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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绩评字[2023]010号
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乡镇(街道)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4 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3年7月中旬对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由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定量评价主要是以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经过认真审核分析得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主要是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荷田乡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滩头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于隆回县东南部,东接邵阳县岩口铺镇、新邵县小塘镇,南界周旺镇,西接县城及石门乡,北抵岩口镇,距隆回县城22公里,辖区总面积198平方公里,下辖村(居)委会34个,总人口5.4万人。
1、在职人员。根据中共隆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隆回县滩头镇机关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隆编发〔2020〕40号)文件 ,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9人。2022年度在职人员148人(2022年12月末在编人数,包括财政所7人),其中:行政人员47人、参公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97人。
2、小车编制数1台,小车实际数1台,县配消防车1台;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
3、机构设置。内设6个内设机构、4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及其他机构。
(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和扶贫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2)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3)1个执法机构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其他机构主要是人大机构、政协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
4、主要职能。滩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2年度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主要有:(1)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抓环境卫生整治,改善镇容镇貎;(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做好禁毒工作;(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022年未承办省市重点工作。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2022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部门年度预算收入2411.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022年度年初预算支出2411.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较上年预算2026.83万元增加384.56万元,增长18.97%,主要是2022年相对上年在职人数增加。
4、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2022年度总收入决算数3622.05万元,比上年度3117.94万元增加504.11万元,同比上升16.17%,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2022年工资普调,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增加。
(2)2022年度总支出决算数3622.05万元,比上年度3451.83万元增加170.22万元,同比上升4.93%,增加原因主要是:①由于工资普调,人员经费增加429.92万元(同比上升24.68%),②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削减一般性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减少200.61万元(同比下降30.80%);③项目支出减少59.09万元(同比下降5.58%)。
(3)2021年度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2411.39万元,预算执行数3622.05万元,预算执行率150.21%。2022年度决算报表暂未在政府官网公开。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130万元,预算执行数1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经查阅有部分项目未依法采购,未履行验收手续。
(二)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合计2622.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缴费和办公经费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26.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99.40万元、津贴补贴462.41万元、奖金158.41万元、伙食补助费26.29万元、绩效工资16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万元、住房公积金151.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6.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4.37万元。其中:办公费44.23万元、印刷费34.60万元、咨询费13万元、电费19.10万元、邮电费1.27万元、差旅费38.78万元、维修(护)费3.33万元、租赁费0.34万元、会议费1.61万元、培训费3.61万元、三公经费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招待费4.72万元;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万元)、专用材料费12.92万元、劳务费167.74万元、工会经费16.71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3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6.00万元、救济费1.10万元、医疗费补助17.59万元。
(4)资本性支出6.4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4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2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接待费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2021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接待费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
(2)2022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较2021年度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三公经费变动率0%。经查阅明细账及原始凭证,该指标未按单位实际财务数据进行编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的规定。
(3)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5.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2万元(比预算节约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比预算节约4.9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2.82%,2022年度“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2022年度决算支出会议费1.61万元,2021年度决算支出会议费15.08万元,会议费变动率-89.32%。
4、2022年度决算支出培训费3.61万元,2021年度无决算支出培训费。
(三)项目支出
2022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999.63万元。是指为了完成特定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2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财政拨款999.63万元,合计999.63万元。财政拨款999.63万元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总投入999.63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度项目支出999.63万元,主要是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级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教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方面。其中:
(1)村级运转经费870.63万元。
(2)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支出88万元,主要是禁毒经费6万元;桃仙岩村道路建设15万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5万元;种养合作社补助2万元;油茶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4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经费5万元;公路挡土墙工程10万元;柏林村基础建设资金8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程补助8万元;禾吉冲农业发展资金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万元。
