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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远扬审字(2023)第11780号
隆回县2022年度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1号)要求,我们接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项目由隆回县教育局主管,下属各学校具体实施。全县302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7058名在校生,按全县自然校学生总人数1:150的比例需配备工友近850名,营养餐工友工资补助标准为600元/月/人,全年按10个月预算;中小学生食堂陪餐教师补助标准5元/人/天,全年按198天预算。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县教育局根据《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隆回县各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学生营养餐)“四统”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小组:1)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联合,督促配送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审核配送企业制定的营养餐食谱和监督企业及学校食堂管理;2)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按月结算拨入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隆回六中专用账户和县直城区公办学校专用账户;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全面监督并掌握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加工、配送等情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4)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价格检测工作;5)县公安局负责配送企业、各学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全维稳工作;6)县农业农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进入配送企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7)县信访局负责应对集中上访、网络舆情、信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8)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配送企业、学校食堂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以及配送企业、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配送车辆及餐饮器具的消毒监测工作;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配送企业、各学校食堂的安全生产工作等。
2.制度建设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县教育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未对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及各县直城区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本次现场评价核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城区学校等账簿和项目相关资料,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存在资金挤占、截留、挪用的现象。
项目管理方面: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优质营养,国家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文件中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隆回县教育局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业改善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5号)等相关文件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于2020年初结合隆回县学生食堂改革的运营状况,制定了《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学生营养餐)“四统”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隆食配领字【2020】1号)(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并为了确保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四统”配送服务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四统)配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实施方案结合隆回县实际制定隆回县学生营养餐工友工资及教师陪餐补助标准。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本次绩效评价资金1013.56万元已纳入隆回县财政局预算内资金计划,经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查询,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隆回县财政局已下达各学校所需指标额度至预算资金账户,当年各学校申请的工友工资及教师陪餐资金已完全到位。资金安排计划表如下:
2021年11月-2022年11月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计划表
金额:元
序号 |
项目单位 |
资金安排情况 |
|||
2021年11-12月 |
2022年1-5月 |
2022年6-11月 |
小计 |
||
1 |
麻塘山乡中心校 |
19,550.00 |
108,055.00 |
24,785.00 |
152,390.00 |
2 |
虎形山中心校 |
13,615.00 |
33,730.00 |
30,865.00 |
78,210.00 |
3 |
小沙江中心校 |
32,430.00 |
75,740.00 |
52,575.00 |
160,745.00 |
4 |
金石桥中心校 |
91,220.00 |
207,950.00 |
169,300.00 |
468,470.00 |
5 |
鸭田中心校 |
46,905.00 |
100,490.00 |
81,640.00 |
229,035.00 |
6 |
大水田中心校 |
24,775.00 |
49,960.00 |
39,080.00 |
113,815.00 |
7 |
司门前中心校 |
78,785.00 |
169,765.00 |
129,580.00 |
378,130.00 |
8 |
羊古坳中心校 |
44,525.00 |
100,190.00 |
74,089.00 |
218,804.00 |
9 |
罗洪中心校 |
19,230.00 |
42,635.00 |
29,175.00 |
91,040.00 |
10 |
高平中心校 |
80,230.00 |
171,090.00 |
139,475.00 |
390,795.00 |
11 |
七江中心校 |
58,115.00 |
146,835.00 |
113,695.00 |
318,645.00 |
12 |
六都寨中心校 |
50,965.00 |
152,255.00 |
119,375.00 |
322,595.00 |
13 |
荷田中心校 |
56,265.00 |
119,105.00 |
96,420.00 |
271,790.00 |
14 |
荷香桥中心校 |
80,720.00 |
178,135.00 |
134,770.00 |
393,625.00 |
15 |
西洋江中心校 |
74,140.00 |
164,170.00 |
125,710.00 |
364,020.00 |
16 |
横板桥中心校 |
56,870.00 |
128,955.00 |
92,165.00 |
277,990.00 |
17 |
南岳庙中心校 |
57,645.00 |
123,885.00 |
98,910.00 |
280,440.00 |
18 |
三阁司中心校 |
63,170.00 |
147,345.00 |
117,645.00 |
328,160.00 |
