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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21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4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3018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三阁司镇2022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三阁司镇。

根据《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 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共批复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768.17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6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拨付资金

退回资金

实际收到资金

结余资金

隆委乡振组发〔20221

100.00

100.00

隆委乡振组发〔20222

106.68

106.68

隆委乡振组发〔202215

561.49

561.49

合计

768.17

768.17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拨付资金

实际支出

退回资金

结余资金

产业道路建设

389.79

389.79

产业发展项目

35.42

35.42

农村安全饮水

12.50

12.50

农田水利项目

53.40

53.40

人居环境整治

277.06

277.06

合计

768.17

768.17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委乡振组发〔20221)、(隆委乡振组发〔20222)、(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累计下达乡村振兴资金768.17三阁司镇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768.17万元,项目退回资金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768.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68.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支出名称

实到资金

资金支出

资金结余

1

产业道路建设

389.79

389.79

2

产业发展项目

35.42

35.42

3

农村安全饮水

12.50

12.50

4

农田水利项目

53.40

53.40

5

人居环境整治

277.06

277.06

小计

768.17

768.17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完善乡村振兴项目监管体系,由项目所在村委会为主实施的项目,村支两委是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和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所在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脱贫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三阁司镇项目组织规范,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涉镇(村),均对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了公开, 2022年所有到村到户项目都在所在行政村进行了公示公告,全程接受扶持群众的监督,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积极推进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公开了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严格执行乡村振兴项目公示制度,使用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的项目一律在村级公开栏公示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招投标、实施期限、项目建设使用情况、开工前后公示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已启动所有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进度月报制,及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严格乡村振兴项目监管、规范项目实施流程。

(一)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三阁司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产业道路项目14个,实施项目资金389.79万元。产业道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及方便其生产生活,正所谓“要先富,先修路”在某些程度上能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更易销售农产品或发展乡村旅游。

(二)农田水利项目

三阁司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农田水利项目4个,实施项目资金53.4万元,农田水利项目改善了水田的灌溉,解决了大部分农户的农业用水等问题,能够更好使人们通过农业增收,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农业成本,使农民增收,提高其生活水平,共同促进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更好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阁司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277.06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游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四)产业发展项目

三阁司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个,实施项目资金35.42万元,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可以改善群众耕种条件,有效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群众劳动强度,为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五)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三阁司镇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12.5万元,安全饮水项目管道铺设以沿路铺设及近原则最,尽量节约工程投资。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解决村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及生产水平,实现经济效益;通过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对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能有效提高政治和社会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洁、安全饮用水。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产业道路项目修建了道路8.82公里,排水沟硬化1.45km,挡土墙1030.76m³;解决脱贫户8575471人安全出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动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对某些相对较窄的道路进行了窄改宽,以及修建毛坯路,打好路基等准备工作,有利于群众通行,对产业道路进行了通畅、硬化等建设,并且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提高了产业道路的使用质量和使用年限,在一定的程度上满足了群众的出行需求

(二)农田水利项目

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水渠硬化2491米长清淤634涵管30m*φ40解决脱贫户133561334解决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脱贫户生产条件增产增收,进一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蔬菜产业发展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水利设施基础。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修建全村8个组排水沟970米,入户路硬化长1000米、宽1.2米,解决脱贫户80303人生产生活的出行方便及人居环境条件。

(四)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为产业配套基础实施项目,修建双季稻基地机耕道660m挡土墙170m³解决脱贫户132450200亩双季稻基地出行条件,为村民增产增收。

(五)农村饮水项目

农村饮水项目加固水井及净化2口,改造输配水管道2.9km,巩固提升1740人饮用水保障,其中脱贫户100411人。

六、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程序欠规范

项目一中洲村一组电站至凌角塘道路修建长353米、宽5米;项目二中洲村柚子园基础道路硬化长286米、3.5米宽;项目三中洲村对全村8个组的排水沟、入户路及农户房前屋后空坪硬化342立方米;招标邀请函显示,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土石方工程施工、且未纳入建设或交通质监部门“黑名单”,查看招投标资料,投标方均未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二)公示公告制度执行欠规范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202113)文件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在项目所在地公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1.中洲村一组电站至凌角塘道路修建长353米、宽5米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公示期为2022327日至202244日,公示期不足10个工作日。

2.中洲村柚子园基础道路硬化长286米、3.5米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公示期为2022327日至202244日,公示期不足10个工作日。

3.中洲村对全村8个组的排水沟、入户路及农户房前屋后空坪硬化342立方米项目,中标通知书显示公示期为2022327日至2022331日,公示期不足10个工作日。

(三)项目资料归档欠规范

1.中洲村对全村8个组的排水沟、入户路及农户房前屋后空坪硬化342立方米项目档案资料中项目进度款支付审批表,其中隆利公司代表意见、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项目行业分管领导意见、分管乡村振兴领导意见、分管财政领导意见、乡主要领导意见均为空白,未签署,经了解,经审批签字的单据未归入档案。

2.桥庄村1组、11组渠道修复扩宽0.3米,硬化524米,清淤634米项目,2022517日隆回县村级财务报账审批单中乡镇(街道)分管财政领导未签署,经了解,经审批签字的单据未归入档案。

3.沙坪村幸福院落美丽屋场建设项目20221126日三阁司镇乡村振兴项目申请拨付60万元进度款审批表中村书记主任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栏未签署,经了解,经审批签字的单据未归入档案。

(四)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中洲村对全村8个组的排水沟、入户路及农户房前屋后空坪硬化342立方米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2248日,竣工时间为2022530日,项目竣工现场验收及资金拨付审批表中记载竣工时间为20221020,施工缓慢影响项目完工时间

(五)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管护隐患

承包合同约定各村劳务公司需为参建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从施工中图片观察到,部分项目施工人员并未佩带安全护具,安全管护存在隐患。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招投标及评标管理

严密的监管制度是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各乡镇和行政村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完善合理的监督、监管机制,用制度管理招投标行为和约束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招标结果公平公正。

(二)有效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乡镇及行政村应严格执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对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各类项目及资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保障社会知情权,促进社会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加强项目档案资料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信息的收集,全面与真实地反映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点,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项目存在档案资料缺失及填制不规范的情形,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以及项目资料变更后未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建议依据装订目录清单,逐项核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装订为项目档案资料册。

(四)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把控,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跟进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高效、及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管护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中,都应该以自己尽可能做到的方式来保证施工安全,以减少施工中由于疏忽或者操作不当所带来的不必要事故。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三阁司镇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5.7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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