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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6月19日至8月31日对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1号)安排,我们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向专项资金主管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服务成果进行了抽查,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了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对本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成立于1958年,位于桃洪镇桃洪中路,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城管局管理的二级机构,服务中心有办公等公用房屋面积1400 平方米,有北山垃圾填埋场1处、城区垃圾中转站9座、公共水厕29座、移动公厕6座、各种专用环卫车辆66辆(含外包公司作业车辆),目前负责城区412.66万平方米区域清扫保洁。
该服务中心编制数为 30 人(县财政部门认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人数36人),设置综合部、财务部等5个副股级股室,以及城东卫生督查考核片等5个副股级片区。服务中心实际在职在岗人数51人。服务中心聘用长期合同工2人,聘用临时人员36人,临聘人员主要安排在垃圾场、中转站、公厕等岗位。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隆回县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及环境卫生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安排和部署,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垃圾清运合同,保障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平均清运垃圾约为180吨。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对第三方公司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第三方公司负责设备维护及车辆运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在垃圾清运上监管环卫设施,确保垃圾桶的设施完好率且周边整齐,保证作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消除污染、美化环境,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拨付、使用情况
(一)资金安排及落实到位情况
隆回县财政局2020年预算安排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费4,600,000.00元、2021年预算安排垃圾清运费5,900,000.00元、2022年预算安排垃圾清运费6,100,000.00元,三年共计16,600,0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7,138,786.41元。支出项目内容如下:
1、支付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2,544,465.25元。根据2020年2月18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会议纪要:县城清运合同到期,在新公司未进驻和新合同未签订之前,所有保洁公司清运承包费用按照原清运合同的价格进行核算清运费用。其中:
(1) 支付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122,488.41元。根据2019年2月26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西垃圾清运作业,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清运费为106.6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1月-6月共清运垃圾10529.98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122,495.87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122,488.41元。
(2)支付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103,228.00元。根据2019年2月26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东垃圾清运作业,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清运费为82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1月-6月共清运垃圾13456.27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103,414.14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103,228.00元。
(3)支付湖南中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318,748.84元。根据2019年2月26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湖南中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湖南中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南垃圾清运作业,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清运费为73.8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1月-6月共清运垃圾4319.09吨,应付垃圾清运费318,748.84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318,748.84元。
2、支付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5,274,856.00元。其中:
(1) 支付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608,876.92元。2020年2月7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隆回县2020年城市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投标工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2020年5月8日中标通知书,确定江苏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隆回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中标人,服务年限三年(1+1+1);根据2021年2月3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朗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东项目,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清运费74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7月-2021年6月共清运垃圾21745.75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609,185.5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608,876.92元。
(2) 支付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根据2021年6月1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的(备案)通知书,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869,043.24元。2020年2月7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隆回县2020年城市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投标工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2020年5月8日中标通知书,确定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隆回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中标人,服务年限三年(1+1+1);根据2021年2月3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北项目,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清运费78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7月-2021年6月共清运垃圾11147.77吨,应付垃圾清运费869,526.06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869,043.24元。
(3)支付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根据2021年4月9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308,590.62元。2020年2月7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隆回县2020年城市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投标工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2020年5月8日中标通知书,确定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隆回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的中标人,服务年限三年(1+1+1);根据2021年2月3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广西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西项目,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清运费86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7月-2021年6月共清运垃圾15226.41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309,471.26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308,590.62元。
(4)支付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488,345.22元。2020年2月7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隆回县2020年城市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投标工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2020年5月8日中标通知书,确定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隆回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的中标人,服务年限三年(1+1+1);根据2021年2月3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南项目,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清运费89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0年7月-2021年6月共清运垃圾16726.55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488,662.95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488,345.22元。
3、支付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5,679,706.02元。根据2021年9月18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各公司签订的续签合同,清运服务费按原合同不变,服务期限为2012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支付明细如下:
(1)支付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629,488.14元。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东项目,清运费74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1年7月-2022年6月共清运垃圾22021.85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629,616.9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629,488.14元。