(3)财政事务管理支出39万元,村干部保险支出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未制订完整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仅在现行《滩头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第8款中规定:项目资金必须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经查阅2022年记账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凭证,项目资金的支付未严格履行财务审核职责,部分工程项目无结算验收资料付款。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滩头镇未制订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无明确规定,经查看2022年记账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凭证,部分工程项目的资料不完整,验收手续不齐全,且存在先变更后签证的现象。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滩头镇人民政府未制订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仅在现行《滩头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第8款中规定:项目资金必须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根据2022年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滩头镇项目管理实施不规范。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①工程项目资料不规范。李家村石神岭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前中后期资料不完整,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②工程建设监管缺位。祝家桃林村白冲水库项目工程验收不严格,在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完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验收通过并付清全部工程款;③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李家村狮子捞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管道实施不完善,一直没有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隆回县滩头镇实际情况,制订了《滩头镇2022年度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开支必须实行“经办人 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财政所所长 分管财务领导 镇长 镇党委书记”签字审批的程序进行报账支付,重大经费支出必须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
1、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发票凭证。
2、凡购买办公用品、设备物资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管理。
3、差旅费报销严格按《隆回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8〕20号)文件执行。
4、接待费要有接待函或接待审批单。
5、政府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物资、较大支出的维修、建筑工程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招标等方式购置。物资采购、验收必须有办公室或财务人员参加。
6、车辆维修: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要将需维修的车辆及修理内容列出清单报镇办公室备案,请示分管领导及镇长同意后方能进行修理。
7、现金管理: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
经查阅2022年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机关食堂安排用餐有部分没有接待函;差旅费有超标准报账的情况,部分差旅费报销未附出差审批单;超范围和金额使用现金的情况较多,且有支付备用金无领导审批的情况;车辆加油未定点;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具不规范,部分票据无开票人签名且有部分未填写开票日期;取得发票不合规,有从隆回县滩头镇锡俊图文社取得货物名称为“家具”的发票;2022年初编制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30万元(其中:办公用品采购50万元,广告宣传采购80万元),根据滩头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30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但有部分项目未依法采购,未履行验收手续。
基于以上,滩头镇人民政府在财政支出审批过程中,制度不够完善,程序不够严谨,未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实现了实物资产的“一物一卡一条码”,2022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立了2022年固定资产台账。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未发现该镇2022年进行了资产处置。
(四)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滩头镇账面资产总额2297.01万元,包括:①流动资产1060.8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18%。其中货币资金211.06万元;其他应收账款849.78万元;②非流动资产53.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1.43%。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88.8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30.25万元,累计折旧341.45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在建工程985.39万元,与年初数相同,本年度未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并结转至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61.98万元。③负债总额552.92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552.92万元。④资产负债率24.07%,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注意加强管理,避免负债过高。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滩头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滩头镇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3年6月2日,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镇(街道)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4号,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3年6月初接到通知后滩头镇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7月上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滩头镇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7月中旬结合滩头镇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内容
1、核实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2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1、投入(10分):滩头镇制订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4.2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记账凭证及明细账不相符,本项实际得分为5分。
2、过程管理(30分):滩头镇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健全,无完整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①预算调整率过高,2022年初预算数为2411.39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622.0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0.21%;②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3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3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但有部分项目未依法采购,未履行验收手续 ;③车辆维修及燃油充值没有定点;④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镇政府文件规定按日补助,无出勤记录,只有花名册,领款人代领代签名。⑤有白条列支的情况;⑥无完整有效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未分明细核算,未及时清理收回或进行账务处理。本项实际得分为16.75分。
3、产出情况(40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和本职工作,工作实际完成率90%以上,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工作质量较好,群众投诉的情况大幅减少,基本实现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本项实际得分为40分。
4、绩效情况(20分):滩头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成果有效衔接;立足污染防治,城乡面貌提档升级;围绕基层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倾力民生民利,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四项内容的答案共42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393个、基本满意的有27个,满意度比例为93.57%;本项实际得分为19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滩头镇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0.7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2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三宜三融三区”总体工作安排和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工作的基础上,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业产业强劲有力。农业生产方面:烤烟种植3500亩,交售烟叶7343担,蔬菜瓜果种植4027亩,双季稻13000亩。动物防疫方面:目前我镇家禽存笼13.39万只、生猪出栏1.9万头,存栏3.62万头、牛羊存栏0.76万头。水利方面:今年汛前对镇25座水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4座水库进行除险维修、4座符合三类坝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修建单村供水项目2处,新建水渠、山塘维修12处。林业方面:全面推行林长制,实行“一长三员”的管理模式,创建2个林长制示范村,制定林长制公示牌32块,宣传牌31块,书写宣传标语1200条。
