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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档案馆2022年度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湘金帆会专字[2023]第01010号
隆回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我所对隆回县档案馆(以下简称“县档案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隆回县档案馆设置3个部门,部门包括:办公室,保管利用部,接收编沿部。
隆回县档案馆编制人数7人,实际人数18人(其中在职7人,离退休11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土地面积1127平方米,房屋面积2641平方米。
2、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接收按规定应移交进馆的县直各单位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隆回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收集重要会议、重要人物、重大活动档案资料;负责提供县直改制企业档案寄存服务;负责接收县直单位现行文件。
负责对所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整理、归档;负责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分类和保管,建立全宗卷,记载立档单位和全宗历史演变情况;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开放,编制检索工具,提供档案信息及政府现行文件的查阅利用服务;负责馆藏档案安全,维护馆藏档案完整,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需要,开展档案史料的研究和编辑工作,利用馆藏档案资料举办展览活动,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其他有利用价值的参考资料,经批准后公开档案文件和史料。
负责推进县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按照档案工作信息化发展方向,全方位有效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管理技术研究,提高县档案馆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由智能化向智慧化发展。
承担县委办公室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
县档案馆2022年总收入为97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7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00.0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本年使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2.84万元。年末支出决算数为98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9万元,农林水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804.84万元。年末结转余额为0.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1.1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8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6.02万元,基本支出年末结转余额为0.00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三公”经费使用未超预算,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无公务接待摊派、转嫁到下属单位的行为。
2、项目支出
2.1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800.00万元,决算数为800.00万元,年末结转余额为0.00万元。
2.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县档案馆按照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隆财购【2020】8号文件、《隆回县档案馆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但未进行专户管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县档案馆共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共支付专项资金0.00万元,本年度结转余额0.00万元。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部门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省级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县相关制度细则,县档案馆制定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对“办公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干部职工借支、差旅费”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修改完善并执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的立项、工程概预算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并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确保了项目的实施运行。
(二)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各项经费支出审批及报账程序。县档案馆实行支出报账会审制度,会审人员由馆长、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组成,参与会审人员均在原始票据上签字负责。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档案馆资产总额86.23万元,其中其他应收账款5.55万元;固定资产80.68万元。
县档案馆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基本上按照管理制度及相应程序处理单位的资产增加和减少。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县档案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客观反映县档案馆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6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7月上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6号),并委托湖南金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3年7月中旬县档案馆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7月下旬湖南金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县档案馆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8月中旬结合县档案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分析
1、投入情况(10分):县档案馆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符合年度规划和工作计划。但在预算配置上出现了偏差,本年初预算数为123.51万元,上年预算数为120.79万元,本年预算数超上年预算数等问题,本项实际得分为8分。
2、过程管理(30分):县档案馆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控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基本健全。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譬如:一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3.43%,二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45.48%;三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88.11%分;预算调整率大于10%;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部分项目未经过电子卖场采购;差旅费报销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未得到有效执行;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合规;资产账面数大于实际数;固定资产利用率95.50%;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等问题,本项实际得分为21.47分。
3、产出情况(40分):县档案馆较好地完成年内32万页的档案信息化扫描加工工作任务;2022年底档案新馆已完成主体工程;档案安全与保管保护、消除安全隐患,筹措资金近40万元,全面加固档案库房;全年共接待查阅利用3660人次,查阅档案12519卷册;做好32个单位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但档案室部分硬件设施,如除湿机未配备足够数量,本项实际得分为39分。
4、绩效情况(20分):县档案馆部门履行职责为负责接收按规定应移交进馆的县各单位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隆回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收集重要会议、重要人物、重大活动档案资料;负责提供县直改制企业档案寄存服务;负责接收县直单位现行文件。2022年进一步推进了县档案馆数字化建设,全方位有效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县档案馆管理现代化水平。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群众满意度较高,调查结果均为满意。但在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譬如:部分档案因未进行扫描查询时间较长,本项实际得分为19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通过自查和现场评价方式,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逐项评分,县档案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7.47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主要绩效
(一)加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和馆藏档案整理
大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2022年内完成32万页的档案信息化扫描加工。对馆藏档案进行盘底,重点关注馆藏档案数量是否账物相符、排架次序是否准确,并逐卷逐盒仔细核对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等卷内信息与卷内目录齐全性和规范性,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并修正。扎实开展档案业务指导与接收,规范档案整理。做好32个单位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定期对库房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及卫生清理,轮换防虫杀菌药物,对重点档案以及破损、褪色档案进行修裱复制。
(二)档案新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加固档案库房。
2022年底档案新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加强档案安全与保管保护,消除安全隐患,筹措资金近40万元,全面加固档案库房。
(三)做好档案接待查询工作和档案日宣传。
全年共接待查阅利用3660人次,查阅档案12519卷册。6.9国际档案日创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手机报播报,总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档案宣传标语,各乡镇、县直机关以电子屏幕宣传、张贴标语、微信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档案日宣传活动。
七、存在的问题
(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2年1月31日第16号凭证列支慰问品支出1,500.00元,发票销售方为个人;2022年7月31日第11号凭证列支劳务支出7,000.00元,发票销售方为个人;2022年12月1日第2号凭证购买值班室空调支出3,279.00元,发票销售方为个人,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行为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执行
2022年6月30日第18号凭证列支防虫药支出700.00元,未经过电子卖场采购。该行为不符合隆财购【2020】8号《隆回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邵阳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中第一条第三点:“启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的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未按规定执行
2022年8月31日第16号凭证支付1月的差旅费1,810.00元,2022年12月31日第58号凭证支付2-7月的差旅费4,90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该行为不符合《隆回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下乡)结束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下乡)审批表、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没有出差(下乡)审批表的或没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 的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五)费用报销凭证不合规
电子卖场下单时间、结算时间、开具发票时间与业务实际发生时间(春节)不一致,严重滞后。
该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六)项目支出未进行专户核算和公示
根据县档案馆决算报表显示:2022年项目支出800万元,该项目支出未进行专户核算,且未公示。
该行为不符合《湖南省档案抢救及档案资源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奖补结合、规范透明、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的规定。
八、相关建议
(一)严格遵守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的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性;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保管;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的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三)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履行采购程序,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在合同订立方面,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四)加强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专户支付、注重效益的管理原则。
(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税法知识学习,依法缴纳税金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