(2)支付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049,936.12元。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北项目,清运费78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1年7月-2022年6月共清运垃圾13473.35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050,921.3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049,936.12元。
(3)支付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343,449.86元。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西项目,清运费86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1年7月-2022年6月共清运垃圾15621.51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343,449.86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343,449.86元。
(4)支付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656,831.90元。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南项目,清运费89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1年7月-2022年6月共清运垃圾18624.78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657,605.42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656,831.90元。
4、支付2022年7月-2022年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1,382,680.49元。根据2022年9月5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各公司签订的续签合同,清运服务费按原合同不变,服务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支付明细如下:
(1)支付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7月-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407,197.54元。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东项目,清运费74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7月-12月共清运垃圾5543.21吨,应付垃圾清运费410,197.54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407,197.54 元。
(2)支付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2年7月-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206,398.96元。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北项目,清运费78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7月-12月共清运垃圾2646.32吨,应付垃圾清运费206,412.96 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206,398.96元。
(3)支付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2年7月-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397,974.46元。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西项目,清运费86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7月-12月共清运垃圾4627.61吨,应付垃圾清运费397,974.46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397,974.46元。
(4)支付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7月-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371,109.53 元。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作业城南项目,清运费89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7月-12月共清运垃圾4198.48吨,应付垃圾清运费373,664.72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371,109.53元。
5、支付2022年9月-12月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费467,205.00元。根据2022年9月1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将我县生活垃圾转运至新邵焚烧发电相关事项的报告》: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要求,2022年9月5日起将生活垃圾(100-150吨/天)送往新邵进行焚烧发电。经决定,县城区9个垃圾中转站每日所产生活垃圾(120-130)吨均送往新邵焚烧发电,由第三方转运,转运费按30元/吨的价格计费,支付明细如下:
(1)支付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9月-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153,510.00元。根据2022年9月5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续签)补充协议),承担县城各垃圾收集点送往中转站的垃圾,服务期限: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清运费30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9月-12月共清运垃圾5117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53,510.0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53,510.00元。
(2)支付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2年9月-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92,490.00元。根据2022年9月5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续签)补充协议),承担县城各垃圾收集点送往中转站的垃圾,服务期限: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清运费30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9月-12月共清运垃圾3083吨,应付垃圾清运费92,490.00 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92,490.00元。
(3)支付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2022年9月-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80,400.00元。根据2022年9月5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续签)补充协议),承担县城各垃圾收集点送往中转站的垃圾,服务期限: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清运费30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9月-12月共清运垃圾2680吨,应付垃圾清运费80,400.0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80,400.00元。
(4)支付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9月-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140,805.00元。根据2022年9月5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垃圾清运作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续签)补充协议),承担县城各垃圾收集点送往中转站的垃圾,服务期限:2022年9月5日至过渡期结束,清运费30元/吨。根据提交的垃圾场月入场统计表统计,2022年9月-12月共清运垃圾4693.5吨,应付垃圾清运费140,805.0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40,805.00元。
6、过渡期支付垃圾清运费共1,789,873.65元,支付明细如下:
(1)支付邵阳市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9月-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1,125,371.00元。根据2022年9月5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邵阳市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过渡期垃圾转运服务合同》,承担县城内垃圾中转站垃圾有偿转运至新邵焚烧发电厂,服务期限:2022年9月5日至完成政府招标采购为止,合同未约定单价,按湖南仁仁洁环境清洁科技有限公司价格支付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按垃圾运输距离为51KM,单价3.15元/吨/KM。根据提交的生活垃圾量统计,2022年9月-12月共转运垃圾7784.65吨,应付垃圾转运费7784.65*51*3.15=1,250,604.02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1,125,371.00元。
(2)支付湖南仁仁洁环境清洁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462,832.65元。根据2022年12月2日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湖南仁仁洁环境清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服务期限: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4月止,垃圾清运费按垃圾运输距离为51KM,单价3.15元/吨/KM。根据提供的2022年12月隆回县垃圾处理量明细表,2022年12月清理垃圾净重2881吨,应付垃圾清运费2881吨*51KM*3.15元/吨/KM=462,832.65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462,832.65元。
(3)支付光大环保能源(邵阳)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垃圾清运费201,670.00元。根据2022年8月23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垃圾处理服务费,原则同意调增垃圾处理服务费4元/吨,处理服务费为70元/吨。根据提供的2022年12月隆回县垃圾处理量结算确认表,2022年12月清理垃圾净重2881吨,应付垃圾清运费2881吨*70=201,670.00元,经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实际支付垃圾清运费201,670.00元。
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付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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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收款单位 |
单价 |
垃圾清运量 |
已付垃圾清运费 |
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106.6 |
10529.98 |
1,122,488.41 |
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82 |
13456.27 |
1,103,228.00 |
2020年1月-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湖南中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73.8 |
4319.09 |
318,748.84 |
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4 |
21745.75 |
1,608,876.92 |
