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2年度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国富湘专审字〔2023〕019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接受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委托,对山界回族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适用于山界回族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
同时提到人民政府应当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之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站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顺应发展态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
山界回族乡2022年以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乡村振兴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资金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隆回县山界回族乡。
根据《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 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六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共批复山界回族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66.88万元,涉及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2个。
单位:万元
资金批复文件 |
拨付资金 |
退回资金 |
实际收到资金 |
结余资金 |
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 |
130.00 |
|
130.00 |
|
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 |
69.44 |
|
69.44 |
|
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 |
367.44 |
|
367.44 |
|
合计 |
566.88 |
|
566.88 |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检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山界回族乡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进行可靠的绩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旨在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关于项目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性建议,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山界回族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全额检查,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名称 |
拨付资金 |
实际支出 |
退回资金 |
结余资金 |
产业道路建设 |
133.00 |
133.00 |
|
|
产业发展项目 |
100.00 |
100.00 |
|
|
农田水利项目 |
57.00 |
57.00 |
|
|
人居环境整治 |
276.88 |
276.88 |
|
|
合计 |
566.88 |
566.88 |
|
|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在汇总、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阅读资料、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个角度系统科学的反应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五)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等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中发〔2018〕34号)、(湘办发〔2019〕10号)、(隆政办发〔2021〕4号)等,同时参考项目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全部过程资料。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及资金项目批复文件(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2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隆委乡振组发〔2022〕45号),累计应下达乡村振兴资金566.88万元。山界回族乡收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66.88万元,项目退回资金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566.88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6.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实到资金 |
资金支出 |
资金结余 |
1 |
产业道路建设 |
133.00 |
133.00 |
|
2 |
产业发展项目 |
100.00 |
100.00 |
|
3 |
农田水利项目 |
57.00 |
57.00 |
|
4 |
人居环境整治 |
276.88 |
276.88 |
|
小计 |
566.88 |
566.88 |
|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完善乡村振兴项目监管体系,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实施的项目,村支“两委”是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和项目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所在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督情况要全过程记录。同时,山界回族乡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目标明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制度健全。
四、项目实施情况
山界回族乡项目组织规范,项目招投标、发包、竣工验收、公示公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党委政府和县主管单位及村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2022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所有乡村振兴项目在“四议两公开”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均由村级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四个直接”要求,村“两委”干部作为村公司的管理人员,所有项目的设计、预算、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都在有关部门、县隆利公司的指导下开展。
(一)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山界回族乡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产业道路项目8个,实施项目资金133万元。产业道路项目的建设大幅改变了路面状况,使交通更加便利,使更多农产品能够进入市场,从而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收入。
(二)农田水利项目
山界回族乡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农田水利项目5个,实施项目资金57万元,农田水利项目大幅提高了对水资源的利用,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改善脱贫户生产条件,增产增收,进一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同时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水利设施基础。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山界回族乡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个,实施项目资金276.88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当地形象,解决脱贫户人居环境条件,改善全村人居住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还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游等农村发展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升生活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四)产业发展项目
山界回族乡2022年乡村振兴办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实施项目资金10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产业项目大幅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农户发展产业积极性,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培育新兴产生,通过技术创新、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解决村民务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成果及效益情况
(一)产业道路项目
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老屋村道路硬化工程解决了145户628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了回族同胞267户1068人居住环境;落马井村机耕道项目解决了123户451人脱贫人口出行问题,方便了生产生活;民族村道路硬化工程解决了230户1065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了回族同胞386户1550人居住环境。
(二)农田水利项目
农田水利项目陈栗村水利建设解决了40户160人30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老屋村水利项目解决了全村278户1078人的灌溉问题;落马井村水利项目解决了123户451人40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民族村水利项目改善了52户284人农田灌溉问题。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善农户653户 2618人,脱贫户 136户 466人的卫生居住环境,解决农户54人就业,其中脱贫人口24人,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提高全村、社区环境卫生水平,实现脱贫人口家门口就业。
(四)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为老屋村甘蔗、水果、红糖、粉丝、百合等,帮助了脱贫户67户246人发展产业,提高了脱贫人口的家庭收入,实现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六、存在的问题
(一)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工程承包合同进度款支付约定为:按工程进度结算,完成工程进度50%以上,按合同总造价的40%支付进度款;完成工程进度80%以上,按合同总造价的60%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按合同总造价的70%支付进度款;经查看支付资料,部分项目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1. 老屋村3、4、5、6组道路硬化(长124米、宽3.5米)挡土墙50米,项目金额15万元,于2022年8月5日支付8万元,支付比例为53%,进度款支付申请表显示,工程量累计完成比例约为75%,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应支付进度款为40%,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2. 民族村对民族村少数民族村寨院落进行改造,改善少数民族同胞居住环境项目,于2022年7月6日支付50万元,支付比例为50%,进度款支付申请表显示,工程量累计完成比例约为70%,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应支付进度款为40%,进度款支付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项目资料归档欠规范
民族村11、12组院落道路及公共区硬化项目、陈栗村5-10组山塘整修1口项目,两项目归档资料中部分为其他项目资料。
陈栗村5-10组农田低改渠道长250米、宽0.6米、高0.6米项目,档案资料中部分施工照片为黑白打印图片。
(三)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民族村13、16组道路硬化工程、渠道清淤、新建渠道、人行道硬化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约定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19日,据验收申请报告显示,该工程于2022年3月6日开工,于5月20日完工,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
(四)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管护隐患
承包合同中约定,各村劳务公司需为参建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从施工中图片观察到,部分项目施工人员并未佩带安全护具,安全管护存在隐患。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资金监管,提升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加大对乡镇资金的监督力度,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和挪用等违规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规范资金的使用,促使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及时见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加强项目档案资料从项目调研、立项、实施、竣工、验收、支付等过程中各个阶段信息的收集,全面与真实地反映整个项目过程的细节点,发挥信息支撑的作用,与项目全过程相结合,审查中项目存在档案资料缺失及填制不规范的情形,形成原因主要为项目资料未及时传递归档,以及项目资料变更后未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建议依据装订目录清单,逐项核对确认,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装订为项目档案资料册。
(三)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把控,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跟进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高效、及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管护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中,都应该以自己尽可能做到的方式来保证施工安全,以减少施工中由于疏忽或者操作不当所带来的不必要事故。
八、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截止现场评价日,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任务基本已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县级批复的各项计划。绝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综合分析,隆回县山界回族乡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优(详见附表)。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