19 |
山界中心校 |
23,600.00 |
51,940.00 |
41,425.00 |
116,965.00 |
20 |
北山中心校 |
46,890.00 |
92,820.00 |
69,560.00 |
209,270.00 |
21 |
周旺中心校 |
29,305.00 |
63,480.00 |
42,645.00 |
135,430.00 |
22 |
滩头中心校 |
110,525.00 |
219,340.00 |
178,890.00 |
508,755.00 |
23 |
岩口中心校 |
99,845.00 |
221,360.00 |
160,095.00 |
481,300.00 |
24 |
花门中心校 |
55,590.00 |
120,850.00 |
84,535.00 |
260,975.00 |
25 |
桃花坪中心校 |
76,760.00 |
164,105.00 |
132,090.00 |
372,955.00 |
26 |
隆回一中 |
71,685.00 |
159,165.00 |
169,360.00 |
400,210.00 |
27 |
隆回二中 |
114,000.00 |
248,900.00 |
273,600.00 |
636,500.00 |
28 |
隆回六中 |
29,150.00 |
65,720.00 |
63,020.00 |
157,890.00 |
29 |
隆回九中 |
99,470.00 |
219,520.00 |
202,185.00 |
521,175.00 |
30 |
职业中专 |
74,250.00 |
141,625.00 |
122,640.00 |
338,515.00 |
31 |
万和实验学校 |
67,725.00 |
97,665.00 |
137,010.00 |
302,400.00 |
32 |
九龙学校 |
67,295.00 |
122,070.00 |
92,335.00 |
281,700.00 |
33 |
思源实验学校 |
75,250.00 |
135,090.00 |
120,330.00 |
330,670.00 |
34 |
县特校 |
11,800.00 |
20,800.00 |
15,700.00 |
48,300.00 |
35 |
天福小学 |
2,665.00 |
5,005.00 |
5,545.00 |
13,215.00 |
36 |
隆回县芙蓉学校 |
|
0.00 |
1,360.00 |
1,360.00 |
37 |
城西学校 |
50,525.00 |
91,650.00 |
23,500.00 |
165,675.00 |
38 |
城南小学 |
3,375.00 |
5,625.00 |
4,650.00 |
13,650.00 |
|
合计 |
2,058,860.00 |
4,467,020.00 |
3,609,729.00 |
10,135,609.00 |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项目资金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一览表和相关资料,2021年11月-2022年11月份项目资金支出总金额1013.56万元,由38家乡镇(街道)、县直学校等单位实施。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场评价抽查的项目个数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0%和资金总额的40%,项目资金现场抽查实施单位支出明细情况见下表:
2021年11月-2022年11月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
(抽查26家乡镇(街道)、县直学校单位)支出明细表
金额:元
序号 |
实施单位名称 |
资金到位时间 |
到位资金 |
支出金额 |
收款方 |
结余情况 |
现场核实情况 |
1 |
隆回二中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636,500.00 |
636,500.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0 |
财务记账原始凭证不齐全,结算以领据入账,未见发票 |
2 |
隆回一中 |
400,210.00 |
400,210.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
3 |
隆回六中 |
157,890.00 |
157,890.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0 |
||
4 |
职业中专 |
338,515.00 |
338,515.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0 |
||
5 |
思源实验学校 |
330,670.00 |
330,670.00 |
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批量代发 |
0 |
由老师先在食堂充值,再由学校代发户转至老师个人账户 |
|
6 |
桃花坪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372,955.00 |
372,955.00 |
拨付至9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6-1、6-2表格中2家学校金额 |
6-1 |
雨山中心小学 |
2022-4-22 2022-7-6 2022-12-20 |
110,730.00 |
110,730.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1.在陪餐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用其他来源经费先行支付公司,陪餐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学校其他开支,存在挪用的情况; 2.申报教师陪餐人数与实际陪餐人数存在差额,如:6月、9月申报陪餐人数大于实际陪餐人数; 3.工友工资用现金支付 |
6-2 |
雨山中学 |
2022-4-22 2022-7-6 2022-12-20 |
98,300.00 |
98,300.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1.在陪餐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用其他来源经费先行支付公司,陪餐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学校其他开支,存在挪用的情况; 2.工友工资用现金支付; 3.申报教师陪餐人数与实际陪餐人数存在差额,如:2月、6月、9月申报陪餐人数大于实际陪餐人数 |
7 |
花门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454,875.00 |
454,875.00 |
拨付至12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7-1、7-2、7-3表格中3家学校金额;到位资金含3家县直小学金额(天福小学、城西小学、城南小学) |
7-1 |
城西学校 |
2022-5-30 2022-9-23 2022-12-21 |
165,675.00 |
63,816.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101,859.00 |
1.财务记账原始凭证不齐全,结算以领据入账,未见发票; 2.申报金额与实际不一致,存在虚报、多报的情况; 3.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止,学校账户共结余专项资金137,799.89元 |
7-2 |
曾家坳完小 |
2022-5-30 2022-9-23 2022-12-21 |
64,495.00 |
64,495.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0 |
1.在陪餐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用其他来源经费先行支付公司,陪餐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学校其他开支,存在挪用的情况 |
7-3 |
曾家坳中学 |
60,750.00 |
60,750.00 |
0 |
|||
8 |
滩头镇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508,755.00 |
508,755.00 |
拨付至11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8-1、8-2表格中2家学校金额 |
8-1 |
滩头镇小学 |
2022-3-24 2022-9-16 2022-12-20 |
120,425.00 |
120,425.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1.在陪餐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用其他来源经费先行支付公司,陪餐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学校其他开支,存在挪用的情况 |
8-2 |
滩头镇中学 |
96,050.00 |
