313座,配生物质颗粒燃烧机及自控主机343套,更换7号风电机14台,更换烤房大门57套等各项维修,有效提升了烘烤烟叶效率,提升了烟农收入水平。
3.烤烟奖励:按照隆烟通字〔2021〕18号文件规定,对600担以上的村按10元/担、1000担以上的村按15元/担的标准,向25个村,发放奖励金额25.60万元,提升了烟农的生产积极性。
4.烟叶烘烤补贴:全县制定了专业化烘烤方案,并成立烘烤专家组,对因机械故障和停电等特殊原因造成烤坏烟叶共115烤进行了补贴,减少了烟农损失。
5.专业化烘烤服务补贴:全县实行专业化烘烤,对66座烤房群的烘烤师按100元/烤的技术服务补贴,大幅度提升了烟叶烤制水平,实现了财政增税,农民增收。同时将烘烤烟叶作为特色产业,带动农资、运输服务业等行业发展,推动了乡村振新。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烟叶种植与产量目标未完成
2022年度烟叶种植项目绩效申报目标为烟叶产量5.5万担,实际烟叶产量5.39万担,绩效目标未完成。
2、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情况。2022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收到乡村振兴资金8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乡村振兴资金788.4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55%,预算执行率偏低。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推行基本烟田划定及保护措施、确保实现基本烟田的预期目标任务
为确保实现基本烟田的预期目标任务,加快实施《邵阳市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优化烟叶生产布局,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将适宜烟叶生产的耕地优先划定为基本烟田,并建立永久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保护责任。为提高基本烟田区域的设施配套水平,将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在基本烟田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区域。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基本烟田的“宜机化”水平,提升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基本烟田的质量,进一步优化基本烟田的生产环境。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在项目立项、资金到位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目标完成、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8.94分,评价等次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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