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78 |
11147.77 |
869,043.24 |
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86 |
15226.41 |
1,308,590.62 |
2020年7月-2021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89 |
16726.55 |
1,488,345.22 |
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4 |
22021.85 |
1,629,488.14 |
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78 |
13473.35 |
1,049,936.12 |
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86 |
15621.51 |
1,343,449.86 |
2021年7月-2022年6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89 |
18624.78 |
1,656,831.90 |
2022年7月-2022年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4 |
5543.21 |
407,197.54 |
2022年7月-2022年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78 |
2646.32 |
206,398.96 |
2022年7月-2022年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86 |
4627.61 |
397,974.46 |
2022年7月-2022年12月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89 |
4198.48 |
371,109.53 |
2022年9月-12月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 |
5117 |
153,510.00 |
2022年9月-12月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费 |
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30 |
3083 |
92,490.00 |
2022年9月-12月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费 |
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
30 |
2680 |
80,400.00 |
2022年9月-12月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费 |
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30 |
4693.5 |
140,805.00 |
2022年9月-12月过渡期垃圾清运服务费 |
邵阳市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15元/吨/公里 |
7784.65 |
1,125,371.00 |
2022年12月垃圾转运服务费 |
湖南仁仁洁环境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
3.15元/吨/公里 |
2881 |
462,832.65 |
2022年12月垃圾清运费 |
光大环保能源(邵阳)有限公司 |
70 |
2881 |
201,670.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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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29.08 |
17,138,786.41 |
(三)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2020-2022年度隆回县财政局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16,600,000.00元,收到项目资金16,600,000.00元,2020-2022年支付项目资金17,138,786.41元,超支538,786.41元,超支部分由单位部门预算弥补。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本项目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制定资金的管理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使项目顺利进行。一是财政资金严格专款专用,严格支出审核,严格报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对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进度拨款,保证了专款专用。二是基本做到资金来源渠道清、会计核算清、支出账目清、支出资料齐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主要采用以公开招标外包方式,2020年上半年,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承包给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湖南中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三家保洁公司,2020年6月因合同到期,经公开招投标确认隆回县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鑫航(深圳)实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升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隆回美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承担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工作。
2、2022年9月5日,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城区部分垃圾转运至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转运费按30元/吨的价格计费;转运费由于没有过磅调减,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即5吨级水平垃圾压缩站每次满载压缩按4吨重量计算、8吨级垂直垃圾压缩站每次满载压缩按7吨重量计算。
3、为确保隆回县城区垃圾清运项目的顺利实施,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安排专人对城区各片区进行管理,对清运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建立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包括作业时间、作业频次、作业线路、作业程序等,确保隆回县城区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主要成效
1、垃圾清运社会化经费项目的支出,使得隆回县圆满完成了城区清运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制度,按时按需检查工作完成质量,解决了城区环境卫生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舒适感,为隆回县居民提供了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2、目前,隆回县基本实现了垃圾清运常态化管理。垃圾清运项目的业务开展、质量考评、资金管控等措施到位,项目运行正常,政策执行良好。改善了隆回县城区环境,提高了城市品质质量,有效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环卫作业质量与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2020-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2分,其中:项目投入16分、项目管理27分、项目产出20分、项目效益19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各项指标扣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分。扣减4分原因:
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评价得分2分,扣减2分是因为未提供绩效目标资料。
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评价得分2分,扣减2分是因为没有提供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二)项目管理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7分。扣减3分原因:
1、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评价得分4分,扣减1分是现场检查时,部分档案归档不及时。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扣2分是因为支付垃圾清运费只有发票及月报表审核表,无其他相关核实每月垃圾清运资料。
(三)项目产出。分值25分,评价得分20分。扣减5原因:
1、产出数量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扣减2分是因无绩效目标,无法核算绩效目标是否完成,酌情扣减2分;
2、产出质量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扣减1分是因无绩效目标,无法核算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酌情扣减1分;
3、产出成本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扣减2分是2020年-2022年度预算安排资金460万元,支付2020年度垃圾清运费505.37万元,成本节约率(460-505.37)/460*100%=-9.86%。
(四)项目效益。标准分值25分,评价得分19分。扣减6分原因:预算支出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9分,扣减6分是因垃圾中转站压缩垃圾时会产生异味,对周边存在部分影响,达不到预期效益,酌情扣减。
六、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该项目针对2020-2022年度隆回县城区垃圾收集清运进行了责任分工,垃圾清运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但未对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细化,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约束,项目组织管理不够规范。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精确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在近几年预算编制中均申报了垃圾清运服务费,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清晰。
(三)垃圾清运运行能力不足
隆回县城区目前有垃圾中转站9座,因年数过久,部分设施设备陈旧,运行能力不足。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多,垃圾清运工作量日渐增大,城区现有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不足,无法满足城区垃圾转运需求。
(四)垃圾在中转站压缩时产生较大异味,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现场查看辰河世家垃圾中转站时,该中转站正在进行垃圾处理,处理过程中异味较大,尤其是夏天,异味较大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烦恼。
(五)经现场查看,城区中转站垃圾在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系统处理后排放至生活污水管道。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设、分工明确。服务中心应强化垃圾收集清运建设过程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职能,同时细化垃圾清运等管理人员职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使用效果,也是体现部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强化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
(三)加大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城区老旧垃圾中转站进行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确保垃圾清运工作日产日清。
(四)加强垃圾压缩过程中的处理程序,缩小对周边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加强垃圾处理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
(五)严格按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加强污水处理标准,加强运营监管。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