96,050.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
9 |
荷香桥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393,625.00 |
393,625.00 |
拨付至6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9-1、9-2表格中2家学校金额 |
9-1 |
荷香桥镇中学 |
2022-4-19 2022-7-14 2022-12-16 |
105,045.00 |
105,045.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款项 |
0 |
1.账务处理不及时,付款未进行审批; 2.由个人账户(刘峥嵘)转至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28,092.84元 |
9-2 |
桐木桥中学 |
2022-4-22 2022-7-15 2022-12-19 |
82,940.00 |
82,940.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款项 |
0 |
1.根据单位银行账户记录:2022-9-13日转至个人(刘朝明)账户14.5万元(含陪餐资金5.4万元),再支付德康宁公司款项; 2.单位与公司存在结算错误的情况,单位银行记录收到德康宁公司款项(2022年10月12日收到402.75元,2023年3月12日收241.3元) |
10 |
周旺镇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135,430.00 |
135,430.00 |
拨付至3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10-1表格中1家学校金额 |
10-1 |
中心小学 |
2022-4-22 2022-9-20 2022-12-23 |
64,565.00 |
64,565.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1.在陪餐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用其他来源经费先行支付公司,陪餐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学校其他开支,存在挪用的情况 |
11 |
岩口镇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481,300.00 |
481,300.00 |
拨付至12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11-1、11-2表格中2家学校金额 |
11-1 |
大观中学 |
2022-3-23 2022-7-12 2022-12-30 |
88,830.00 |
88,830.00 |
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
11-2 |
岩口中学 |
87,175.00 |
87,175.00 |
0 |
1.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登记检查记录不完整 |
||
12 |
鸭田镇中心校 |
2022-1-24 2022-6-30 2022-12-16 |
229,035.00 |
229,035.00 |
拨付至12家中小学账户 |
0 |
包含序号11-1、11-2表格中2家学校金额 |
12-1 |
鸭田九年义务制学校 |
2022-7-4 2022-12-23 |
96,245.00 |
96,245.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0 |
1.大额现金现金支付; 2.账务处理错误:支出事项直接计入“伙食费收入”科目的借方,不利于统计专项资金收入、支出总额 |
12-2 |
鸭田中心小学 |
2022-7-4 2022-12-23 |
48,180.00 |
48,180.00 |
隆回金源鸿文智餐饮有限公司 |
0 |
1.在陪餐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用其他来源经费先行支付公司,陪餐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学校其他开支,存在挪用的情况 |
|
|
合计 |
4,439,760.00 |
4,337,901.00 |
|
101,859.00 |
|
说明:根据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一览表及现场查询到位资金和支出情况 |
专项资金结余情况:县财政部门计划安排年度预算资金1013.56万元,实际专项资金使用时是按照各学校与配餐公司据实结算,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2021年11月份-2022年11月份预算资金支出金额1003.38万元,实际资金结余10.18万元。(现场核实城西学校专项资金账户2022年度结余10.18万元,2021年度结余资金3.6万元,专项资金账户共结余13.78万元)。
4.项目验收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仅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对配餐企业送来的食品及原材料执行了货物验收程序。无其他实施项目执行验收程序。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仅设置整体目标:一是对学生供餐进行科学干涉,逐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二是通过全体教师陪餐及时发现食品中的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与学生边吃饭边交流,利于营造师生平等关系的同时,深入了解学生所思所想,广泛收集家长、学生意见,结合学生、家长反映情况改进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产出和绩效情况结合本年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综合分析,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县共有302所学校实施营养餐“四统”配送服务,聘请900个工友为食堂服务,并安排8500个教师进行陪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22年度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11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和县教育局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5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6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单位1个,资金总量1013.56万元;本次实际现场评价项目实施单位26个(乡镇(街道)、县直学校),资金总量443.98万元,现场抽查的学校食堂管理形式分两大类,县直属学校食堂管理采取工友、物资全托管,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引进的配餐企业提供食堂用物资、安排食堂工友提供服务,乡镇学校由配餐企业配送基础物资、学校聘请食堂工友的模式提供配餐服务。经现场查询26家县直城区及乡镇的中小学校情况,一是项目管理方面,实施学校制定了《教师陪餐制度》、《家长陪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对学校食堂教师及家长陪餐情况进行日常登记,并对食堂饭菜进行评价;二是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学校内部定期对食堂就餐环境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也会不定期到学校食堂对当天食品采购、配送、食堂就餐环境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合格的学校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对配送企业送来的食品及原材料进行索票索证。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有助于校方加倍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切实担负起学校食品安全的重大责任。
2.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师生、家校之间的沟通,促进校园和谐:县教育局通过监督学校实行教师陪餐、家长陪餐、校领导陪餐等方式,进一步保障学生健康,让老师及学校领导和学生一桌用餐,学生能够吃的安心、放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筑牢学生和学生家长对于学校的信任,有效的提升教学之间,家校之间顺畅沟通,减少矛盾,学生、家长与学校更好的形成合力,共同筑造安全校园,使孩子能够更好更健康的成长。
