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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远扬审字(2023)第11702号
隆回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专项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3号)要求,我们接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农业产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度农业产业项目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其中拨入县农业农村局723万元,县财政局20万元,羊古坳镇人民政府40万元,县统计局17万元),是由隆回县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实际工作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畜牧水产中心、畜牧病控中心、农技推广中心、乡镇(街道)等单位实施,主要用于推进县粮食产业、畜牧水产、果蔬茶(糖)产业等项目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略。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做到提早研究规划,科学部署安排,专门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农业技术推广专班、联合验收等工作小组各司其职,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形成以点带面,上下联动的农业产业发展的大好局面。
2.制度建设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局机关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未制定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单位根据县人大决议和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及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有关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逐级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监管办法,在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执行以下程序:根据完整合法的原始票据填写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国库办意见同意支付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拨付手续。
项目管理方面: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分清事情轻重缓急,单位年初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初步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然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过。从财政投入、办点示范、目标考核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应的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出台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按正规程序进行项目申报。采取建设、申报、验收的流程进行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的实施运行。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按照隆回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建指〔2022〕18号)的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主任会议审批批准,县财政预算安排2022年度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经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查询,隆回县财政局已下达指标额度至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当年预算内专项资金已完全到位:
隆回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资金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安排资金 |
1 |
粮食产业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羊古坳镇人民政府 |
600 |
2 |
畜牧水产 |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100 |
3 |
果蔬茶(糖)产业建设 |
县农技推广中心 |
100 |
|
小计 |
|
800 |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一览表,截止2023年5月31日,专项资金支出金额798.89万元,其中:粮食产业598.89万元,畜牧水产100万元,果蔬茶(糖)产业建设100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1)粮食产业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专项资金支出内容 |
指标额度 |
到位资金 |
2022年度支出金额 |
截止2023年5月31日支出金额 |
1 |
重大技术推广(含羊古坳镇人民政府40万) |
203 |
203 |
201.51 |
0.38 |
2 |
农业综合执法 |
75 |
75 |
75 |
|
3 |
品牌创建 |
35 |
35 |
35 |
|
4 |
产业奖补经费 |
25 |
25 |
8 |
17 |
5 |
粮食生产考核、粮食奖励资金 |
86 |
86 |
77.53 |
8.47 |
6 |
粮食监测(含县统计局17万) |
58 |
58 |
58 |
|
7 |
项目建设 |
55 |
55 |
55 |
|
8 |
产粮大乡扶持(含财政局20万) |
55 |
55 |
55 |
|
9 |
其它 |
8 |
8 |
8 |
|
|
合计 |
600 |
600 |
598.89 |
备注:根据账面核算情况无法区分细化支出金额,以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系统数据列示。
(2)畜牧水产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指标额度 |
到位资金 |
2022年度支出金额 |
截止2023年5月31日支出金额 |
现场核实情况 |
1 |
产业扶持 |
31 |
31 |
100 |
|
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单位产业扶持资金(实际支付108万元) |
2 |
场所扶持产业发展 |
13 |
13 |
|
||
3 |
养殖业发展 |
56 |
56 |
|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
|
备注:根据账面核算情况无法区分细化支出金额,以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系统数据列示。
(3)果蔬茶(糖)产业建设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支出内容 |
指标额度 |
到位资金 |
2022年度支出金额 |
截止2023年5月31日支出金额 |
现场核实情况 |
1 |
项目建设 |
88 |
88 |
100 |
|
全部用于果蔬茶(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奖补 |
2 |
其他 |
12 |
12 |
|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
|
备注:根据账面核算情况无法区分细化支出金额,以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系统数据列示。
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上述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2022年度到位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额度8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723万,县统计局17万,县财政局20万,羊古坳镇人民政府40万),实际使用798.89万元,专项资金结余1.11万元,在2022年度年末已结转上交财政国库。
