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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14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2 有效期: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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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

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2023年6月19日至8月31日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20号)安排,我们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对专项资金主管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了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4月,由原电力指挥部与风力指挥部合并成立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主要任务为改善隆回县电网结构、补齐用电紧缺短板,确保电力设施建设工作科学合理、安全有序进行。现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有20人。

(二)项目概况

为改善隆回县电网结构,补齐用电紧缺短板,确保电力设施建设工作科学合理、安全有序进行,隆回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1月下发了《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电力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隆政发〔2020〕2号)文件,决定设立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县人民政府年度预算安排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变电站征地拆迁补偿差额,权证审批办理费用补差,提供熟地项目的三通一平费用,道路接口配套公路硬化费用,电力设施建设的县、乡、村工作经费补差,工作奖励经费及其他与电力设施建设相关的不可预计费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

大力推进隆回县重点电力设施项目的建设步伐,优化全县电网结构,使隆回县电力设施网络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安全有序,为全县经济建设大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拨付使用情况

(一)资金安排及落实到位情况

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能源电力建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建指[2021]9号)预算安排的2021年能源电力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主要为:2020年已建成未结算项目4,922,000.00元;②2021年电力设施项目5,078,000.00元;资金于2021年6月24日拨付到位。2022年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0元,资金于2022年11月16日拨付到位。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隆回县2021-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资金支出合计10,122,090.01元。支出项目内容如下:

1、2020年已建成未结算项目预算安排资金4,922,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2,928,006.70元,其中:

平溪-隆回220kV线路、滩头-巨口铺110kV线路、城东、司门前、横板桥3个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35kV线路工程项目补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39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0.00元,主要用于相关乡镇完成塔基建造260个,按每个塔基1500元补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已支付塔基建造经费0.00元。

②农网(含城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634,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578,000.00元,主要用于农网改造133个台区建设,城网改造17个台区建设,按每个乡镇1000元、每个村3000元、每个街道办4000元、每个社区2000元安排乡镇工作经费,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已支付农网改造乡镇工作经费578,000.00元。

③10kV线路建设经过相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和林木、青苗补偿费预算安排资金1,548,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24,963.10元,主要用于新建10kV线路30条,途经相关乡镇(街道)116个村(社区)(每个村3000元)工作经费,每条线路需林木、青苗补偿费4万元,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已支付相关乡镇工作经费及青苗补偿费424,963.10元。

④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预算安排资金1,60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981,900.00元。主要用于隆回城东、司门前、横板桥3个110kV变电站和六都寨西山35kV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已支付失地农民保险费981,900.00元,其中:城东359,400.00元、横板桥321,900.00元、司门前300,600.00元。

电力设施建设奖励资金预算安排资金45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建成司门前、横板桥2个110kV变电站,每个15万元,2020年台区建设150个,每个1000元。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已支付隆回县电力局电力设施建设奖励资金450,000.00元。

⑥重点项目前期及其他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93,143.60元。主要用于启动高平、石门110kV变电站、隆回七江220kV变电站3个重点项目前期及其他工作经费,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已支付重点项目前期及其他工作经费335,260.60元,2022年支付重点项目前期及其他工作经费158,000.00元

2020年已建成未结算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元

序号

项目

计划金额

核查金额

1

工程项目乡镇(街道)工作经费补足

390,000.00

0.00

2

农网(含城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

634,000.00

578,000.00

3

10kV线路建设经过相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和林木、青苗补偿费

1,548,000.00

424,963.10

4

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

1,600,000.00

981,900.00

5

电力设施建设奖励资金

450,000.00

450,000.00

6

重点项目前期及其他工作经费

300,000.00

493,143.60

合计

4,922,000.00

2,928,006.70

2、2021年度电力设施项目预算安排金额5,078,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291,237.31元,其中:

高平110kV变电站提供熟地补偿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96,771.00元,主要用于高平110kV变电站提供熟地补偿资金。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支付高平110kV变电站提供熟地补偿资金335,477.00元;2022年支付高平110kV变电站提供熟地补偿资金161,294.00元。

②高平、司门前、横板桥3个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35kV线路工程项目乡镇(街道)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27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115,900.00元。主要用于相关乡镇完成塔基建造180个,按每个塔基1500元补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2年支付补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115,900.00元