(二)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营养餐教师陪餐及工友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1.9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项目支出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该指标分值12分,扣2分,得分10分。具体扣分原因如下:
1.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未编制项目相关的年度规划和计划,扣1分。
2.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未完全一致,扣1分,如:雨山中心小学、雨山中学、城西学校等申报预算与实际支出不一致,存在虚报、多报的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该项分值28分,扣8.07分,得分19.93分。具体扣分原因如下:
1.项目管理
项目监管完整性:部分学校未完全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扣1分,如:岩口中学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登记检查记录不完整。
2.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现场查看各学校项目实施及财务原始凭证。1)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要求进行专账核算扣1分,如:城西学校、鸭田九年义务制学校等未设独立核算科目;2)资金拨付未见完整的审批程序扣1分,如:荷香桥镇中学支出未见相关人员签字审批;3)大部分学校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除开工友工资现金发放)扣1分,如:桐木桥学校、荷香桥镇中学等;4)主管部门未对下属单位的资金去向进行追踪或监管扣1分;5)项目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扣1分,如:曾家坳小学、滩头镇中学等用学校其他来源资金先行与配餐公司进行结算,专项资金到位后用于学校其他支出;城西学校上年度与本年度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6)对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扣2分(历年各学校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1003.38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013.56*100%*7分=6.93分,扣0.07分。
项目支出产出包括工作完成情况、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40分,扣6分,得分34分。具体扣分原因如下:
1.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各项目单位实施情况及现场评价情况,扣2分。
2.产出质量
结合各项目单位实施情况及现场评价情况,项目的实施规范性有待完善,扣2分。
3.产出时效
结合各项目单位实施情况及现场评价情况,扣2分。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20分,扣2分,得分18分。具体扣分原因如下:
1.满意度
评价组对对参加项目实施对象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社会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较好”。根据满意度汇总统计,项目整体满意度为80%以上,扣2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宣传安全教育意识。
各学校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完善各项制度,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后勤分管领导、管理员每天对食堂采取巡回监督检查,认真作好记载,发现问题,立即消除,同时学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食堂卫生、服务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逐一进行检查考核。依托社会参与,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或请有关专家到校讲授食品安全知识,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加强学生家长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的意识,因为家庭的安全教育也是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学校来讲,安全工作无小事,学生的安全更是牵动着千家万户,我们每个人都要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让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管部门未编制项目相关的年度规划和计划;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未完全一致。
2.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县教育局对下属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未进行跟踪或监管,项目执行未完全按规定实施;②各个学校虽制定了教师陪餐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项目管理执行力度欠缺,有待进一步完善。
3.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场核查26家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财务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发现各学校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实,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有待加强。
六、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加强监管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建议县教育局制定项目规划或计划,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绩效意识,按资金管理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对下属各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建立具有自身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各学校预算执行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对虚报、多报等情况及时纠正,确保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加强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工作。
建议县教育局加强对各个乡镇街道、中小学学校项目实施监管工作,定期对各学校教师陪餐、食品安全检查等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建立绩效跟踪评价和定期检查制度,对学校的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完善考评体系,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①建议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内部监督,确保审核程序到位,扎扎实实保障项目经费的使用绩效,学校财务人员在发票审核过程中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要求供餐企业提供合法票据进行报账,对未开具正规票据支出的款项进行整治清理,要求供餐企业补缴国家税收。
②加强乡镇一级学校食堂专户管理,中心学校对各辖区内的中小学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将辖区内学校的资金管理情况汇报给主管部门,为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核查提供依据。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