4.项目验收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粮食产业、畜牧水产、果蔬茶(糖)产业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及验收,及时根据当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按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奖惩,并对粮食生产工作考核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项目实施较规范,基本按时效目标完成。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实施仅设置总目标,没有根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效益方面设置明细目标。2022年度粮食生产工作任务总目标:粮食产业总体绩效目标是“三稳两提”,即稳定农业补贴政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总产,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提升粮食品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8.6万亩,要千方百计扩大早稻生产面积,达到16.7万亩,粮食总产稳定在52万吨以上。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产出和绩效情况结合粮食生产工作完成情况综合分析,截至2022年12月,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8.6万亩,早稻生产面积达到16.7万亩,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11.7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52万吨以上;发展绿色优质稻60万亩以上,其中高档绿色优质稻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开展办点示范面积4万亩;特色旱杂粮在种植与加工方面均有一个大的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农业产业专项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3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和县农业农村局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5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6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单位1个,资金总量800万元;本次现场抽查项目实施点2个(湖南泓天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天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选择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建设,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以大龙头带大产业。如隆回县天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在2015年启动建设,2016年12月投入生产,借助自动温控系统、自动滴管系统、大型排风系统等一系列高科技辅助设备,该基地一年四季都能为客户提供各类优质种苗和果蔬,现已经实现苗木、瓜果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农忙季节常年吸纳100余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人口人均增收3000元;现场了解到近几年来,园区先后引种试验栽培作物新品种300余个,目前高山刺葡萄观光走廊已成园区靓丽农业景观,蓝莓采摘园成为县内幼儿亲子体验乐园、青少年的研学基地,湖南省园艺学会年会暨中国瓜类最科技成果现场观摩会在天域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举行,将观光农业打造成为隆回一大特色。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效益方面,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巩固产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1)以羊古坳镇雷锋村超级杂交稻高产攻关百亩示范片为例,2022年9月23日经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测产验收,平均亩产达到1138.5公斤,较2021年亩产1114.8公斤再创高产,为湖南打造粮食高产优质金名片;2)双季稻区大力推广“早专晚优”模式,新建7家智能密室催芽-智能大棚和5家循环运动式育秧工厂,新增育供秧能力2万亩;3)今年全县建成优质稻基地60万亩,其中每个乡镇都建立了500亩以上的“湘米工程”高档优质稻核心示范片,共建设高标准高档优质稻基地25.54万亩;4)重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优质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2家,全县总计2282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的优质稻产业基地,为市场提供优质绿色农产品。
2.经济效益方面,积极推广现代农业生产先进技术,服务指导贫困农户生产实践,助力精准脱贫:1)全力推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45.8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粮食全程机械化率达90%,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壮大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粮食生产新型主力军,2022年隆回县粮食播种面积108.53万亩、粮食产量52.04万吨,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2)大力扶持当地企业,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进一步巩固了隆回县果蔬茶(糖)产业建设的发展,并且服务指导当地企业打造集采摘观光高标准农业生态旅游园区,将观光农业打造成为隆回一大特色,有效地带动了周边地区百姓脱贫致富,2022年隆回县水果种植面积扩大到7.8万亩,蔬菜播种面积达52万亩,茶叶种植面积扩大到3.6万亩,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果蔬茶(糖)全产业链产值超30医院,已成为隆回县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3)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特色旱杂粮种植及精深加工,对接加工企业及市场,实施订单生产,加快实现特色旱杂粮种植精确管理,筹备创建隆回县特色旱杂粮小品牌,带动周边农民致富增收;4)通过推广生猪品种改良技术,提升生猪科学养殖水平,减少疫病传播,让隆回县养殖业生产稳步发展,成为全县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
3.项目实施效益明显,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粮食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独立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项目的实施,持续增强隆回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大力扶持粮食主产区乡镇、粮食类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隆回县农业农村局系统》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49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该指标分值10分,扣2分,得分8分。具体扣分原因如下:
1.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明确性:绩效目标设置不够量化、细化,扣1分,如:绩效目标表中未明确畜牧水产与果蔬茶(糖)项目可量化指标。
2.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与预算内容不相符,扣0.5分,如:果蔬茶(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安排资金60万,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数据查询实际支付100万元。