(二)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下水道改造工程:改造果胜路邮政局路口至派出所路口下水道2000米以及路面人行道渗水砖铺设已全面完工;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的明辉中医医院建设已正式动工;大力推进沐仙湖航空康养非遗文旅项目,逐项落实了主要道路的改建扩建、农田改造、休闲垂钓、水上乐园、文化广场、农家餐馆、航空观光、康养中心等项目,带动全镇乡村旅游发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方面:共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28次,合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2起,劝导交通违法数620起,农交安App劝导日志录入7156条,收缴销毁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具482件。
(三)基层党建卓有成效。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通过党员冬春训、党建业务培训、乡村振兴大讲堂、“清廉讲堂”等形式共开展22次党员教育现场培训会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结合一亮两保、森林防火和乡村振兴等基层治理工作共开展400余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抓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后备干部73名,党员致富带头人68名。抓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党支部一网格党小组一党员联系户”的组织体系,建立班子情况问题清单、乱象问题线索清单、重点人群关注清单“三张清单”。聚焦“四风”问题、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六重点工作等多项重点领域,开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共下发督查通报51期,处理镇村干部198人次;成功化解息访历年信访重点案件6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立案审查调查19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
(四)民生工程硕果累累。民情走访:组织开展大型民情走访活动2次,各村(社区)累计召开民情恳谈会、院落座谈活动2000余次。信访维稳:累计接待100余人次,处置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1起,个人信访矛盾纠纷20余起,二十大、两节两会等特护期期间登记上访0人次。禁毒反毒:举办5次大型宣传活动,对涉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4次,张贴禁毒宣传标语4000余张。反电诈:对滞留缅甸人员全面排查4次,举办5次大型宣传活动。应急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多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00余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防溺水、防低温冰冻灾害等大型宣传走访活动10余次;组织开展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培训演练活动50余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2次、安全生产检查100余次;安装永久性宣传栏90余块;安装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标牌600余块。民政工作: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98户1955人,共发放资金608余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445人,共发放资金351余万元;临时救助保障733余人,共发放金额52.9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1310人,共发放资金14万元。
(五)乡村振兴接续奋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通过“三网三员三色”工作机制,严格按照“12345”工作法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确保应帮尽帮、应扶尽扶。项目建设:2022年组织实施项目42个,项目资金955.4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各村量身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1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需超过5万元,18个村需超过10万元,所有村(社区)均已完成既定目标。乡村建设:累计拆除空心房及危旧房屋272座,农村改厕任务数260户圆满完成。共有就业帮扶车间10个。乡村治理:省派、县派驻村工作队15个45人,16个驻村工作组32人,工作组长由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担任,落实尽锐出战的要求。
(六)疫情防控成效显著。疫情发生以来,第一时间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并迅速落实七里、花园等哨卡点的值班值守人员安排。强后勤抓保障,物资供应充足有序。常备口罩3万余个、酒精400余瓶,其他防疫物资如防护服、消毒水等若干,能保障全镇镇村干部防疫物资需要;第一时间联系辖区内3家大型超市,给予物资运送车辆运行保障。市监、交警、运管、派出所等部门全员出动,全天候巡逻巡察,对私自营业、哄抬物价、违规营运、聚集打牌等现象严格执法,严格查处任何违法和阻碍抗疫的行为。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预算调整率较大。2022年年初预算数3878.33万元,2022年决算数为3622.0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6%,决算数偏离预算数。
2、发放工作补助依据不充分。2022年1月4#记账凭证,支付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及补助135770元,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未填写发放日期,镇政府文件规定按日发放补助,但原始凭证无出勤记录,只有花名册,领款人代领代签名较多。
此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3、违规报销费用。违规报销差旅费、重复报销接访费、违规报销餐饮支出。被县委第一巡察组列入“财务管理不规范”。
4、项目支出验收走过场,未严格按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祝家桃林村白冲水库项目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完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仍验收通过并付清全部工程款,被县委第一巡察组列入“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5、三公经费未按财务实际数据进行编报,正常公务接待费在办公费中列支等。
6、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无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漏记固定资产。
7、对现金的管控不严,经常性超范围使用现金。出纳支取备用金未履行资金支付审批手续,现金支出超范围。
此条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和第七条“结算起点为一千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8、资金支付的管理不严格。有白条列支。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9、未依法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种津补贴未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高度认识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防止漏编预算收支项目。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2、加强财务审核,依法依规支付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汇报,已发放的资金依法依规收回。
3、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849.78万元,款项金额较大,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催收,确保资金安全;其他应付款余额552.92万元,建议设立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核对应收应付款项,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及使用等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的不予报账付款,加强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的验收和管理;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审核,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杜绝白条列支。
6、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改变资金用途。严禁超现金支付范围和支付限额报账,支取备用金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7、对会计分录的调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要进行必要的说明,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8、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法知识学习,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