③农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预算安排资金64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756,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农网改造160个。其中,每个乡镇1000元,每个村3000元。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支付农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238,000.00元,2022年支付农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518,000.00元。

④10kV线路建设经过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和林木、青苗补偿费预算安排资金78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203,817.00元。主要用于新建10kV线路15条,途经相关乡镇/街道、60个村/社区、每个村3000元工作经费,每条线路需林木、青苗补偿费4万元,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2年10kV线路建设经过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和林木、青苗补偿费203,817.00元。

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预算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65,360.00元。主要用于高平110kV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费,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支付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费465,360.00元。

电力设施建设奖励资金预算安排资金31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310,000.00元。主要用于已建成高平110kV变电站150,000.00元,2021年台区建设160个,每个1000元。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2年支付隆回县电力局电力设施建设奖励资金310,000.00元。

预留机动经费预算安排资金1,678,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1,943,389.31元。主要用于县电力能源指挥部、县供电公司、相关乡镇其他相关经费。经查询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1年支付预留机动经费511,438.68元;2022年支付预留机动经费1,431,950.63元。

2021年电力设施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元

序号

项目

计划金额

核查金额

1

高平110kV变电站提供熟地补偿

1,000,000.00

496,771.00

2

补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

270,000.00

115,900.00

3

农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

640,000.00

756,000.00

4

10kV线路建设经过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和林木、青苗补偿费

780,000.00

203,817.00

5

变电站征地缴纳失地农民保险

400,000.00

465,360.00

6

电力设施建设奖励资金

310,000.00

310,000.00

7

预留机动经费

1,678,000.00

1,943,389.31

合计

5,078,000.00

4,291,237.31

3、2022年能源电力建设配套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0元,实际已使用资金2,902,846.00元,于2023年支付。其中:支付10kV线路建设经过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和林木、青苗补偿费1,733,663.00元、农网改造台区建设工作经费519,000.00元、其他工作经费90,000.00元、岩口镇雷音观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补偿款60,000.00元、青苗补偿款36,510.00元、滩头镇城东村电力安装工程费463,673.00元。

(三)专项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2021-2022年度收到专项资金12,000,000.00元,支付2021年-2022年度能源电力建设专项资10,122,090.01元,资金结余1,877,909.99元,资金结余较大是因隆回县电力局奖励资金558,000.00元未付、滩头镇城东村农电网改造工程463,700.00元未付。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制定了《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所有的开支发票都要经过财务合法性审签和审批签字后方可报账。单笔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单笔支出在1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事先须经常务副指挥长同意,经办公室主任签具意见后再由常务副指挥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事前须经指挥长同意,再经上述程序后报指挥长审批。坚持两人经办和初审制度,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的发票和不按规定审批、审核签字的发票均不得报账,没有税务发票或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报账,凡经手不能报销的发票,由经手人自负。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年度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由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拟定资金使用的初步方案,并按照《关于加强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函[2013]48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操作,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再予以拨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电力设施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隆回县电力能源建设协调指挥部、隆回县财政局、国网隆回县供电公司和各相关乡镇(街道)做为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和使用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责,各负其责,按计划安排分项目合理使用,充分发挥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主要成效

1、撬动了上级资金投入

2020年设立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以来,国网公司2021-2022年两年共投入资金达11.2亿元(往年一般年投资1.5亿元左右)。其中,主网完成投资6.6亿元,包括新建220kV隆平线12公里,110kV滩巨线17.73公里,新建220kV隆回北、110kV城东、司门前、横板桥、高平、岩口5个变电站、35kV山界变电站及35-220kV配套线路246.23公里;配网完成投资4.6亿元,包括新建48条10kV线路及新建、改造438个农网台区(含18个城网台区)。

2、优化了电网结构布局

随着一批批电力设施的竣工投运,隆回县电网结构日趋优化,日臻完善,供电能力及稳定性较2019年翻了一番,强有力的电力保障促进了隆回县经济建设大发展,提升了隆回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了2021年-2022年春节期间没有出现停电投诉现象,2022年春节在长期低温超常规用电的情况下,除北面山区冰灾造成断线需及时抢修外,基本上满足了隆回县人民生产生活用电的需求。