资金分配合理性:超预算支出,资金分配额度欠缺合理性,与项目单位实际匹配度较低,扣0.5分,如:畜牧水产项目中对项目建设单位产业扶持资金108万超出资金计划安排77万元。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分值30分,扣7.51分,得分22.49分,扣分原因如下:
1.项目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未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扣0.5分;部分项目考核奖罚制度欠缺,扣1分,如:对果蔬茶项目实施的单位未制定有效可行的补贴方案,没有对奖补企业资质或规模进行限定,仅以“报告”形式及部分建设佐证资料争取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无门槛”式支出。
项目监管:对项目实施没有完整的监管记录,扣1分。
2.资金管理
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不一致,信息统计与真实情况不相符,扣1分;2)用专项资金支付单位公务车洗车等日常公用经费,未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扣1分;3)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扣分事项)未整改到位扣3分;4)资金支出率:798.89/800*100%=9.6%*5分=4.99,扣0.01分。
项目产出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40分,扣10分,得分30分。扣分原因如下:
1.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资金自评报告分析,因部分项目超支过多,无法准确核算各项目实际完成率,扣2分。
2.质量达标情况
结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检查验收情况,扣2分。
3.产出时效
结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检查验收情况,扣2分。
4.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扣4分。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满分20分,得分20分。
结合单位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该项目实施成果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助力脱贫、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以及采取科学环保的生态养殖措施,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助推“产、加、销”特色产业链规模发展。项目实施采取“基地+企业+合作社”模式,加快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新途径,针对目前许多产业分散经营、规模不大和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产业链条。
2.科技兴农,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新品种、新技术,增加科技投入,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在农村中科技示范、推广、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效解决村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的断层问题。加大对优质、高产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认真抓好乡(镇)、村、组干部和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加强农业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到科研院所聘请专家担任农业技术顾问,指导生产、加工,提升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
一是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成具体的工作任务,仅对粮食生产工作设置了对应产出指标,畜牧水产、果蔬茶(糖)产业工作无对应的工作任务计划;二是绩效目标设定较笼统,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同时与单位计划任务未完全匹配。
2、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有待加强
预算编制方法过于简单,仅按照以往年度的实际支出为基础,凭以往经验和主观理解进行编制,导致畜牧水产与果蔬茶(糖)产业建设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相符
3、实施单位未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欠缺。
4、财务基础信息欠缺完善性
基础数据信息存在差额,会计信息资料不准确,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的相关规定,如:单位预算指标执行系统查询表中存在日常公用经费现象,但项目资金专账中未进行会计核算。
5、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2)会计账面核算情况无法区分细化支出金额,导致现场评价时,无法通过核查会计账簿直接取得本专项资金的支出数据;(3)未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设置可细化量化的工作目标,以便更准确的对工作成效进行衡量。
(二)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细化预算编制
积极组织财务岗、业务岗参加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的培训与学习,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单位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三)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①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根据不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量身定做项目管理办法,如:对产业化项目的奖补可建立有效可行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项目考核结论,支持产业化项目的持续发展,对拨付企业、合作社的奖补资金及考核结论进行公开公示;②规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审核,合理测算、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支出事项与项目计划内容不相关匹配的情况。
(四)重视财务基础工作
积极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加大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处理能力,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及时查明会计信息不一致的原因,保证会计资料及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真实性。
(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①按照预算资金途径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专用的要求,在项目资金拨付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避免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的情况;②对于未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的情况,需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编制工作,重视项目事前论证、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遵循《预算法》规定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严禁挪用至其他项目资金;③财务核算基础工作设立项目专账或设置专门的辅助账套,按照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科学设置核算科目,及时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算,以便掌握资金支付进度。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