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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17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3 有效期: 永久

湘远扬审字(2023)第11704

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

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35号)要求,我们接受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成立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隆回县水利局负责实施。2022年度县人民政府根据人大批准的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40.00万元,从征收的水利建设发展基金中提取,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工程前期经费、水旱灾害防御经费、河长办工作经费、防汛管理、水法宣传、项目检查验收等8个方面的水利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配套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隆回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技股、计划财务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水利规划与工程建管股、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股、水库移民和河库管理股、行政审批股9个股室。主要职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等。

     2.制度建设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县水利局制定了《隆回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加强水利专项资金报账管理的意见》和《隆回县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非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户管理、政府采购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支出事项需要执行的审批程序:凭隆回县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工程合同、工程预算表、竣工验收资料、财政评审(要求履行财评的项目)、发票等,经项目相关股室、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财政部门审核签字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拨付手续。

项目管理方面: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制定了《隆回县水利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隆回县水利局项目日常监管制度》,项目在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报县领导和相关单位批准后,执行招投标各项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达到政府采购以及招投标金额的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公平、公正、择优或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按要求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具体工程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并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隆回县水利局、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县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隆水字[2022]120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预算安排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40万元。经查询预算执行系统,截止2022年7月20日预算内项目资金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具体资金安排见下表:

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金额:万元

序号

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明细

安排资金

备注

1

项目工程前期经费

2022年除险加固项目及其他设计费、监理等前期经费98.5万元,铜盆江保护圈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经费120万元

218.5

2

水旱灾害防御经费

小型水库值守经费60万元,超标准洪水防御(辰河、西洋江)20万元

80

3

河长办工作经费

河长办工作经费30万元,河道界桩划定费29.5万元,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费20万元

79.5

4

水利项目措施费

防汛管理、水法宣传、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

62

小计

440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预算执行系统核查情况,截至2023年5月31日,专项资金支出金额420万元,其中:项目工程前期经费218.5万元,水旱灾害防御经费80万元,河长办工作经费59.5万元,水利项目措施费62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表   

金额:元

序号

专项资金支出内容

指标额度

到位资金

2022年度支出金额

截止2023年5月31日支出金额

1

项目工程前期经费

218.5

218.5

137.55

80.95

2

水旱灾害防御经费

80

80

80

3

河长办工作经费

79.5

79.5

59.5

4

水利项目措施费

62

62

62

合计

440

440

420

备注:根据账面核算情况无法区分细化支出金额,以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系统数据列示。

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上述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实际使用420万元,结余20万元为未执行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费。

4.项目验收情况

县水利局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水利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及验收,及时根据当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项目实施较规范,基本按时效目标完成。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实施虽设置明细目标,但与项目支出金额不匹配。根据隆水字[2022]120号文件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除险加固项目及其他设计费、监理费等前期经费、铜盆江保护圈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经费、小型水库值守经费、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辰河、西洋江)、河长办工作经费、防汛管理、水法宣传、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产出和绩效情况综合分析如下,一是已顺利完成除险加固项目、铜盆江保护圈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二是压实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责任,全面提升243座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以争创水利工程建设真抓实干先进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为目标,充分利用电子屏、横幅、宣传车、村村响等形式,全面深入推行河湖长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5月中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5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5月下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和县水利局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3年5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6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1个,资金总量440万元,2022年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主要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运行经费,县水利局的前期工作已顺利完成,充分发挥了前期工作经费的撬动作用有助于全面加快全县重点项目的实施;项目管理运行经费的到位,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有效畅通经济循环,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从严从实抓好河长制工作,着眼幸福河湖,构建“隆回水网”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出台了《隆回县加强乡镇(街道)、村河长制“两长两员”管理实施细则》、《隆回县2022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隆回县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评价办法》等文件,共设立河库长858名、河道检察长16名、河库保洁员1225人,“河(库)长+检察长”有效协作,开展联合巡河16次,公益诉讼河道非法捕鱼生态赔偿案2起;同时通过暗访督查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有效提高我县河长制工作整体水平