3、助推了前期项目工程

设立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可以弥补前期经费的不足,从而助推前期项目进程。2021年,隆回北220kV输变电工程和岩口雷音观110KV变电站完成规划设计,2022年完成了站房主体工程,2023年可以竣工投运。

4、加快了征地拆迁进度

国网公司所属项目征地拆迁经费均采取大包干形式,大多经费不足,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补偿差额,加快了征地拆迁进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2021年-2022年能源电力建设配套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表》,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0分,其中:项目投入17分、项目管理24分、项目产出18分,项目绩效21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各项指标扣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分,扣减3分是因2022年无绩效目标,没有设立细化、具体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体系。②2021年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有的项目基本上未使用,有的项目超支较大。如:2020年补足乡镇(街道)工作经费预算申请拨付资金390,000.00元,实际未支出相关工作经费;2021年预留机动经费预算申请拨付资金1,678,000.00元,实际支出预留机动经费1,943,389.31元。

(二)项目管理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分。扣减6分原因:

1、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评价得分4分,扣1分是因相关档案资料未妥善保存并归档,如:相关乡镇完成塔基建造的相关资料未保存在能源电力指挥部

2、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扣减1分是因未制定相关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10分,实际评价得分8分,扣减2分是因绩效目标不合理,导致项目资金指标存在相互调剂情形,有的项目预算资金基本上未支出,有的项目预算资金超支较多。

    4、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评价得分3分,扣减2分是因未制定预算资金财务监控制度,未对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追踪,落实青苗补偿费是否支付到位。2023年6月27日经现场抽查高平镇青苗补偿费,已及时拨付至个人账户。

(三)项目产出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8分,扣减7分原因:

1、产出数量指标分值10分,实际评价得分7分,扣减3分是2022年预算新建农网改造台区160个,实际完成新建59个,酌情扣减;

2、产出时效指标分值5分,实际评价得分3分,扣减2分是因部分项目实际于2023年完成,还未完成验收等相关工作,酌情扣减;

3、产出质量指标分值5分,实际评价得分3分,扣减2分是因部分项目实际于2023年完成,还未完成验收等相关工作,酌情扣减。

(四)项目效益指标。标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1分。扣减4分是因各项目承担单位没有按下达资金通知的要求提供实施情况报告,酌情对产出数量、时效、质量评价指标扣减。

六、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能源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滞后

隆回县能源电力建设协调指挥部由于不是预算单位,资金下达和拨付时间都相对于其他预算单位而言相对滞后

(二)项目验收方面工作未到位

由于项目数量安排较多且资金安排小,相关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存在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个别项目跟踪不及时,验收时间紧,验收工作不能及时开展。

(三)绩效目标匹配性较差

绩效目标设置应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由于目前缺少规范的绩效目标设置流程和评定程序,指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部分绩效产出指标与绩效总体目标没有对应关系,造成部分项目未支出,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

(四)矛盾多,施工进度缓慢

一是对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期望值高,导致实际进行拆迁时出现阻拦施工、拒绝搬迁等一系列情形,导致施工进度停滞不前;二是现场施工时少数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不规范施工,或者越线施工,造成矛盾加剧,导致征地、青苗补偿费用增加,难以将电力设施建设配套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专项资金拨付后未及时监管

专项资金按项目标准、数量计量的专项资金发放表拨款,没有追踪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原因:1、指挥部未配置专门人员追踪资金使用情况;2、为了规避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及时有效性的责任。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加快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县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时考虑专项资金历年结余和每年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专项资金。同时需及时下达资金,尽量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或预算在当年拨付、当年使用。

(二)加强项目评审,健全制度办法,科学制定项目评审方案,突出支持重点,合理选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明确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程序等,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项目评审入围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做到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考核。强化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自评报告质量。积极与财政主管业务股室衔接好预算资金的安排、时效性等问题,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一是与征拆地村委会共同设立矛盾协调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村委会要加强收集居民反映的问题,并汇总分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则要及时与居民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二是制定严格的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制度,对于不按要求施工的施工单位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要求使用单位按月向指挥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指挥部派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使用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对整改内容进行回头看,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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