2.聚焦重点工作,打造工作亮点。一是加强岸线管理,对199座小型水库进行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完成24条流域面积50K㎡以上河流划界方案编制和界桩埋设。二是坚持依法管水,开展水利执法64次,下达整改意见书30余份,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6.9万余元,行政处罚7.1万元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90%以上,100%水库退养,在全市排名靠前。三是防汛抗旱扎实有效,通过充实防讯抗旱指挥人员,修订完善各种防讯抗旱抢险预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检查并整改198处安全隐患,防汛工作实现不垮一坝不亡一人的目标,受到省水利厅的高度评价,在全省防汛抗旱防御工作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

3.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中被评为“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县区”。

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1.95,评价等级为(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投入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该指标分值12分,扣4.5分,得分7.5分。

原因:1、目标与年度计划任务数相对应,但与2022年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任务不匹配,扣1分;2、预算编制无明确标准,扣1分;3、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不一致,存在日常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扣1分;4、资金分配不合理,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费未执行,导致专项资金结余,扣1.5分。

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该项分值28分,扣4.85分,得分23.15分。

原因:1、未制定预算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扣0.5分;2、会计核算欠规范、未设独立核算科目,扣1分;3、对拨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或监管,如2022年12月付各乡镇水库防汛值守经费60万元无追踪、监管资料,仅以收据入账,扣1分;4、未做到专款专用,存在挤占的情况,如:2022年10月30#凭证“付电脑耗材款1.51万元”、2022年12月47#凭证“付电脑耗材款3.95万元”,办公经费事项从专项资金中支出,扣1分;5、经费支出未按审批表执行到位,扣1分;6、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金额*100%=420/440=95%,得分7*95%=6.65分,扣0.35分。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目支出产出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为40分,扣8.7分,得分31.3分。

原因:1、根据专项资金计划表,明细任务共8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费未完成,故实际完成工作数为7项,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7/8=87.5%,得分为8.75分,扣1.25分;2、质量达标情况参考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3、产出时效参考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4、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440-420)/440=4.55%,得分4.55分,扣5.45分。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满分20分,得20分。

原因:1、经济效益:加快了水利基础建设的步伐,促进了经济的全面发展,项目的实施为顺利实施十四五水利规划打下良好基础;2、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2022年县水利局被评为“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县区”,同时成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3、评价组通过现场随机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社会群众进行社会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汇总统计,项目整体满意度为90%,得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健全工作机制,抓实工作重点,加强常态监督。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水利发展思路,以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引,不断积累经验,并根据经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参照省市县相关文件重点工作的方向及要求,开展水利项目建设。为更好的落实项目责任,定期召开工程协调推动会,听取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工程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严格工程质量把关,并同时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抓政策机遇”、“抓工程建设”、“抓改革创新”等各种举措,奋力开创水利建设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1.账务处理欠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独立核算科目,无法通过核查会计账簿直接取得本专项资金的支出数据。二是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全部计入“基本支出”,未通过“项目支出”核算。

    2.资金分配欠缺合理性,预算编制无明确标准,目标设置较笼统。

一是资金分配不合理;二是个别绩效申报目标设置较笼统,指标内容不够细化量化。

3.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预算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二是预算内容和支出内容不一致,存在日常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三是对拨付其他单位单位的资金未进行追踪或监管。

4.资金支出存在的问题

经费支出未按审批表执行到位。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会计准则。

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和管控,合理设置各类会计科目,分开核算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做到各尽所长,专款专用。对取得的“经常性”和“延续性”的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的详细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收支核算,严格遵守并执行会计核算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

(二)精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办法的培训与学习。

预算编制要精细化、科学化,在编制预算同时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偏离绩效目标要及时纠正,及时对项目结余情况进行申报调整,制定合理的存量资金使用计划,避免出现预算资金管理可行性不强的情况。积极组织财务岗、业务岗参加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的培训与学习,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设置可细化量化的工作目标,以便更准确的对工作成效进行衡量。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按照预算资金途径拨付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专账专用的要求执行,在项目资金拨付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避免资金拆借、挤占、混用的情况,对于未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的情况,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视项目事前论证、事中审核、事后跟踪,遵循《预算法》规定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严禁挪用至其他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以收据入账,其他单位以往来资金核算,容易使项目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难以保证,建议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管

(四)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管好用好资金。

提升预算支出约束机制,严格按照隆回县非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报账审批表中列明的资金计划文号进行支付,不得随意挤占其他指标,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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